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及产品合格证; 3.1.2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及试验合格记录; 3.1.3电机操作柱、按钮、电流表等安装及调试合格记录; 3.1.4电机干燥合格记录;
3.1.5规定抽芯电机的检查合格记录; 3.1.6电机保护接地及保护接零检查记录;
3.1.7防爆或隔爆型电机的检查合格记录;变频调速电机、控制、保护及微电子调速系统测试、调整合格忘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
3.2试车方案已经批准,参加试车人员掌握操作要领和事故处理方法。 3.3供配电电系统已正常运行;
3.4工作照明、事故照明和局部照明已投运;
3.5在干馏、冷鼓、锅炉、脱硫等装置联动试车前、事故电源及不间断电源必须投用;与仪表相关的联锁、报警、自控保护设施和有关电动阀等必须经调试合格后并且能投入使用;
3.6清理了试车区域内无关杂物、道路畅通。 4.电气机械的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
4.1严格按试车方案及岗位操作法指挥和操作,高压电机和发电机的试车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
4.2启动电机时应记录启动时间和记录; 4.3 发电机运行稳定后,方可并网;
4.4电动机启动、停车状态必须和中控室流程图显示一致; 4.5按规定动作做好试车期有关测定和记录;
5.各项试车工作完成后,参与单位应在国家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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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规范》所规定表格上签字确认。 (二)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
1.检测、自动控制(含程序控制系统)、联锁、报警等系统,在系统(回路)调试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与验收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了全部安装工作,经检查合格确认,并提供下列资料及文件:
1.1.1制造厂提供的各种产品合格证;仪表气源管路、气动信号管路、测量管路、液压油管路及伴热蒸汽管路和耐压试验和管道内部处理合格记录;
1.1.2信号电缆、热电阻电缆、电阻体电缆及控制电缆的配线和电缆托架、托盘等安装合格记录;
1.1.3变送器、指示记录仪表、联锁及报警的发讯开关、调节阀门以及盘装、架装仪表等的单体调校合格记录;
1.1.4关键调节阀门的强度和泄漏试验及其执行机构的调试合格记录、关键阀门一般应包括下列阀门:防喘振调节阀、联锁系统的调节阀及两位式切断阀、放空调节阀、反应器进料调节阀、锅炉及加热炉的燃料调节阀、高压差调节阀;具有集散系统的装置(DCS)应提供如下检查资料:
a.对集散系统如上位机、操作站、控制站、检测站、通讯装置、打印机、拷贝机、记录仪等,应提出校线及接地电阻测试合格记录,以及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检查及考核的合格记录;
b.操作站、通讯、电源、输入输出卡件的冗余功能检查记录;
c.操作站的总貌、报警汇总、控制组、趋势组、单回路调整及动态流程图等画面的检查确认记录;
d.以调试程序或模拟方式进行闭环控制系统调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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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调试结束后,存贮器中无用数据及程序的清除确认记录。
2.控制室空调装置、仪表电源装置、仪表气源系统及控制用液压油站等已能正常使用;
3.各类调校方案业经批准,参加人员已经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要领;
4.自动控制系统调节器的有关参数已预置,前馈控制参数、比率值及各种校正器的比率偏值系统已按有关数据进行了计算和预置;
5.系统调校用的各类模拟信号发生装置、测试仪器、标准样气、通讯工具等已齐备,且已确认测试仪器及标准样气的组分和纯度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 6.检测、自动控制、联锁、报警系统在进行系统调试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6.1检测、自动控制系统应按组态图或回路图的规定,采用在变送器处加模拟工艺信号的方法,在操作台上或二次表上检查输入处理,控制作用、手动及自动切换、输出处理等的全部控制功能,从系统上使输入、输出均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功能和精度等级,并填写系统(回路)调校记录;
6.2联锁、报警系统,应按逻辑图或顺序控制表的规定及整定值表上的数据,在发讯开关处加模拟工艺信号,检查系统的逻辑正确性,且使联锁、报警的动作值在规定误差范围内,最终填写系统(回路)调校记录;有关电气部分的联锁、报警、应由仪表及电气人员双方密切配合进行;
6.3结合试车进行的系统调校工作,必须与工艺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在调校时,根据需要可以切除有关联锁,但必须保留报警;
6.4投料试车时,应对前馈控制、比率控制以及包括有各种校正器的控制系统,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有关工艺参数及实际分析出来的物料组成,重新进行参数整定并作好记录;;
7.对首次开车及低负荷试车期间暂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履行批准手续,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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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办理切除联锁通知单,并应注明这些联锁的投用时间;
8.全部现场仪表及调节阀应按设计文件及制造厂家规定,完成其投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其处于开表状态,如隔离液、冷凝液的灌注,气源压力整定等; 9.各项调试工作完成后,参与单位应在《化工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表格上签字确认。
四、联动试车的方法和步骤 (一)备煤干燥车间试车
1.备煤干燥联动试车前应具备的条件: 1.1试车前应具备的条件
1.1.1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材料,如各种扳手、手锤、电工三大件、转速表、温度计
1.1.2振动测定仪、电流表、油枪、清洗材料、润滑材料和试运转中各种表格。 1.1.3设备四周及车间环境卫生应良好、整洁、搞好试车现场清理工作。 1.1.4检查设备内腔,不许有遗留杂物,特别是黑暗部位和不易查看要认真检查,不能马虎。
1.1.5试运转前对电气设备必须事先进行检查、试验、整定和调试工作,确认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才能合闸试车。
1.1.6检查各润滑系统和传动是否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加入适量的润滑油、脂,检查电机注油情况,并对供油管路上的各种阀门进行检查,确认动作是否灵活,开关方向是否正确。
1.1.7检查供水管路、供油管路,清除管内杂物,试车前已进行试水、试压并合格。
1.1.8参加试车的指挥、保卫安全人员、各车间负责人、岗位操作人员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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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到位。
1.1.9所有参加试车人员熟悉本岗位试车方法、步骤及操作要领。 1.1.10试车现场备用一台值班车。 2.备煤干燥车间设备试车顺序表
受料仓1 板式给料机 双齿辊破碎机 排料斗 煤-1皮带 受料仓2 板式给料机 鄂式碎碎机 0#皮带 一次筛分 小于30mm 大于30mm
小块煤干燥炉 1#斗提机 8#皮带 7#皮带 2#皮带 大块煤干燥炉 9#皮带 2#斗提机 干燥煤煤仓 煤-3皮带
小块煤贮仓 1#斗提机 煤-11 筛下 二次筛分
筛上 煤-6可逆皮带 电液动平板闸门 炉顶料仓 煤-5皮带 煤-4皮带
干馏炉 3.试车的范围 3.1备煤干燥车间
3.1.1备煤工序:以煤进行试车,包括双齿辊破碎站PSZ300、鄂式破碎机、带式输送机、NE板链斗式提升机、EZ-70X70型电液动腭式闸门、ZG-200型电磁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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