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FTTH终端设备技术要求V1.0 - 201012 - 图文(3)

2019-06-11 17:45

GPON SFU应采用GEM封装模式,并支持下行FEC,可选支持上行FEC。

GPON系统的OMCI功能应符合ITU G.984.4的规定,并应支持表4列出的ME。GPON SFU的OMCI功能应符合《中国电信GPON设备技术要求》的规定。

6.1.2 用户侧以太网接口要求

SFU的以太网接口包括FE(10/100BASE-T)和GE两种。用户侧10/100BASE-T接口应符合IEEE 802.3的规定。GE接口可以是1000BASE-LX、1000BASE-SX、1000BASE-CX和1000BASE-T接口中的一种或多种,各种接口类型均应符合IEEE 802.3的规定。

6.2 功能要求

6.2.1 动态带宽分配功能(DBA) 6.2.1.1 EPON系统的DBA功能要求

SFU应在Report帧中对全部队列(8个)的状态进行描述,并以每个Report帧包含2或2个以上Queue Set的形式向OLT上报本地队列状态。建议ONU具备支持4个Queue Sets的能力。SFU缺省支持的Queue Set数量为2个。SFU的Queue Set的数量和各Queue Set所对应的阈值应可由OLT通过扩展OAM方式进行配置。 6.2.1.2 GPON系统的DBA功能要求

每个SFU应具备支持至少8个T-CONT和8个GEM PORT的能力。各T-CONT的上行带宽可由OLT通过DBA功能进行配置。

6.2.2 光链路测量和诊断

SFU应支持基于SFF-8472的光收发机参数测量功能,并通过OAM/OMCI消息进行上报,包括光模块工作温度(operating temperature)、供电电压(supply voltage)、偏置电流(bias current)、发送光功率(transmitted power)和接收光功率(received power)等参数。SFU应支持对上述指标测量值的校准。

SFU的光收发机参数测量的精度要求如下:

1) 光模块的工作温度:测量精度应优于±3℃。 2) 光模块的供电电压:测量精度应优于±3%。 3) 光发送机偏置电流:测量精度应优于±10%。 4) 光发送机输出功率:测量精度应优于±3dB。

5) 光接收机的接收光功率:在-30dBm到~10dBm范围内的测量精度应优于±2dB。

6.2.3 PON接口数据安全性

PON系统下行方向采用广播方式,恶意用户很容易截获系统中其它用户的信息。为提高用户数据的保密性,下行方向应支持数据安全性功能。

EPON SFU应支持三重搅动(Triple Churning)功能。 GPON SFU应支持PON接口下行数据加密,具体算法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密钥更新、同步机制应符合G.984.3标准。

SFU应支持在SFU在线的状态下,随时打开或者关闭相应LLID/GEM Port的加密功能,并且在打开或关闭过程中业务流不能中断。

6.2.4 ONU认证方式

EPON和GPON系统均应支持ONU认证功能,以实现对ONU合法性的验证,并实现用户与其业务配置的关联。 EPON SFU应支持两种ONU认证方式:基于物理标识(MAC地址)的认证、基于逻辑标识(LOID+password)的认证。

GPON SFU应支持两种ONU认证方式:基于物理标识(SN)和基于逻辑标识(LOID+password)。具体的认证方式应符合《中国电信GPON设备技术要求》的规定。

6.2.5 ONU光发送机电源关断功能

为解决SFU光模块异常发光问题,并为光链路诊断提供手段,SFU应支持在OLT控制下关断或开启其PON口光发送机电源的功能,其光模块的发送机(Tx)与接收机(Rx)应具有独立的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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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以太网功能要求

SFU应支持MAC地址的动态学习,SFU应支持超长帧的转发(最大转发帧长不小于1536字节)。

SFU的用户侧以太网接口应支持全双工方式下的IEEE 802.3x流量控制协议,其相关功能应可配置。

6.2.7 VLAN功能要求

SFU的以太网UNI端口应支持至少8个VLAN ID,VLAN ID的范围是1?4094。SFU应支持VLAN透传、VLAN标记、VLAN转换、VLAN Trunk操作,可选支持N:1 VLAN聚合功能。

SFU整机应支持至少8个VLAN转换条目。

6.2.8 多业务QoS功能机制

SFU设备应支持应支持基于ITU-T Y.1291的QoS机制,以保障在上行和下行方向均能根据SLA协议提供各种优先级业务的QoS。主要包括业务流分类、优先级标记、排队及调度、流量整形和流量管制、拥塞避免、缓存管理等。

SFU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相关参数(包括IPv4/IPv6的相关字段)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优先级标记、强制修改优先级标记的功能。ONU应支持将分类后的上,下行业务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

SFU应具有根据OLT的带宽授权进行上行业务的本地调度功能,其调度算法应支持SP(严格优先级队列调度),WRR(加权循环队列调度或其他加权调度算法),可选支持SP+WRR算法。ONU可选支持下行业务的本地调度功能;应支持SP或WRR方式,可选支持SP+WRR算法。

SFU的用户侧以太网接口建议支持上行业务的端口限速功能,可选支持下行业务的端口限速功能。 SFU应支持缓存管理,建议采用上、下行独立缓存。

6.2.9 组播功能

SFU应支持分布式IGMP/MLD组播方式和可控组播方式,并支持IGMP/MLD Snooping功能或IGMP/MLD Snooping with Proxy reporting/Query功能。SFU应支持IGMP V2(RFC 2236)和MLD V1(RFC 2710),可选支持IGMP V3(RFC 3376)和组播管理协议的MIB(RFC2933)。

6.3 性能要求

6.3.1 以太网性能要求

SFU的MAC地址学习速度不小于1000个/秒,建议支持线速学习;SFU设备的单播MAC表容量不低于32个。 SFU的二层交换能力应确保上下行业务的线速无阻塞转发。 6.3.1.1 EPON系统的以太网/IP业务性能指标要求

EPON系统的以太网/IP业务的性能指标主要包括吞吐量、传输时延、过载丢包率和长期丢包率。 ? 吞吐量

当EPON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业务时,PON接口上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900Mbit/s(64Byte到1518Byte之间的任意包长,1:32分光比下),PON接口下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950Mbit/s(任意包长)。

? 传输时延

当EPON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业务时,在业务流量不超过该系统吞吐量的90%的情况下,其上行方向(UNI到S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5ms(64Byte到1518Byte之间的任意以太网包长,1:32分光比下),下行方向(SNI到U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ms(任意以太网包长)。

? 过载丢包率

当EPON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业务时,在上下行业务流量各为1Gbit/s的情况下,其PON接口上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10%(任意以太网包长,1:32分光比下),PON接口下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5%(任意以太网包长)。

? 长期丢包率

当EPON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业务时,在特定流量下(吞吐量的90%)的以太网业务的长期(24小时)丢包率应为0。

6.3.1.2 GPON系统的以太网/IP业务性能指标要求

GPON系统的以太网/IP业务的性能指标主要包括吞吐量、传输时延、过载丢包率和长期丢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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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吞吐量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PON 接口上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1Gbit/s(64Byte 到1518Byte 之间的任意包长),PON 接口下行方向的吞吐量应不小于2.2Gbit/s(任意包长)。

? 传输时延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业务流量不超过该系统吞吐量的90%的情况下,其上行方向(UNI 到S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5ms(64Byte 到1518Byte 之间的任意以太网包长),下行方向(SNI 到UNI)的传输时延应小于1ms(任意以太网包长)。

? 过载丢包率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上行1.25Gb/s,下行2.5Gb/s 的情况下,其PON 接口上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20%(任意以太网包长),PON 接口下行方向的丢包率应小于12%(任意以太网包长)。

? 长期丢包率

当GPON 系统仅承载以太网/IP 业务时,在特定流量下(吞吐量的90%)的任意包长的以太网业务的长期(24 小时)丢包率应为0。

6.3.2 缓存容量要求

每个SFU的上、下行总缓存不应小于256KB,上、下行的最大可用缓存均不小于128KByte。

6.3.3 组播性能要求

SFU同时支持的并发组播组总数不少于4个(SFU的本地组播控制表的容量不应小于4个),并支持每个组播组流量向所有以太网端口的复制和分发。

6.3.4 可靠性要求

由于光进铜退后SFU需长时间运行承载语音业务,SFU的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至少应达到30000小时,长时间运行(暂定30000小时)时不应出现业务中断或性能下降。

7 PON上行家庭网关设备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包括PON上行e8-C、AP外置型PON上行e8-C)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具体要求应符合《中国电信家庭网关(e8)技术要求》(V3.0或更高版本,下同)。

7.1 物理接口要求

本标准涉及的家庭网关上行为EPON/GPON接口,下行有以太网口、POTS接口、WLAN接口(AP外置型PON上行e8-C不含)和USB接口(AP外置型PON上行e8-C不含)等。

7.1.1 PON接口要求 7.1.1.1 EPON接口要求

E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接口应符合6.1.1.1的要求。

7.1.1.2 GPON接口要求

GPON上行家庭网关的PON接口应符合6.1.1.2的要求。

7.1.2 用户侧接口要求 7.1.2.1 以太网接口要求

应是10/100 Base-T Ethernet接口,应符合IEEE802.3标准,应支持采用直连网线进行连接,应支持自动校验连接网线的功能。

7.1.2.2 WLAN接口要求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具体形式应符合以下三种之一,建议优选802.11n。

? 2.4GHz 802.11n(至少2条空间流);

? 2.4GHz 802.11n(至少2条空间流)+5.8GHz(至少2条空间流); ? 2.4GHz 802.11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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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3 USB接口要求

PON上行e8-C应支持USB Host接口,应符合2.0规范,应支持Full Speed速率要求,可以支持Hi-Speed速率要求。USB接口应支持USB Mass Storage类下定义的所有的子类及传输协议,应能识别并加载标准的USB Mass Storage类设备;应支持FAT、FAT32、NTFS的分区格式。

7.1.2.4 POTS接口要求

FXS接口(采用RJ11形式)应符合YDN065《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要求。

7.2 功能要求

7.2.1 PON接口功能要求

家庭网关PON接口的DBA、光链路测量与诊断、数据安全、ONU认证、光发送机电源关断功能应符合6.2.1、6.2.2、6.2.3、6.2.4、6.2.5节的相关规定。

7.2.2 网络协议及数据转发功能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IPv4/v6双栈协议,通过IPv6论坛的IPv6 Ready认证。支持同时获取IPv4/v6地址的能力,能够根据获取IP地址的类型,自动启用相应的协议栈。每个WAN连接(互联网接入、TR-069管理、VoIP等)均应支持IPv4/v6双栈功能。

应支持路由工作模式、桥接工作模式、桥接路由混合工作模式,三种模式下能够同时支持IPv4、IPv6报文的转发。路由模式下,家庭网关应支持对同一时间接入公网终端数量(基于接入的IPv4私网地址、IPv6全局地址或MAC地址)进行限制,并通过DHCPv4 Option60或DHCPv6 Option16来区分设备类型。

在WAN侧,应支持静态配置IP地址、DHCPv4/v6、PPPoE三种工作方式(遵循RFC2684/RFC2516)。当WAN连接采用DHCP工作方式时,应支持以下DHCP option字段:

a) DHCPv4 Option60或DHCPv6 Option16字段配置及上送,Option字段的具体内容能够由ITMS进

行配置; b) DHCPv4 Option125或DHCPv6 Option17接收及检测,只接受DHCPv4 Option125或DHCPv6 Option17

字段匹配的DHCP server报文,对于Oprtion字段不匹配的DHCP server报文不作回应,Option字段的具体内容能够由ITMS进行配置。

应支持DNS relay,支持家庭网络内部设备的DNS请求转发至DNS服务器,并将服务器的DNS响应转发至家庭内部网络设备。应支持每个WAN连接使用对应的DNS Server。

应支持DHCPv4 server,应具备为家庭网络提供至少253个可分配地址的能力。 设备整机应同时支持至少16个路由/桥接连接,应同时支持至少3个路由连接。 应支持IPv4 ALG、IGMP V2/MLD V1协议、SNTP等功能要求。

7.2.3 WLAN AP功能要求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应支持多SSID功能,支持自动速率调节、自动/手动信道选择、发射功率可调、组播转单播等功能。HGU-1型家庭网关应支持WPS功能。

7.2.4 设备/业务发现及控制功能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支持基于DHCP报文扩展字段(如Option 60)、UPnP协议实现设备的自动发现,可选支持基于DLNA的媒体共享播放。

应支持基于五元组、流标签及业务数据(如宽带语音流)识别的数据分类,支持基于业务模板的QoS控制:

a) 应支持基于数据流的CAR;

b) 根据业务发现结果,对特定业务的数据包(如RTP数据流)进行802.1p/DSCP标识;

c) 根据业务发现的结果,根据业务优先级的不同,进行队列划分,优先转发高优先级的数据包支持

8个不同优先级的队列;

d) WLAN的QoS功能分为同一连接内不同业务流QoS处理和不同连接之间的QoS处理,应支持WMM,

支持流与WMM队列的映射,支持WMM定义的4种流类型(VOICE/VIDEO/BEST EFFORT/BACKGROUND)及其优先级调度规则,支持基于优先级的数据处理和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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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 语音功能

PON上行家庭网关应符合《中国电信IAD设备技术规范》。应支持通过SIP(包括软交换SIP和IMS SIP)和H.248协议提供语音及传真应用。设备供货时可按需支持其中一种协议,并具备通过远程软件升级支持另一种协议的能力。

应支持在软交换/IMS控制下,实现以下传统PSTN语音补充业务:

a) 家庭网关的软交换SIP协议应支持主叫号码显示、主叫号码显示限制、无条件呼叫前转、遇忙呼

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等业务。

b) 家庭网关的H.248、IMS SIP协议应支持主叫号码显示、主叫号码显示限制、无条件呼叫前转、

遇忙呼叫前转、无应答呼叫前转、呼叫等待、三方通话、查找恶意呼叫、呼出限制、免打扰、缩位拨号、热线服务、闹钟、遇忙回叫、会议电话、截接服务、缺席用户服务等业务。 应支持在软交换/IMS的控制下完成传真业务,包括:T30+全控方式、T.38编码方式和G.711编码方式。 应支持G.711、G.722、G.729标准编码,通信时应优选G.722编码方式,与其他语音终端通信时,应支持同对端RTP流终结设备进行SDP协商,选择合适的编码方式。

7.2.6 安全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提供基于IPv4/v6的接入控制能力、报文过滤能力、防DOS攻击能力、防端口扫描能力、防止非法报文攻击能力,并提供本地网络日志。

PON上行e8-C的WLAN接口应支持Open System和Shared Key两种链路层认证方式、支持WEP、WPA、WPA2等多种加密方式,出厂缺省上网的SSID名称和密码保持唯一。

应符合YD/T 965-1998 《电信终端设备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中的相关规定。

7.3 性能及可靠性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在包长为64byte条件下,启用NAT功能时,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不小于30Mbps;不启用NAT功能时,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不小于50Mbps。

PON上行家庭网关在包长分别为512byte、1024byte及1518byte条件下,启用NAT功能时,在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最低不小于50Mbps,建议不小于80Mbps;不启用NAT功能时,在上行和下行方向的二层以太网数据流量最低不小于100Mbps,建议不小于150Mbps。

PON上行e8-C的WLAN功能在802.11b/g协议下的吞吐量不低于20Mbps,在802.11n协议下不低于40Mbps(20MHz频宽)或80Mbps(40MHz频宽)。

由于光进铜退后PON上行家庭网关需长时间运行承载语音业务,MTBF(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至少应达到30000小时,长时间运行(暂定30000小时)时不应出现业务中断或性能下降。

7.4 软硬件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系统综合处理能力在250 bogo MIPS+100 DSP MIPS以上,Flash空间在16MByte以上,RAM容量在32MByte以上。

PON上行家庭网关的软件系统应采用Linux操作系统,内核版本为2.6.x,功能软件具有明显的层次结构,能够加载中国电信中间件。

7.5 界面要求

PON上行家庭网关必须满足中国电信统一风格要求,并提供快速安装光盘引导用户进行首次安装或常用功能的快捷配置。

8 FTTH网络的操作维护和管理功能

8.1 概述

FTTH终端应提供两种操作维护管理方式:一种是本地管理,一种是远程管理。本地管理一般是指维护人员利用PC机通过本地网管接口(专用的Console口、UNI FE接口、串口等)对FTTH终端进行本地的配置、故障、性能和安全管理。远程管理则是由EMS、ITMS实现对ONU的远程管理,内容包括配置、故障、性能、安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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