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条实施规划(终稿)(2)

2019-06-17 13:15

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

3.编制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①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②水利工程部分(2010版); ③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

(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管理规定》(2013版); (7)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实施规划 4.1.总实施规划

(1)成立专职机构全面负责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 (2)组织学习《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

(3)要求各参建单位配备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规范、标准。 (4)严格按有关的强制性条文,审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5)检查施工单位三级质量责任制是否完善,是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审查试验、测量单位的资质,检查试验、测量人员、特种工的持证上岗情况;审查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安全准用证;审查计量器具的精密程度和校验证件是否符合规定;核查施工机械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6)对要实施的施工文件要严格审查,确保实施内容不背离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7)监督参建单位严格按强制性条文施工,对违反的,一律返工处理,毫不留情。 (8)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并定期报送执行情况。

(9)要求各参建单位编制本标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不限于):

①工程简介(本合同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工程量、施工时间等); ②编制目的和依据; ③组织机构及职责;

6

④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宣传、学习、检查、整改、考核等); ⑤强制性条文执行清单(收集、识别、传递、实施)。

4.2.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为了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办公室在大唐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处)和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各参建单位内部)。具体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

4.2.1组织机构

强条文执行领导小组(组长:胡卫华)强条文执行办公室(得荣公司工程处) 贵阳院强条文执行小组 中南院强条文执行小组 水电八局强条文执行小组 新珠监理 强条文执行小组 北京院 强条文执行小组 华咨监理 强条文执行小组 设备监造监理 强条文执行小组 水电十一局 强条文执行小组 葛洲坝 强条文执行小组 水电七局 强条文执行小组 设备制造单位 强条文执行小组

4.2.2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主要职责

(1)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组 长:胡卫华

副组长:吴少桥 鞠保俊 张建华 高继梅 刘海宇 曹 军 游度生 赵 然 李丹波 李元常

成 员:崔勇乐 刘方文 吴 澜 沙德洪 杨 平 王杰聃 黎 刚 谢绍思 宋 武

7

主要职责:

(1)负责强制性条文执行方案总体策划; (2)负责审核强制性条文实施方案; (3)负责审核强制性条文有关的管理制度; (4)负责监督管理强制性条文贯彻与执行情况。

(2)强制性条文执行办公室

主 任:鞠保俊

副主任:崔勇乐 刘海宇 游度生 曹 军

成 员:刘方文 吴 澜 沙德洪 杨 平 王杰聃 黎 刚 谢绍思 宋 武

李 成 陈进刚 李全竺

主要职责:

(1)在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3)负责指导各参建单位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4)负责强制性条文的宣传、贯彻执行、培训、考核等工作; (5)监督、敦促各参建单位建立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 (6)定期进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

(7)协助、配合上级领导、部门对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检查。

(3)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

每个参建单位都必须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要求技术总负责人为组长,质量、安全的部门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负责质量、安全的成员及其他技术、测量、试验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编制本标段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细则; (2)认真建立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 (3)组织经常性自查;

(4)定期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出具

书面整改合格报告;

(5)监理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负责对监理的施工单位执行情况进行复

8

验与闭环管理。

4.3.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

(1)强制性条文宣传、贯彻执行、培训学习制度; (2)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与考核制度。

4.4.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1)标准的获取渠道、适用性识别与确认:

①获取渠道:单位负责采购;

②适用性识别与确认:由各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2)标准的发放、领用:建立登记发放台帐;

(3)有效法规、标准及影响因素清单。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不少于以下四个清单,要求各项目清单应履行编审批手续。

①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法规性文件清单; ②本工程各专业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清单; ③本工程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④本工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各参建单位要编制本标段需要使用的各专业现行适用强制性条文,汇编成册,形成书面版和电子版。

(5)标准的动态管理

①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清单; ②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评审与确认; ③及时掌握标准更新信息并及时传递;

④标准存在局部修订情况,宜经常上网查询,以保证现行和有效。

4.5.资金计划

大唐香电得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预算经费在各标合同综合考核费用中支取(具体费用比例待研究后确定)。要求各参建单位据本标实际情况拟定专项资金计划。资金主要用于资料购置、培训、检查、考核等。

4.6.培训计划

(1)培训目的、要求

为了使《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在工程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须加强对《工程建

9

设强制性条文》的宣贯与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熟悉并掌握其内容和要求,正确理解与执行。要求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有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做到应知应会,知行合一,并纳入考核。

(2)责任部门:各单位负责强条的质量、安全部门。 (3)培训对象:有关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4)培训内容:有关的规程、规范、条例、强制性条文。 (5)时间安排:每月一次,时间1—2小时,新标准培训及时进行

5.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内容、执行要求、考核 5.1.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

① 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即平常所说的“事前查处”。

② 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内容也应认真执行,不得突破。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后,强制性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文也将作为判定责任的依据,即所谓的“事后处理”。

(2)执行中要高度重视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时效性

无论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均有一定的时效性,各年版强制性条文汇编发布实施后,又有新标准批准发布,这些新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黑体字)将补充(对新标准而言)或替代(对修订标准而言)各年版强制性条文,各年版强制性条文中的相应条文将同时废止。因此,现行强制性条文应该是各年版和新发布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综合体。

(3) 现行强制性条文并不能覆盖工程建设领域的各个环节,一些推荐性标准所覆盖的领域、环节中可能也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它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所以,作为工程技术人员,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除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积极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

(4)应抵制与反对不执行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的法定义务,遇到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原则,不可听之任之。

5.2.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内容

(1)对三个条例(国务院279号令、293号令、393号令)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宣传贯彻与落实情况;

(2)对照工程实际,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但不限于):

10


强条实施规划(终稿)(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保险信托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