阮成发同志在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6)

2019-06-11 11:14

实施“治庸计划”,关键在于消除干部队伍工作表现上的“第三种状态”。所谓“第三种状态”就是干不好又不交“枪”;占着职务岗位不作为;没有“金刚钻”,还霸着“瓷器活”;自己做不好,又不让别人做。这种人或自恃有才能、有资格,不出力、不表现,眼高手低,或靠生拉硬扯搞关系来撑局面,表现庸碌。“第三种状态”现象贻误党的事业,在干部群众中影响很坏,变相打击了其他干部的积极性。今后,通过实施“治庸计划”,要使得干部只有两个选择,没有“第三种状态” 的选择,即或者干好或者交“枪”,不能有第三个选择。实施“治庸计划”重点在一个“治”字。要根据上述思路,动真格,实施一些治理措施,庸下能上,减庸提能。

首先,要坚持事业需要的选人用人原则。干部工作的对象、内容是人,但干部工作的宗旨是对事不对人。考虑一个干部的任免、进退留转,首先要从有利于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武汉的事业大局出发,以岗位、职务、事业的需要去选择人,转变选拔任用理念,变“谁该提拔”为“应该用谁”,而不是照顾情绪、照顾资历,因人设事。我们的各级干部首先要考虑的,不应该是提不提拔的问题,而应该是适不适应现在岗位、胜不胜任现在岗位的问题,必须立足现有岗位,踏踏实实干好、干出业绩。干出了政绩,才有提拔的基础和前提,但不等于就会提拔,还要看有没有岗位,有没有机会。但是,没有政绩绝对不能提拔。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只谋官、不谋事的人,要坚决予以调整。

其二,要完善“庸者下、能者上”的选人用人机制。选精兵强将构成各级领导班子队伍,是提高我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迅速拿出治庸提能的具体措施,建立一套

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努力使干部队伍庸者去庸、能者更能。现行办法不管用就改革,靠改革找出路。比如:差额提名、差额考察、差额上会;考核不称职“实改非”;国企干部市场化配置、聘用制,等等。

其三,要更加注重在基层培养和选拔干部。唐代名相张九龄说:“不历州县,不拟台省。”韩非子也曾说过,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实践证明,优秀的干部大都是从社会的基层、从困难的地方、从复杂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我们要更加注重在基层培养和选拔干部,更加注重在实干中培养和选拔干部。看一个干部能不能重用,我讲过“三件事”标准。先交给他一件事情,如果能够做好’,再交给他一件难一点的事情,如果又能做好,再交给他一件更难一点的事情,如果他还能做好,这样的干部就可以重用;相反的情况,交给他一件事不能办好,再交给他一件更容易的事情,还不能办好,再交给他一件弯腰就能捡起来的事情,他还是办不好,这样的干部坚决不能重用。今年是市、区、乡(镇)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年,我们要利用这个契机,优先从具有基层和一线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和人才中选拔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为武汉“十二五”、“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其四,要着力营造良好的干事文化。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鼓励干事的人,当他们受到非难时,要敢于为他们撑腰,坚决改变那种功过不分、赏罚不明的做法,更不允许出现“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怪现象。决不能让那些踏实干事、作出贡献的人吃亏,决不能让那些品行不端、心术不正、投机钻营的人占到便宜,决不能让那些跑官要官的人得逞。坚决杜绝打招呼、写条子的“潜规则”,畅行公开透明

的“显规则”。既重选票,又不唯选票。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人选拔上来,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是市委、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抓干部作风转变的力度和决心,决不是搞形式、走过场,刮一阵风就完了。“责任风暴”必须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全市上上下下的每一个层次、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同时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把活动贯穿于推进武汉跨越式发展的全过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良智同志任第一副组长,车延高、卢国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狠抓落实。各区也要建立相应的专班,确保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严格把握工作进度,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6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从7月份开始,全面开展检查追责。要加强典型引导。一手抓先进典型树立,一手抓反面典型曝光,并定期向社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让全社会来监督。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活动及时全面地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声势和浓郁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党的领导,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重振大武汉雄风,关键在党的领导。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

设,使各级党组织在推动武汉跨越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市人民的主心骨和坚强领导核心。 (一)切实增强党的意识

加强党的领导,必须首先增强党的意识。要强化党员的“先”、“优”意识。全市每一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在什么岗位都不能忘记自己的党员角色,都要敢于亮明自己的党员身份,把创先争优的各种要求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各种急难险重的现实考验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党的先进性。

要强化党的领导核心意识。市委是武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强调以市委为核心,不是要以市委班子替代其他几套领导班子的职能作用,而是要求几套班子团结在市委周围,在市委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运转、高效运行,形成合力。我们强调以市委为核心,不是讲以哪一个人为核心,不是突出哪一个人的作用,不是个人说了算,而是强调发挥班子集体的作用和优势。维护各级党委的核心地位,不仅要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中,这是党性强不强、政治素质高不高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自觉维护领导核心的权威。

要强化党要管党意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首要职责,是自己的“责任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必须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严格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责任制,不断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生命力的保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主要是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落实保障每一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党员的权利。要积极认真探索实现党内民主的形式,将各级党组织建设成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的党组织。

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党的力量在于党的行动的统一协调性,每一位党员、各级党的组织都能按照经过党内民主形成的党的统一意志一致行动,我们的党才有力量。统一的意志、统一的行动必须要进行集中。党的生命力、活力在民主,战斗力在集中,这两个方面统一于党的民主集中制。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总揽有力、协调有效的决策机制,努力营造政令畅通、和谐有序的政治环境。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讲原则、讲纪律。讲原则就是党的集体领导原则。党的领导是集体领导,所有重大问题都要由集体研究决定。集体决策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有时还会有些“麻烦”,但它是民主权利的体现,也是集思广益的过程,添了一些小“麻烦”,可以减少决策失误导致的大“麻烦”。同时,要讲纪律,用组织纪律来落实集中统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党章所规定的每个党员和组织必须遵守的纪律。党员领导干部的第一身份是党员,对于已经形成的党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这是义务,更是铁的纪律。今后,要特别加强组织纪律的硬约束,以强有力的组织纪律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保障和谐有序局面的巩固。 (三)切实加强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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