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阵容不完整时应保留已得分数和局数,按负一场记分。 8 比赛的组织
8.1 抽签。比赛开始前和决胜局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
8.1.1 获先者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或场区。 8.1.2 抽签失利者从余项中选择。
8.2 准备活动。比赛开始前,两队合练5分钟。
8.3 上场阵容。上场队员为5人,分别为1.2.3.4.5号位,前排自右至左2.3.4号位为前排队员,后排自右到左,1.5号位为后排队员.如图2。
4 3 2 5 1 图2 上场队员位置图 8.4 位置
8.4.1 选择发球权的队1号位队员为第一发球。每名队员只能发球一次。 8.4.2 发球队和接发球的队,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轮转,场上队员位置不能颠倒。
8.4.3 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同排队员不能左右越位,前后排队员的站位不得前后越位。球发出后,队员可在本场区内的任何位置上,不受上述限制。
第四章 比赛行为
9 比赛的状态
9.1 比赛开始。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比赛开始。
9.2 比赛的中断。裁判员鸣哨中止比赛,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刹那开始的。 9.3 界内球。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 9.4 界外球。下列情况为界外球:
9.4.1 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
9.4.2 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的人员等;
9.4.3 球触及标志杆、以及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网柱。 9.4.4 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 9.4.5 球的整体以网下穿过。 10 比赛中的击球
比赛队必须在其本场地内及其空间击球,但允许队员在无障碍区击球。
10.1 球队的击球。每队最多击球三次(规则15.3.1除外),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击球一次。
10.1.1 特殊击球。在球网附近且高于球网处触及对方从前场区击过网的球,球被触及后仍在本场区时,应算第一次击球。
10.1.2 连续击球。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10.2.3、15.2、15.3.1除外)
10.1.3 同时触球。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同队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球算一次击球。其中的任一队员不得再次击球。如果双方同时在网上争球,则判“双方犯规”,该球重新进行。
10.1.4 借助击球。队员不得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支持进行击球。但是,一名队员可以拉住或挡住另一名队员即将造成触网犯规的同队队员。 10.2 击球的性质
10.2.1 球可以接触身体的任何部位。 10.2.2 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
10.2.3 球可以接触身体不同部位,但必须是一次连续接触。 下列情况例外:
10.2.3.1 在拦网动作中,同一队员或同一拦网中的不同队员可以连续触球,但必须仅发生在一个单一动作中。
10.2.3.2 在击球时,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 10.3 击球时的犯规
10.3.1 “四次击球”:一个队连续触球四次。
10.3.2 “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以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
10.3.3 “持球”: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
10.3.4 “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规则10.2.3除外)。 11 球网附近的球
11.1 球通过球网。球的整体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平面部分,其范围:下至球网上沿;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上至天花板。
11.2 球触球网。球通过球网时球可以触网。
11.3 球入球网。球入网后,在该队的三次击球内,可以再次击球。 12 球网附近的队员
12.1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的脚踏触或跨越中线。 12.2 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2.2.1 队员的一只(两只)脚或一只(两只)手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
12.2.2 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
12.2.3 在不影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 12.3 触网
12.3.1 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不得触网。
12.3.2 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网全长以外的网绳或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影响比赛。
12.3.3 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 12.4 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
12.4.1 对方进行进攻性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及球。 12.4.2 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 12.4.3 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
12.4.4 队员击球时或完成击球动作时触及球网。 13 发球
后排右(一号位)队员在发球区将球击出而进入比赛的行动,称为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