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同一项目的资助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四)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五)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大丰市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七)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届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八)各级团组织要积极为实施地域覆盖本辖区的公益创投项目提供支持协调工作。
六、时间安排
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自本《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启动, 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集报送,8月1日—8月31日完成项目评选和签约。公益创投活动实施周期为1年。
七、报送方式
项目实施主体必须认真对照活动要求,填写公益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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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2.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社会组织版) 3.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书(大中专院校社团版)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 2014年7月5日
附件1: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2014年公益创投活动
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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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社会组织年检记录、银行开户文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财会人员会计资格证等材料复印件。
申报主体为个人或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及校团组织或镇级以上团组织推荐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本社会组织及个人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并报送电子版。其他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2.材料报送方式
现场提交:请带好相关原件以备核对。
邮寄报送:相关复印件证明材料须保证其真实性,项目进入公示阶段,须出具与复印件相符的原件。
联系人:洪大伟
联系电话:15949144930 电子邮箱:3969410@163.com
通讯地址:大丰市大华东路1号大丰市政府东附楼3楼2304室
附件2:
共青团大丰市委员会公益创投活动
项目申报书
(社会组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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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或个人): (公章) 联 系 人: 电 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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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本项目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或个人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名称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关键词+项目”,如“彩虹丝带志愿者联盟进城务工子女帮扶项目”。
三、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出要求字数。
四、通讯地址:大丰市大华东路1号大丰市政府东附楼3楼2304室
邮政编码:224100 电 话:0515-87033060 电子邮箱:39694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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