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50-9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6)

2019-06-17 09:56

技术条件规定进行每个断口的交流耐压试验。

第14.0.6条 检查操动机构线圈的最低动作电压,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第14.0.7条 操动机构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力式操动机构的分、合闸操作,当其电压或气压在下列范围时,应保证隔离开关的主闸刀或接地闸刀可靠地分闸和合闸。

1.电动机操动机构:当电动机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时;

2.压缩空气操动机构:当气压在其额定气压的85%~110%范围内时; 3.二次控制线圈和电磁闭锁装置:当其线圈接线端子的电压在其额定电压的80%~110%范围内时。

二、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机械或电气闭锁装置应准确可靠。

注:①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气压范围为操动机构的储气筒的气压数值。 ②具有可调电源时,可进行高于或低于额定电压的操动试验。

第十五章 套 管

第15.0.1条 套管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和电容值; 三、交流耐压试验; 四、绝缘油的试验。

注:整体组装于35kV油断路器上的套管,可不单独进行tgδ的试验。 第15.0.2条 测量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套管主绝缘的绝缘电阻;

二、63kV及以上的电容型套管,应测量“抽压小套管”对法兰或“测量小套管”对法兰的绝缘电阻。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1000MΩ。 第15.0.3条 测量20kV及以上非纯瓷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和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 15.0.3 套管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的标准 套 管 型 式 油浸纸 电容式 胶粘纸 浇铸绝缘 气体 非电容式 浇铸绝缘 额定电压(kV) 63kV及以下 1.5 110kV及以上 1.0 20~500kV 0.7 1.0 1.0 2.0 注:①复合式及其它型式的套管的tgδ(%)值可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②对35kV及以上电容式充胶或胶纸套管的老产品,其tgδ(%)值可为2或2.5。 一、在室温不低于10℃的条件下,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不应大于表15.0.3的规定;

二、电容型套管的实测电容量值与产品铭牌数值或出厂试验值相比,其差值应在±10%范围内。

第15.0.4条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

二、纯瓷穿墙套管、多油断路器套管、变压器套管、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套管,均可随母线或设备一起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第15.0.5条 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套管中的绝缘油可不进行试验。但当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油样进行试验: 1.套管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超过表15.0.3中的规定值; 2.套管密封损坏,抽压或测量小套管的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 3.套管由于渗漏等原因需要重新补油时。

二、套管绝缘油的取样、补充或更换时进行的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更换或取样时应按本标准第6.0.12条第三款及表19.0.1中第10、11项规定进行;

2.电压等级为500kV的套管绝缘油,宜进行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3.补充绝缘油时,除按上述规定外,尚应按本标准第19.0.3条的规定进行; 4.充电缆油的套管须进行油的试验时,可按本标准表17.0.5的规定进行。

第十六章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

第16.0.1条 悬式绝缘子和支柱绝缘子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交流耐压试验。

第16.0.2条 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片悬式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300MΩ;

二、35kV及以下的支柱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500MΩ;

三、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子绝缘电阻值,可按同批产品数量的10%抽 查; 四、棒式绝缘子不进行此项试验。

第16.0.3条 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35kV及以下的支柱绝缘子,可在母线安装完毕后一起进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规定;

二、35kV多元件支柱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个胶合元件者,每元件50kV; 2.三个胶合元件者,每元件34kV。

三、悬式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6.0.3的规定。

表16.0.3 悬式绝缘子的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XP-70 型 号 XP2-70 LXP1-70 XP1-70 XP-100 XP1-160 LXP1-160 XP2-160 LXP2-160 XP1-210 LXP1-210 XP-300 LXP-300 LXP-100 XP-120 LXP-120 试验电压(kV) 45

第十七章 电 力 电 缆

55 XP-160 LXP-160 60 第17.0.1条 电力电缆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 三、检查电缆线路的相位; 四、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

第17.0.2条 测量各电缆线芯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间和各线芯间的绝缘电阻。 第17.0.3条 直流耐压试验及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1.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3-1的规定。

表 17.0.3-1 粘性油浸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U0/U(kV) 直流试验电压(kV) 试验时间(min) 0.6/1 6U 10

2.不滴流油浸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3-2的规定。

表 17.0.3-2 不滴流油浸纸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U0/U(kV) 直流试验电压(kV) 试验时间(min) 0.6/1 6.7 5

3.塑料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3-3的规定。

表 17.0.3-3 塑料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U0(kV) 直流试验电压(kV) 试验时间(min) 0.6 2.4 15 1.8 7.2 15 3.6 15 15

4.橡皮绝缘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3-4的规定。

表 17.0.3-4 橡皮绝缘电力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U(kV) 6 6 24 15 8.7 35 15 12 48 15 18 72 15 21 84 15 26 104 15 6/6 20 5 8.7/10 37 5 21/35 80 5 6/6 6U 10 8.7/10 6U 10 21/35 5U 10 直流试验电压(kV) 试验时间(min)

5.充油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应符合表17.0.3-5的规定。

表 17.0.3-5 充油绝缘电缆直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电缆额定电压U(kV) 直流试验电压(kV) 试验时间(min) 间的额定电压。

66 2.6U 15 110 2.6U 15 15 5 220 2.3U 15 330 2U 15 注:①上列各表中的U为电缆额定线电压;U0为电缆线芯对地或对金属屏蔽层 ②粘性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的产品型号有ZQ,ZLQ,ZL,ZLL等。 不滴流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的产品型号有ZQD,ZLQD等。

塑料绝缘电缆包括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聚乙烯绝缘电缆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产品型号有VV,VLV等;聚乙烯绝缘及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的产品型号有YJV及YJLV等。

橡皮绝缘电缆的产品型号有XQ,XLQ,XV等。充油电缆的产品型号有ZQCY等。

③交流单芯电缆的护层绝缘试验标准,可按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 二、试验时,试验电压可分4~6阶段均匀升压,每阶段停留1min,并读取泄漏电流值。测量时应消除杂散电流的影响。

三、粘性油浸纸绝缘及不滴流油浸纸绝缘电缆泄漏电流的三相不平衡系数不应大于2;当10kV及以上电缆的泄漏电流小于20μA和6kV及以下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μA时,其不平衡系数不作规定。

四、电缆的泄漏电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电缆绝缘可能有缺陷,应找出缺陷部位,并予以处理: 1.泄漏电流很不稳定;

2.泄漏电流随试验电压升高急剧上升; 3.泄漏电流随试验时间延长有上升现象。

第17.0.4条 检查电缆线路的两端相位应一致并与电网相位相符合。 第17.0.5条 充油电缆的绝缘油试验,应符合表17.0.5的规定。

表 17.0.5 充油电缆使用的绝缘油试验项目和标准 项 目 电气强度试验 标 准 工频击穿强度: 对于110~220kV的不应低于45kV 对于330kV的不低于50kV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当温度为100±2℃时: 对于110~220kV的不应大于0.5 对于330kV的不应大于0.4 说 明 使用2.5mm平板电极常温

第十八章 电容器

第18.0.1条 电容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测量绝缘电阻;

二、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及电容值; 三、耦合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 四、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 五、冲击合闸试验。

第18.0.2条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绝缘电阻应在二极间进行,并联电容器应在电极对外壳之间进行,并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小套管对地绝缘电 阻。 第18.0.3条 测量耦合电容器、断路器电容器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及电容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得的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二、 耦合电容器电容值的偏差应在额定电容值的+10%~-5%范围内,电容器叠柱中任何两单元的实测电容之比值与这两单元的额定电压之比值的倒数之差不应大于5%;断路器电容器电容值的偏差应在额定电容值的±5%范围内。对电容器组,还应测量总的电容值。 ?

第18.0.4条 耦合电容器的局部放电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500kV的耦合电容器,当对其绝缘性能或密封有怀疑而又有试验设备时,可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多节组合的耦合电容器可分节试验。

二、局部放电试验的预加电压值为0.8?1.3Um,停留时间大于10s;降至测量电

Um/3,维持1min后,测量局部放电量,放电量不宜大于10pC。 压值为1.1 第18.0.5条 并联电容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并联电容器电极对外壳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应符合表18.0.5的规定; 二、当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不符合表18.0.5的规定时,交接试验电压应按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的75%进行。

表18.0.5 并联电容器交流耐压试验电压标准 额定电压(kV) 出厂试验电压(kV) 交接试验电压(kV) <1 3 2.2 1 5 3.8

第18.0.6条 在电网额定电压下,对电力电容器组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3次,熔断器不应熔断;电容器组各相电流相互间的差值不宜超过5%。

第十九章 绝缘油

第19.0.1条 绝缘油的试验项目及标准,应符合表19.0.1的规定。

3 18 14 6 25 19 10 35 26 15 45 34 20 55 41 35 85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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