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报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5) 投标辅助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工程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报价指投标人收取招标人的旧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被拆除的房屋所有可回收材料归原旧房主所有,房屋拆除、残渣清运以及所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A、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若用数字表示数额与用文字表示数据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 本项目设有单位面积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最高限价 50 元/平方米(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标。 4、投标文件的填报要求和递交
(1)投标文件内容以A4纸张编制并按顺序钉成壹册,装入标函袋内,袋外两头加纸封口,并于接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内容应按要求填报,并在指定签署处加盖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文件可使用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全部使用中文,文字应通顺清晰,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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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报价表应按要求填写和盖章。
(5)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需在截标前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须用信封袋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若投标人在截标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拆除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及2万元旧房拆除安全保证金的;
(5)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6) 投标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开标
开标会于2013年8月12日15时30分在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举行,所有投标文件应在2013年8月12日15时30分前送至荔城区新度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至截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外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投标人的身份证明及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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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程序为:
1、 宣布开标会纪律;
2、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六、评标、定标办法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年检的;
(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未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提供的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6)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的;
(7)投标报价高于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的最高限价; 2、本办法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依法组建的招标人负责; 3、本办法评标定标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投标文件澄清(如招标人认为必要);
(2) 招标人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3)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修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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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经修正后的投标文件依据本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中标人; (5) 招标人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4、投标文件的澄清原则: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原则和确定中标人 (1)投标工期:
投标书中约定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或未报工期的,均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质量:
无质量安全承诺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者,均视为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及企业注册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为废标。 (4)投标方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
(5)招标人负责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和质量安全承诺等三项内容评审,评审后再汇总。
(6)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的标准和方法,是事先提供的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7)中标人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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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招标人完成评标后,按招标文件既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推荐合格的中标人。
B、本项目采用旧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费用最低价者中标的定标办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采用最低报价中标的评审方法,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单位最低价相同时,招标人在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中采用第二轮投标报价,第二轮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6、中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公示三天。 7、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后,若无出现异议,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8、合同签订:
中标人必须于开标后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次性向招标人缴交旧房拆除2万元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拆除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因中标人原因逾期未签定合同或未缴交旧房拆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上报有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一次,并重新组织招标。
9、招标人应在签订拆除合同后15日内将拆除合同原件提交新度镇招标办备案。
七、其它要求:
1、交房时间:以交房通知为准,交房通知下达后,招标人将项目范围内的旧房交给中标单位,并由中标单位签证保管,不得任由旧房主自行拆除。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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