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干部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工作步骤及相关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收集已有的资料:充分利用已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和审批、征收、转用、
划拨或出让、转让、登记成果等资料,经过梳理,在外业工作开展前对行政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资料收集和清理,包括历年来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宗地,违法占地查处的宗地,有权属争议的宗地,司法机关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调查区范围内行政区划,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标准地名等资料。
1.1.1.6、土地权属调查 1.1.1.6.1、预编宗地代码 (一) 宗地划分
在地籍子区内,按照以下情形划分宗地:
A、依据宗地的权属来源,划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和其他使用权宗地等。
B、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民集体共同所有的地块,且土地所有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有宗。
C、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使用的地块,且土地使用权界线难以划清的,应设为共用宗。
D、土地权属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地块可设为一宗地。
(注:公用广场、停车场、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城市(镇、村)内部公用地、空闲地等可单独设立宗地。)
(二) 定着物单元的划分
在使用权宗地(宗海)内,应将房屋、林木等定着物划分为不同的定着物单元。 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A、同一权利人拥有的独幢房屋宜划分为一个定着物单元。
B、具有多个权利人的一幢房屋,应按照界线固定,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
幢、层、套、问等封闭空间划分定着物单元。
C、同一权利人拥有多套(层、问等)界线固定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房屋,每套(层、问等)房屋直各自划分定着物单元。
D、同一权利人(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拥有的两幢或两幢以上的房屋可共同组成一个定着物单元。
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A、权属界线封阅、独立成片的森林、林木可划分一个定着物单元。 B、属于同一权利人多片森林、林木可共同组成一个定着物单元。 定着物为其他类型的,按以下情形划分定着物单元:
A、每个定着物可各自单独划分一个定着物单元。
B、属于同一权利人全部同类定着物(如:水塔、烟囱等)可组成一个定着物单元。
(三) 不动产单元设定
A、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应设定不动产单元。
B、无定着物的使用权宗地(宗海)应设为一个不动产单元。
C、有定着物的使用权宗地(宗海) ,宗地(宗海)内的每个定着物单元与该宗地(宗海)应设为一个不动产单元。
(四) 不动产单元编码
1) 代码结构
按照每个不动产单元应具有唯一代码的基本要求,依据 GB/T 7027规定的信息分类原则和方法,不动产单元代码采用七层28 位层次码结构,由宗地代码与定着物代码构成,分述如下:
A、宗地代码为五层 19 位层次码,采用 TD/T 1001 规定的编码规则,按层次分别表示县级行政区划、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特征码、宗地顺序号,其中宗地特征码和宗地顺序号组成宗地号。
B、定着物代码为二层 9 位层次码,按层次分别表示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
C、不动产单元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2) 编码方法
A、第一层次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为 6 位,采用 GB/T 2260 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
B、第二层次为地籍区,代码为 3 位,码值为 000-999; C、 第三层次为地籍子区,代码为 3 位,码值为 000-999; D、第四层次为宗地(宗海)特征码,代码为 2 位。其中:
1)第 1 位用 G、J、Z 表示。\表示国家土地(海域)所有权,\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表示土地(海域)所有权未确 定或有争议。 2) 第 2 位用 A 、B、S、X 、C、D、E 、F、G、H、W 、Y 表示。“A”表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B”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表) ,“S”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上) ,“X”表示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下),“C”表示宅基地使用权宗地,“D”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耕地) ,\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林地),\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宗地 (草地) ,\表示海域使用权宗海, \表示使用权无居民海岛,\表示使用权未确定或有争议的土地(海域) ,\表示其它使用权土地(海域),用于宗地(宗海)特征扩展。
E、第五层次为宗地(宗海)顺序号,代码为 5 位,码值为 00001- 99999,在相应的宗地(宗海)特征码后顺序编号。
F、第六层次为定着物特征码,代码为 1 位,用 F 、L 、Q、W 表示。\表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表示森林或林木,\表 示其他类型的定着物, \表示无定着物。
G、第七层次为定着物单元编号,代码为 8 位。
1 )定着物为房屋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宗海)内应具有唯一编号。前 4 位表示房
屋的幢号,房屋幢号在使用权宗地(或地籍子区)内统一编号,码值为 0001-9999;后 4 位表示房屋的户号,房屋户号在每幢房屋内统一编号,码值为 0001-9999 。
2) 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的,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 00000001-99999999。
3)其他的定着物,定着物单元在使用权宗地内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码值为 00000001-99999999。 的使用权宗地内无定着物的,定着物单元编号用\表示。 3) 代码表示方法
不动产单元代码采用分段的表示,具体方法如下: A、第一段表示行政区划代码。 B、第二段表示地籍区与地籍子区。
C、 第三段表示宗地号,由宗地特征码和宗地顺序号共同组成。
D、第四段表示定着物代码,由定着物特征码和定着物单元编号共同组成。 E、不动产单元代码在表示时,段与段之间可用全角字符\空格\进行分隔,“空格”不占用不动产单元代码的位数。
如:
4) 代码变更规则
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宗地代码的变更:
宗地特征、界址未发生变化的,宗地代码不变。
定着物代码的变更:
A、宗地内定着物特征和空间范围均未发生变化的,定着物代码不变; B、宗地内定着物特征发生变化的,先确定新的定着物特征码,定着物单元编号在新定着物特征码的最大定着物单元编号后续编;
C、宗地内定着物特征未发生变化的,独幢、层、套、间房屋的定着物单元编号变更情形如下:
1 )整幢房屋内的层、套、问界线发生变化的,房屋幢号不变,房屋户号在该幢房屋的
最大户号后续编。
2)新增的整幢房屋,房屋幢号在宗地(或地籍子区)内最大幢顺序号后续编,房屋户号在该幢房屋内统一编号,码值为 0001 - 9999。 3 )整幢房屋改建、扩建和翻建的,房屋幢号不变。该幢房屋内新增的层、套、间,房
屋户号在该幢房屋内最大户号后续编。
D、宗地内定着物特征未发生变化的,独立成片的林木等其他独立定着物的空间范围发生变化的,定着物单元编号在相应定着物特征码的最大定着物单元编号后续编;
E、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定着物组成一个定着物单元的,定着物代码变更情形如下:
1 )定着物全部转移给其他权利人的,定着物代码不变。
2)定着物部分转移给其他权利人的,定着物代码按照编码的要求编码。 3 )定着物发生新增、拆除、改造等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未发生转移
的,定着物代码不变。
5) 宗地特征发生变化、界址未发生变化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变更 宗地代码的变更:
在地籍子区内,确定新的宗地特征码,宗地顺序号在新宗地特征码的最大宗地顺序号后续编,形成新的宗地代码。 定着物代码的变更:
定着物代码按照规定的要求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