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路障。公安部门要对现有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完善停车标志和标线,落实专人管理,规范停车行为。二是建设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以城市道路拓宽改造、美化亮化工程为契机,整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改善支路通行条件,提高利用率,渠化路口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同时调整不合理的公交站点。要提高前瞻意识,力争尽快实施行人地下通道,减少冲突点,提高路面通行能力。三是公安部门要对现有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严格按照GB5768—1999等国家标准更新、完善交通标志,重新漆划交通标线,修缮隔离护栏,维护保养好信号灯,根据路口交通流的变化,科学合理配置灯光配时,健全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保持齐全有效。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要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车辆左转弯等待区。在沿街学校、居民小区等交通流量大的非灯控路口要完善黄闪灯、减速让行标志、漆划人行横道线,最大限度地改善交通通行条件,确保交通安全。
2、从严查纠闯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大路口执法管理力度,坚持“见违必纠、重者必罚”的原则,及时教育遇有红灯不在停车线内依次停车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占车行道等待过街的行人,及时纠正其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服从管理、强闯信号、态度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人,要严肃处理,按照处罚标准上限处罚。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违法者要坚决从严惩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坚持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组织其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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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违法的行为人,尤其是公务员、现役军人和学校教师,除依法教育处罚外,要及时将其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增强教育惩戒效果。同时利用电子警察摄获机动车闯信号违法行为,及时公布处罚,促进路口交通秩序根本好转。
3、争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整治中,市区及辖市(区)要按照目标的要求,选择一批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灯控路口,开展创建活动。公安交巡警部门每天从早上7时30分至晚7时,组织足够力量,实施严格管理,确保达到创建目标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城管部门要试行社会单位门前路口路段承包责任制,明确专人维护门前路段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协助公安交巡警维护路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市公安、文明办和监察部门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作用,成立交通志愿者队伍,发动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青年人参加。加强对交通志愿者的培训指导,提高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的能力。定期组织志愿者上路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总结提高和考核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召开联席会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辖区道路的交通状况,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良好的路口交通秩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迎接省级检查组检查、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这次行动,面广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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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市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市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好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督促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市建设部门要加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维护,清理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市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公务员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督促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机关抓好整改。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市公安部门要把实施此项计划作为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行动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督查指导和考核。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组织督查考核小组,严格按照目标等级要求,完善考核标准,每月对辖市(区)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守法率进行检查考核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排名,及时上榜公布。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排名末位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日常考核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加强面上指导,认真组织整改,推动行动健康发展。
(三)严格信息反馈制度。各辖市(区)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专人收集有关情况,统一填报省厅统一制作的?实施“不闯红灯—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情况统计表?,每半月统计一次工作数据,填报时间为当月17日和次月2日,同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一并书面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办公自动化:秩序科内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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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工作领导小组
2、实施“不闯红灯—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
情况统计表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文明办 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建设局 镇江市监察局
二OO六年五月一日
主题词:文明交通 行动计划 意见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 发:市局机关各支队、处室。
镇江市公安局办公室 2006年5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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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不闯红灯——镇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
组 长:夏新平副组长:马玉根成 员:许祥荣
李 洪陈国栋徐邦义龚建平陶文章徐 红任一鸣殷 建阮钢钢工作领导小组
市公安局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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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市文明办活动处处长 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附件:2
实施“不闯红灯-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06)”情况统计表
(2006年
执法管理 纠正、劝导行人违法(起) 处罚行人闯红灯违法(起) 处罚行人其他违法(起) 纠正、劝导非机动车违法(起) 处罚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起) 处罚非机动车其他违法(起) 其中拘留(人次) 扣留非机动车(辆次) 抄告行人、非机动车违法(人次) 处罚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起) 处罚违法停车(起) 处罚违法占道经营(起) 当月 累计 增设行人信号灯(组) 增设人行横道线(处) 增设人行道隔离护栏(米) 增设非机动车道隔离护栏(米) 增设行人交通标志(块) 增设非机动车交通标志(块) 渠化路口(处) 增设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处) 增设非机动车左转弯等候区(处) 整修人行道(公里) 整修非机动车道(公里) 清理人行道障碍物(处) 上
月下半月)
填报单位: 市 县(区) 填报日期: 月 日 设施建设 当月 累计 在媒体开设专栏(个) 在网站开设专栏(个) 媒体报道(条、篇) 其中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条、篇) 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条、篇) 设置户外广告(块) 悬挂张贴横幅、标语(条) 发放宣传资料(份) 组织社区宣传活动(次) 组织学生宣传教育活动(次) 登记交通志愿者(人) 组织机关等单位人员或志愿者上路协勤(人次) 宣传教育 当月 累计 填报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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