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0?RtA (6.0.5-3)
式中 R20——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MΩ); Rt——在测量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MΩ)。
三、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吸收比。吸收比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常温下不应小于1.3。
四、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为120MVA及以上时,宜测量极化指数。测得值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第6.0.6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二、被测绕组的tgδ值不应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0%;
三、当测量时的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6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表 6.0.6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 温度差K 换算系数A 5 1.15 10 1.3 15 1.5 20 1.7 25 1.9 30 2.2 35 2.5 40 2.9 45 3.3 50 3.7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的绝对值。
当测量时的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A?13.K/10 (6.0.6-1)
校正到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上时:
tg?20?tg?t/A (6.0.6-2)
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下时:
tg?20?Atg?t (6.0.6-3)
式中 tgδ
20——校正到
20℃时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gδt——在测量温度下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第6.0.7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直流泄漏电流;
二、试验电压标准应符合表6.0.7的规定。当施加试验电压达1min时,在高压端读取泄漏电流。泄漏电流值不宜超过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表6.0.7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试验电压标准 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试验电压(kV) 级标准。
10 20 40 60 注:①绕组额定电压为13.8kV及15.75kV时,按10kV级标准;18kV时,按20kV ②分级绝缘变压器仍按被试绕组电压等级的标准。 第6.0.8条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容量为8000kVA以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变压器,应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二、容量为8000kVA及以上、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变压器,在有试验设备时,可按本标准附录一试验电压标准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第6.0.9条 绕组连同套管的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实测放电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加电压为3Um/3?Um。
.Um/3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300pC。 2.测量电压在13.Um/3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宜大于500pC。 3.测量电压在15 4.上述测量电压的选择,按合同规定。 注:Um均为设备的最高电压有效值。
二、电压等级为220kV及330kV的变压器,当有试验设备时宜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三、局部放电试验方法及在放电量超出上述规定时的判断方法,均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6.0.10条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进行器身检查的变压器,应测量可接触到的穿芯螺栓、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绕组压环的绝缘电阻;
二、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 三、当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时,应将连接片断开后进行试验; 四、铁芯必须为一点接地;对变压器上有专用的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时,应在注油前测量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第6.0.11条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按本标准第十五章“套管”的规定进行。 第6.0.12条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绝缘油试验类别应符合本标准表19.0.2的规定;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
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等级在63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升压或冲击合闸前及额定电压下运行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两次测得的氢、
乙炔、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进行。
三、油中微量水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变压器油中的微量水含量,对电压等级为110kV的,不应大于20ppm;220~330kV的,不应大于15ppm;500kV的,不应大于10ppm。 注:上述ppm值均为体积比。
四、油中含气量的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应在绝缘试验或第一次升压前取样测量油中的含气量,其值不应大于1%。
第6.0.13条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测量限流电阻的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二、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检查切换开关切换触头的全部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三、检查切换装置在全部切换过程中,应无开路现象;电气和机械限位动作正确且符合产品要求;在操作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的85%及以上时,其全过程的切换中应可靠动作。
四、在变压器无电压下操作10个循环。在空载下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检查切换装置的调压情况,其三相切换同步性及电压变化范围和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五、绝缘油注入切换开关油箱前,其电气强度应符合本标准表19.0.1的规定。 第6.0.14条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第6.0.15条 检查变压器的相位必须与电网相位一致。
第6.0.16条 电压等级为500kV的变压器的噪音,应在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下测量,噪音值不应大于80dB(A),其测量方法和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的规定进行。
第七章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第7.0.1条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三、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 五、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六、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七、绝缘油的试验;
八、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九、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十、测量噪音; 十一、测量箱壳的振动; 十二、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分布。
注:①干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九款规定进行。 ②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第三、四、七、八款。
③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七、九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款。
④电压等级在35kV及以上的油浸电抗器,还应在交接时提交电抗器及非纯瓷套管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7.0.2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二、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三、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 四、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第7.0.3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标准第6.0.5条的规定。
第7.0.4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本标准第6.0.6条的规定。
第7.0.5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标准第6.0.7条的规 定。 第7.0.6条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
二、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第7.0.7条 测量与铁芯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6.0.10条的规定。
第7.0.8条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6.0.12条的规定。
第7.0.9条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十五章“套管”的规定。 第7.0.10条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所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 第7.0.11条 测量噪音应符合本标准第6.0.16条的规定。
第7.0.12条 电压等级为500kV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
第7.0.13条 电压等级为330~500kV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分布,
温升不应大于65℃。
第八章 互感器
第8.0.1条 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二、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三、测量35kV及以上互感器一次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四、油浸式互感器的绝缘油试验; 五、测量电压互感器一次绕组的直流电阻; 六、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七、测量1000V以上电压互感器的空载电流和励磁特性; 八、检查互感器的三相结线组别和单相互感器引出线的极性; 九、检查互感器变化;
十、测量铁芯夹紧螺栓的绝缘电阻; 十一、局部放电试验;
十二、电容分压器单元件的试验。
注:①套管式电流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第一、二、六、九款规定进行;其中第二款可随同变压器、电抗器或油断路器等一起进行。
②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互感器的试验,应按本条的第六、七、九款规定进行。
第8.0.2条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二、电压等级为500kV的电流互感器尚应测量一次绕组间的绝缘电阻,但由于结构原因而无法测量时可不进行;
三、35kV及以上的互感器的绝缘电阻值与产品出厂试验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四、110kV及以上的油纸电容式电流互感器,应测末屏对二次绕组及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MΩ。
第8.0.3条 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全绝缘互感器应按本标准附录一规定进行一次绕组连同套管对外壳的交流耐压试验。
二、对绝缘性能有怀疑时,串级式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中间电压变压器,宜按下列规定进行倍频感应耐压试验:
1.倍频感应耐压试验电压应为出厂试验电压的85%。 2.试验电源频率为150Hz及以上时,试验时间t按下式计算:
t?60?100/f (8.0.3-1)
式中t——试验电压持续时间(s); f——试验电源频率(Hz)。
3.试验电源频率不应大于400Hz。试验电压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0s。
4.倍频感应耐压试验前后,应各进行一次额定电压时的空载电流及空载损耗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