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精神,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第二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申报、评审、认定和授予等王作。为确保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承、保护和发展我省传统工艺美术。通过对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进行表彰,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激励、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的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
(二)评审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2、坚持政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省工信厅会同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工艺美术协会相关组织,成立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省王信厅副厅长 曹军念 副组长:省文化厅副厅长 蒋惠莉 省工艺美术协会会长 刘德林
成 员: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处长 张益民 省工信厅人事处处长 侯艳丽
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 王朝晖 省工艺美术协会秘书长 陶丙戌
全面领导第二届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申报、评审、认定和授予工作。
(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评审办)设在省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负责整个评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王朝晖兼任。副主任由省工艺美术协会秘书长陶丙戌担任。评审办负责承办组织申报、作品和书面材料收集、资格审查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安排等工作
(三)各市县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按照全省评审工作原则及统一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申报工作。
三、专家库
(一)设立全省工艺美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为评审提供咨询意见并为组成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好准备。
(二)入选专家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2、取得工艺美术系列高级技术职称满1年以上的高级工艺美术师;
3、高等院校中工艺美术相关专业的教授;
4、文化艺术部门中具有与工艺美术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
5、工艺美术行业及有关部门的专家。
(三)评审办根据不同地区、部门和不同工艺美术品种类别以及其代表性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家库组成名单。
四、评审机构及其准则
(一)评审办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和申报者资格审查工作;评委会在评审办组织下,负责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办以专家库名单为基础提出评委会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成立评审委员会。
(二)评委会组成遵循以下原则:
1、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在评委中不少于三分之一比例;
2、工艺美术行业的专家在评委中不少于三分之二比例; 3、申报本届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者(以下简称申报者)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评委。
(三)各评委按照‘标准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工作有关情况。评审工作未经公告前,严禁向外界通报。
(四)评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聘其评委资格。 1、违反客观公正原则; 2、有泄密行为; 3、循私舞弊;
4、为申报者许诺、游说,产生不良影响。 五、申报范围
凡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的专业人员,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报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
(一)传统工艺美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1、具有百年以上历史; 2、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部分以手工艺制作;
5、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分类
我省主要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的分类为:工艺雕塑类(包括菊花石、玉器、各类石雕、竹刻、内画、微刻(或称细微雕刻)、牛角雕、骨雕、果核雕刻、彩塑等各类材质的雕塑作品及傩面具等);刺绣和染织类(包括各类材质的手工刺绣、机绣、挑花、织锦、织花带、扎染、蜡染、蓝印花布等);艺术陶瓷类(包括瓷塑、陶塑、各类艺术陶瓷、瓷版画、刻瓷等);烟花爆竹(包括喷花类、
旋转类、升空类、旋转升空类、吐珠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小礼花类、礼花弹类、架子烟花、组合烟花类等表现艺术效果的烟花爆竹);编织工艺类(包括竹编、藤编、棕编、草编、绒线或丝线编结等各类材质的编织编结);金属工艺类(包括铜器、铁画、铁艺、锡器、黄金饰品、铂金饰品、景泰蓝,少数民族饰品等金属工艺品)、工艺画(包括砂石画、烙画等各类材质的装饰画、木版年画);工艺家具类(包括硬木家具、竹木家具、嵌石家具等);各类漆画、漆器;其他工艺类(包括各类材质制作的手工艺品如绢花、纸花、绒花等人造花;地毯、挂毯类;各类手工玩具、灯彩、各类扇、布艺、剪刻纸、脸谱、风筝、纸扎等)。
(三)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及已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六、申报条件
(一)申报陕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者应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艺德; 2、已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满一年;
3、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创作满15年;或专业制作满10年,且再同业内技艺出类拔萃
4、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敢于创新,艺术成就卓越,在省内外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