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各公司出纳需每日编制货币资金日记帐,与当日的会计帐核对,保证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各公司出纳需在每周五下午4点前向集团财务分析部门报送本周货币资金收支明细表。
各公司每月末编制正式的现金盘点表,由子公司财务经理(监盘人)、出纳(盘点人)签字确认,并存档。
各公司出纳每月5日前需向所有的开户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由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重大的未达帐项进行解释说明。财务经理需要在调节表上签字确认。年末应尽量减少未达账项,如遇重大的未达账项,需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第四章 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
1. 内部审计的定义和管理目标
所谓内部审计是是指集团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集团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集团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日常账务处理,维护整个集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1) 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物资采购、设备购臵、销售、项目招投标、项目
承包、工程结算、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2) 对集团及子公司的预算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动进行监督与评价; 3) 负责监督集团及子公司清理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向集
团财务总监提交整改报告;
4) 建立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
5) 对集团及所属子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6) 加强子公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7) 负责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和协调,在外部审计到场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
工作,保证外部审计顺利、按时完成; 8) 其他事项。
2. 集团内部审计的主要依据是: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 3) 集团规章制度;
4) 集团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5) 其他相关标准。
3.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监督和审计:
1)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
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2)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各公司与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的会议,
获取相关信息,并提出合理意见;
3) 检查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资料、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
资产,有权查阅相关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等相关资料; 4) 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5) 审核与财务核算相关的重大合同,如:劳务支付合同、工程合同等; 6) 其他的审计程序。 4. 内部审计工作的权限:
1) 根据内部审计单位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
决算、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2) 要求有关单位提供需审核的凭证、帐表、会议记录等资料。
3)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 集团财务中心主任将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部门必要的建议
权、处理权、处罚权。如: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等。
5.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1)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后实施。 2) 除有目的的突发审计外,对于常规的内部审计,在实施审计前,应当通
知被审计的子公司。
3)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的建议。并出
具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公司财务总监批准。被审计子公司须严格按照集团下达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对审计报告如有异议,可向集团财务总监提出,集团财务总监将及时处理。
4) 对主要审计项目进行后续跟踪,督促各公司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6. 内部审计人员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内部
审计部门需要建立自己的档案,将尽职调查、常规内部审计、突击检查、整改报告等一系列资料进行分类管理。
7.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每月向财务总监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章 财务数据报送
为了更好的了解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保障集团财务目标的实现,提高集团的资金使用效率,各子公司需要按时向集团相关部门提供各项财务数据及相应的文件资料,其主要包括:
1. 按月提供各项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
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2. 按月提交各科目余额明细表,对于该月内有重大变动的科目,需要附加详细
的情况说明;
3. 按月提交单位往来科目余额核对表,对于核对不一致的科目,一般应在报表
中做适当的调整,如无法调整,需要解释差异形成的原因。
以上数据可以从帐务系统及报表系统中直接导出,因此,各公司必须在每月6日前做好结帐工作,并将结帐后的数据打包发给集团相关人员。 4. 按月6日前提交预算与实际收支的明细比较表,列出差异,并逐项解释差异
原因;
5. 按月报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各公司出纳每月5日前需向所有的开户银行
索取银行对帐单,由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重大的未达帐项进行解释说明。财务经理需要在调节表上签字确认后发送至集团财务分析部门。
6. 每周五下午4点之前,各子公司出纳需向集团财务分析部门上报本周现金收
支的周报,列示每笔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收支情况,并注明其中预算外的收支部分;
以上报表的格式将由集团统一向子公司发放。
7. 对于重大的收支合同,子公司需在集团进行备案,并将合同复印件传真至集
团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人员; 8. 其他集团需要报送的资料。
第六章 费用报销管理
1. 集团采用的是权限内逐级审批的费用报销制度。
2. 集团将根据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单独下达子公司负责人的费用审核权限,并随
业务规模的变化而适当调整。
3. 集团及各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总公司下达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对于预算内
开支,在子公司负责人审核权限内的,由子公司负责人审核后,经子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后即可列支;超过子公司负责人审核权限及预算外的支出,须报集团财务分析部门审批,收到审核报告后,按照集团审核后的要求,经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列支。
4. 为了合理的节约各子公司的相关税费,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及相关的财务人
员必须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及法规,结合当地税务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构成。对于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税法有严格限制的费用,应该在税法允许抵扣的范围内列支,不得超额列支。
第七章 财务部人员委派及考核
集团收购子公司后,将对各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进行垂直管理。各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将由集团财务总监统一委派,子公司财务经理直接向集团财务总监报告,对其负责。与集团公司财务人员一样,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升迁、薪资调整等相关事项需要接受集团财务总监,各财务部门及集团人事部门的共同考核,由集团统一调配。 1、 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
1) 集团财务人员的聘用将由集团人事部门按照集团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
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进行外部招聘或者内部调配。 2) 在对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集团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人员必须充分了
解欲收购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从中发现是否有合适的负责人,并提出相应的人员调配意见。收购后,集团将根据各子公司的规模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数量最少2人(1个会计、1个出纳),并从中选举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将直接对集团财务总监负责。
3) 为充分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集团将对委派会计人员赋予财务管理
权、权限内收支决策权和财务监督权三种权利;同时,明确委派会计三方面责任: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资产的完整性负责;对财务资料的合理性、合规性负责;对委派机构财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任。
2、 会计人员的考评
考评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其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3、 考评的原则
1)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
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 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个人偏见等因素
带来的误差;
3) 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评标准; 4、 考评的内容,考核的内容分以下三部分:
1) 重要任务:本年度重要工作是否按质按量完成,由任务布臵者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