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粘性土约20-30%,系新近堆填,结构松散,密实度不均匀。
(2)素填土,褐红、褐黄等杂色,主要由粘性土混强风化板岩组成,硬杂质含量约20-40%,系新近堆填,结构松散,密实度不均。
1.5.2.2植物层(Qpd):褐灰色,主要由粘性土组成,呈可塑状态,含少量植物根系,局部为稻田土,含少量有机质。场地大部分地段分布。
1.5.2.3 第四系冲积(Qal)层:
(1)淤泥质粉质粘土:灰黑、灰褐,含少量有机质,呈软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较高。主要分布在稻田和池塘区域范围,层厚0.9~3.4m。
(2)粉质粘土:灰黑、灰褐色,含少量有机质,呈可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较高,场地局部分布该层,层厚0.6-3.0m。
1.5.2.4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
(1)粉质粘土:褐黄、灰黄色夹灰白色条纹,具网纹结构,局部含少量卵石,呈稍湿,硬塑状态,切面稍有光泽,摇振无反应,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场地部分分布,层厚1.0~6.0m。
(2)粉质粘土:褐黄、灰白色,不均匀地含10%~35%的中粗砂、圆砾及卵石,其中卵石粒径一般2~10cm,局部含大块漂石,最大粒径可达80cm,呈硬塑状态,摇振无反应,切面稍有光泽,干强度及韧性中等。场地分布较广泛,层厚0.9~6.6m。
1.5.2.5第四系残积(Qel)层
粉质粘土:褐红、褐灰色,系砾岩风化残积而成,原岩结构依稀可辨,呈硬塑状态,遇水易软化,摇振无反应,切面稍有光滑,干强度及韧性中等,不均匀地有含5%~25%的砾石,砾石粒径2~8cm,最大可达50cm。场地分布广泛,层厚1.40~13.30m。因该层风化不均匀,局部不均匀分布有强风化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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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透镜体。
1.5.2.6 基岩:拟建场地下伏基岩主要为白垩系(K)砂砾岩。 白垩系(K)砂砾岩:灰白、褐红色,厚层状构造,钙质胶结为主,泥质胶结次之,砂砾石成分为石英质和硅质,砾石粒径1~5cm,最大可达10cm。为场地主要基岩,按其风化程度不同分为全、强、中风化三带,其野外特征如下:
(1)全风化(r4)砂砾岩:褐红、褐灰色,矿物多已风化变质成土,原岩结构基本破坏,风化裂隙极发育,风化呈角砾夹土状,不均匀含块石,粒径一般2~8cm,最大可达40cm,岩芯呈砂状及土柱状。层厚1.70~8.90m。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强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2)强风化(r3)砂砾岩:褐红、褐灰色,矿物风化变质显著,粒径一般2~7cm,风化裂隙发育,岩芯破碎呈砂砾状或碎块状,岩块手可折断,冲击钻进困难,回转易钻进,属极软岩,岩体极破碎,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Ⅴ类。层厚不详。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全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3)中风化(r2)砂砾岩:灰白、褐灰色,厚层状构造,钙质胶结为主,泥质胶结次之,角砾成分硅质和石英质为主,粒径一般2~5cm,最大粒径超过10cm,岩芯呈短柱状、块状。属较软岩,岩体较完整,RQD为85-90,岩体基本质量等级为Ⅳ类。层厚不详。因风化不均匀,该层中不均匀分布强风化砂砾岩透镜体,其分布存在随机性,无规律性。
1.5.3 水文条件 1.5.3.1 地下水赋存条件
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及基岩裂隙水。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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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填土及第四系土层中,分布不均匀,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水量、水位均随季节而变化,未形成连续稳定水面;因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粉质粘土中含中粗砂、园砾、卵石及局部漂石较多,局部含水量较大。
此外,场地内基岩裂隙中局部存在基岩裂隙水,主要受上层地下水及大气降水补给,其水位、水量大小和径流、补给受裂隙的发育程度、连通性以及区域构造的影响,未形成连续水位面,水量小且埋藏较深。
1.5.3.2地层透水性
拟建场地内人工填土可按弱透水性~透水性地层考虑,第四系冲洪积层(Qal+pl)粉质粘土层含中粗砂、园砾、卵石及局部漂石较多,属透水层,场地内其它第四系地层均为弱透水性地层;基岩各风化层受风化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及连通性控制,属不透水地层~弱透水地层。
1.5.3.3 水土腐蚀性
(1)场地内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场地内地表水对混凝土结构具强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2)场地内地下水位以上的土质对混凝土结构具弱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弱腐蚀性。
1.6 勘察技术要求 1.6.1 总体勘察技术要求
勘察必须执行国家及长沙市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设计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1)本次工程勘察性质为详勘,应提供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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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2)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同时提出防水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并判断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5)确定地基承载力,提出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建议,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6)划分场地土的类型和场地类别,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计算液化指数。
(7)提供建筑物的持力层及基础方案,所提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应满足地基计算,包括承载力、变形稳定性计算等要求。
1)柱下独立基础:承载力特征值fak及提供各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2)桩基:提供桩端土的承载力特征值qpa及各土层桩周土的摩擦力特征值qsa。
(8)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9)对于桩基,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的强度。 (10)对回填土部分应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供负摩阻力系数和减少负摩阻力措施的建议,并考虑回填土对场地的影响。
(11)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和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桩的持力层不平或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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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未尽事宜均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有关规定。
(13)根据建设部门有关规定,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应经当地合法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提供。
(14)勘察单位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有关规定,在平面图已布臵的一般性钻孔中,选取部分位臵布臵控制性钻孔。
(15)勘察孔的布臵可随着勘察工作的进行,结合地质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6)图示消防水池位臵需提供抗浮锚杆相关计算参数。 1.6.2 详细勘察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1)应取得附有座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臵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臵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等;
(2)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3)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4)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设;
(5)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6)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7)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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