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七、项目经理
专业分包人项目经理: 八、专业分包人承诺
1. 专业分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 分包工程建设实现“零缺陷”投产,满足达标投产的考核条件且达到工程质量、工艺及创优目标,不发生因施工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或造成批量返工的质量事件。
3. 分包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承包人规定的工期进行,并确保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力、机具及合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实现。
4. 在分包工程建设中文明施工,并采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满足工程安全目标。
5. 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对工程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分包的各项管理要求,确保相应的资源配置,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6. 严格按照工程环评、水保报告以及批复文件、当地的环保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不因施工原因影响项目通过环评、水保验收。
7.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及释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将档案管理纳入整个现场管理程序,坚持工程档案资料与工程同步。专业分包人应当配合承包人完成总承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工作。
8. 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应用要求,保证信息化资源配置,实行基建信息化管理。 9. 专业分包人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合同附件所列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
九、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专业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承包人执 份,专业分包人执 份。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税务登记号:
专业分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基本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税务登记号: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1. 一般规定 1.1.1 词语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1.1.2 合同文件
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文件。 1.1.3 合同协议书
是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1.1.4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1.1.5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专业分包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
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1.1.7 合同图纸
指由承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本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 1.1.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指已由专业分包人填入价格并为承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
1.1.9 中标通知书
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专业分包工程中标人的函件。
1.1.10 发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1 承包人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2 承包人代表
指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3 专业分包人
指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专业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4 专业分包人代表
指由专业分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专业分包人行使本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5 设计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6 监理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整体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17 总监理工程师
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18 总承包工程
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9 专业分包工程
指由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1.20 总承包合同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整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1.1.21 专业分包合同
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合同。
1.1.22 永久工程
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
1.1.23 临时工程
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 1.1.24 区段
指根据整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将本专业分包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本专业分包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1.1.25 工程设备
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1.26 工程材料
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
1.1.27 施工机械设备
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
1.1.28 现场
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专业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9 合同工期
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专业分包人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期限。
1.1.30 开工日期
指承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
1.1.31 完工日期
指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专业分包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完工标准的日期。 1.1.32 天(日)
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1.1.33 合同价款
指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34 费用
指为履行本专业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1.1.35 缺陷责任期
指工程实际完工后,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间。 1.1.36 保修期
指专业分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 1.1.37 违约责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1.1.38 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 解释
1.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2 本专业分包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
1.2.3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 1.3 书面形式
1.3.1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2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所述及的由任何人所发出或颁发的任何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当是书面形式。
1.3.3 任何书面形式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应当由人工送达并取得书面签收,或通过邮寄
并保存邮局的邮寄证明,并不应当被无故扣押或拖延。
1.3.4 此类书面表达的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及决定等的送达地址等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2. 语言和文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本专业分包合同的所有合同文件的制订、解释和说明,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专业分包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 (9)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如承包人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分包人的,专业分包人承诺除偏差表释明外已完全响应承包人招标文件,若发生投标文本与招标文本不一致的,则承包人有权选择以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为准。 4. 适用法律和法规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5. 技术标准和要求
5.1 双方应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具体约定见合同条款的专用部分。
5.2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专业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专业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6. 图纸 6.1
图纸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专业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及图纸套数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7.1款的约定办理。专业分包人图纸套数无法满足施工需要时,由专业分包人自行购买或复制,费用由专业分包人承担。 6.2
图纸修改
6.2.1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6.3 6.3.1 6.4 6.4.1 6.5
图纸错误
专业分包人发现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图纸准备
专业分包人应当在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图纸保密
6.5.1 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专业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7.
总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