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油漆料库和调配间应分开设置,应与散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8、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材料品种应分库存放。 9、一切油料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10、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调料间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11、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应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五、电焊、气焊的防火制度
1、从事电焊、气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 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工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消 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定位、定人、定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焊前,应由负责人逐级向操作、看火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任何领导班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
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管遣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场所焊割。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和可燃的物品上
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六、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库房防火管理工作。
2、按材料的性质、分类、分垛进行码放,库内材料存放要干净整齐,及时清理可燃物。
3、库内照明线路应由正式电工敷设安装,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库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或使用电热器具。
4、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不得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灯具周围50cm 范围内和灯下不得放置可燃材料。
5、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严格领退料手续。 6、库房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明显防火标志,保管员应了解库内存放材料的性质,会使用灭火器材。
7、保管员出库或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库内情况,确认无问题,断
电锁门,方可离去。
七、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为防止发生为灾事故,保障食堂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以及电热做饭灶具,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气罐与炉灶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电线严禁与液化气罐,气管搭连。
2、食堂内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并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3、液化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曝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漏气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
4、液化气要按规定使用,应先点火、后开气,炉灶要防止风吹灭火和汤水溢出灭火,使用后要将节门关严,严禁将气罐内残液随意乱倒。
5、食堂操作间内,严禁大量贮放液化气罐。
6、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7、炊事班长,要对上岗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液化油气和电热做饭灶具,
8、炊事班长,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方可下班。 九、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和60W以上的灯具及碘钨灯照明和取暖,不准私自拉电线。
2、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火柴不要随便乱扔,烟头要熄灭,
放在烟缸内。
3、宿舍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宿舍内严禁用易燃物支搭小户或隔墙。
4、冬季取暖需用火炉和电加热器时,必须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室内使用时,火炉距四周可燃物1.5M以上,并盖好炉盖,设专人管理并有通风口,火炉不得烘烤衣物,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在宿舍内做饭或生明火。
6、宿舍通道和出入口,不得堆放物品或封堵。 7、禁止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8、确定专人维护管理,发生火险会报警,不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确保安全有效。
9、宿舍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岗,做好应急准备。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 因工伤亡事故报告
1) 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必须立即报上级主管领导及总承包部和质安部。
2) 项目经理部领导接到因工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
3) 项目经理必须指令有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配合项目安全总监接受上级调查人员的现场调查。 2、 因工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
1) 上级安全部门赶赳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部接受政府部门的现场调查与勘察,负伤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的还需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接受其调查与勘察;
2)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件及相关证人,接受政府部门及执法部门的调查; a) 事故经过;
b) 项目施工认可证(总、分包)、许可证; c) 分包资质证明;
d) 分包合同或总包与分包签定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e)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