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答案(2)

2019-06-17 12:41

我方出口白砂糖一批,以旋光度96度作为标准,每低1度折让1.5%,不足1度按比例计算,所装货物低于93度以下买方有权拒收。问:订立这样的品质条款合理吗?为什么?

解答要点:不合理,对卖方而言过于苛刻,以损耗大为代价来达到标准。

2.2 包装条款

案例分析:

在荷兰某一超级市场上有黄色竹制罐装的茶叶一批,罐的一面刻有中文“中国茶叶”四字,另一面刻有我国古装仕女图,看上去精致美观,颇有民族特点,但国外消费者少有问津。问:其故何在?

分析:因为包装上没有充分的文字说明,不符合国外包装习惯,无法吸引国外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即问即答:

我国商品出口美国,出口商品的销售包装上应印制UPC码还是EAN码?

答:UPC码

课堂讨论:

我方某商品出口,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规定由我方出唛头,因此,我方在备货时就已将唛头刷好,但到装船前不久,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上又指定了唛头。问,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解答要点:修改信用证,按合同要求我方出唛。

即问即答:

除了书上提到的指示性标志外,你还知道哪些指示性标志?请举例说明。 答:

重心

表明一个单元货物的重心

怕辐射

包装物品一旦受辐射便会完全变质或损坏。

怕晒

表明运输包装件不能直接照射。

即问即答:

你能列举出日常生活中见到过的中性包装吗?

答:白盒、剪了标签的衣服

即问即答:

合同规定:数量 1000千克;包装:纸箱包装;每箱净重30千克。这一规定合理吗?试说明理由。

答:不合理,因为1000千克用纸箱包装,无法得出整箱包装数,给交货造成障碍。

即问即答:

用简单计算法计算20英尺的货柜能装780×500×349(0.1361立方米)的纸箱箱数,并和精确计算法计算结果进行比较。

解:简单计算法 20英尺集装箱=25/0.1361=183.69箱 精确计算法 为192箱

即问即答:

你知道我国对于包装标签有哪些规定吗?请上网搜索后回答。

答:如《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主要成分、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外用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2.3 数量条款

即问即答:

试计算1.5公吨等于多少长吨,多少短吨?

答:1.5公吨=1.5*1.10231=1.653465短吨 1.5公吨=1.5/1.01605=1.476305长吨

课堂讨论:

出口羊毛10公吨,实际回潮率从货物中抽取小样进行测算,假设抽取10公斤,用科学方法去掉水分后,净剩8公斤羊毛。问该出口羊毛的公量是多少? 解题要点:

公量==[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10*(1+11%)/(1+20%)=9.25(公吨)

课堂讨论:

某出口合同规定:Black bean, 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such excess or deficiency to be settled of contracted price. 交货前黑豆价格上涨,卖方应多装还是少装?如果价格下跌呢?

解答要点:交货前商品价格上涨,卖方应少装,价格下跌应多装。

案例分析:

广州某出口公司收到国外开来信用证两份:①棉布10万码,每码USD0.40CIF广州,信用证总金额USD42000;②服装1000套,每套USD20CIF 广州,信用证总金额USD21000。

据此,两证出运的最高、最低的数量和金额应分别如何掌握? 分析:1、最高可装运105000码,2、最高可装运1000套。

学习情境三 贸易术语的磋商

3.1 贸易术语及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课堂讨论:

中国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到德国,途中货物遭遇暴风雨而全部损失,买卖双方因买方是否该支付货款而发生争执:

卖方:我方已按规定交货,你方应付款。 买方:船已沉,我方没有收到货物,如何付款?

卖方:合同规定适用《2010年通则》,我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买方:可是合同规定“货物到达目的港时付款”。 卖方:按照惯例,你方应该付款。 买方:按照合同,我方无需付款。

请问:哪一方更有理?

解答要点:

买方有理。当合同内容与惯例相冲突时,以合同内容为准。

3.2 选用贸易术语解释及贸易术语

即问即答:

从杭州出口一批货物到日本大阪,如要采用FOB术语,应如何表示? 答:FOB宁波

课堂讨论:

某公司拟以FOB广州用集装箱出口一批货物到新加坡,试问该贸易术语是否适合?为什么?

解答要点:不适合。FOB术语中,买卖双方的风险自货物装上装运港时转移。但是在实务中,装在集装箱内的货物通常在上船之前以前已经交给承运人,例如集装箱堆场或货运站。这样,货物置于承运人管制之下,而风险却由出口方承担,使得“装上船”的风险转移点没有实际意义。

案例分析:

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5000件,外商报价为每件1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但美商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50800美元,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分析:美商要求合理,因为FOB VESSEL是《美国1990定义》里的贸易术语的表示,既然采用了,说明合同适用《美国1990年定义》,按照该惯例的解释,FOB VESSEL情况下,由买方负责出口关税及相关费用,因此,本案中的我方应该承担800美元的费用。

案例分析:

我方以CFR贸易术语与B国的H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我方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业务繁忙,我公司业务员忘记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

生了火灾被烧毁。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分析:货物损失责任由卖方承担。按照《2010年通则》的规定,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则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我方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我方承担。

即问即答:

为什么说把CIF称为“到岸价”容易引起误会?

答:CIF贸易术语下卖方在装运港已完成交货,无需负责到目的口岸,称为“到岸价”容易被理解为卖方需承担货物直到目的口岸的风险和费用。

课堂讨论:

FOB、CFR和CIF术语的相同点和区别有哪些? 解答要点:相同点:

1. 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 2. 都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3. 进出口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 4. 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 不同点:

1.租船订舱的责任方不同:FOB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FR和CIF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

2.办理保险的责任方不同:CIF术语下,卖方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FOB和CFR下,买卖双方均无义务投保,但通常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

案例分析:

我江西某市一出口公司曾于2003年12月向日本出口1200套陶瓷餐具,共600箱, FOB宁波条件成交,货值48000美元,装运期为12月25日前,货物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宁波设有办事处,于是在12月上旬将货物运到宁波,由宁波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从江西运往宁波的途中发生车祸,导致部分陶瓷餐具受损,由于该陶瓷餐具是日本客人订制产品,该出口公司无剩余货源,因此,一时无法补足受损数量,只好请求日本商人将信用证有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本案中货物受损的风险应由谁承担?出口公司采用FOB术语出口合适吗?

分析:货物受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为货物在从江西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发生货损,未装上装运港指定船上,风险尚未从卖方向买方转移。该出口公司位于内陆城市,如果采用FOB术语成交,将承担货物从内陆城市到装运港之间的风险,因此不适合采用FOB术语。

即问即答:

如何理解FCA术语下,卖方的交货地点适用“管装不管运,管运不管卸”的原则?

答:如果FCA指定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卖方负责装货,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收货运输工具上时,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无需负责后续运输,即“管装不管运”;如果指定交货地是其他地点,卖方负责把货物运送到指定交货地点,当货物在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可供卸载,且置于买方指定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处置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卸货,即“管运不管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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