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发展。它通过两种形式实现:同化与顺应。另外,皮亚杰对制约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他认为,支配心理发展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成熟、物理因素、社会环境、平衡。
成熟,即神经系统的成熟。他认为,一定的躯体结构或神经通路的发生机能在整个心理成长过程中起着一定作用,但并非决定作用。小余正处于儿童期,正是神经系统成长成熟的关键时期。这时的小余由于正处在不利的环境之中,食物营养不足,极易导致小余心理发展障碍。
社会环境,即社会上的相互作用和社会传递,包括社会生活、文化教育、言等。皮亚杰认为,社会经验同样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小余处在流浪过程中,外在的环境对小余极为不利,父母的抛弃,流浪过程中周围人的冷漠对待甚至是虐待,对小余心理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流浪群体中的其他人的,粗鲁语言及偷窃等不良行为模式也会在社会群体互动中对小余造成不良的心理影响。
平衡又称为自我调节,即心理发展中最重要的因素,起决定作用。平衡,是不断成熟的内部组织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是动态的平衡,具有自我调节的作用。通过这种动态的平衡,实现儿童思维结构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小余遭受父母遗弃,及姑姑的虐待以及社会上的不良群体的影响。而小余在自我平衡方面不足。小余的内心其实对外界的关爱和温暖是非常需要的,但是她面对确实外界的虐待,冷漠。这时的小余必然面临内部需要与外界环境的冲突。难以达到平衡,这必然会对小余的心理发展产生不良的阻碍作用。使得小余心理发生扭曲。
在自我概念拓展方面,儿童期正是自我观念的拓展期:理想自我、人种意识、良知觉醒,能够自我区分,形成更加稳定的自我概念,镜中我的概念。而此时10岁的小余正好处于这一时期,但是由于小余的特殊经历,如被父母遗弃,与姑姑一家感情不合,外出找父母,备受欺凌,这些都会是小余对人丧失信心,必然会在理想自我,与良知发展方面迷茫,受阻,甚至是出现扭曲。
处于儿童时期的女生自我接受程度与自我谐和程度表现为随年龄的增大而渐减的趋势,即年龄越大,自我接受程度越弱。小余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处于这一时期的她必然也面临这一问题,处于特殊环境中的小余,由于父母的抛弃,亲人的虐待必然使她在自我接受程度方面越来越弱,对自己存在的价值产生疑问。而身心的和谐程度也必然会降低,出现自我矛盾,甚至人格分裂。
这个阶段儿童的自我体验与自我评价的发展具有很高的一致性。如,自尊心强的儿童往往对自己的评价比较积极。由于儿童期自我体验与自我评价的一致性,小余在自我体验中,由于受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自我体验必然是消极的,由此他的自我评价自然也是较低的。而且儿童在这一时期对生命的理解在认识上逐步深化,从模糊认知,形象认知到抽象认知、态度认知再发展到哲理性思考。②
儿童时期的心理危险包括控制的内化问题如社交恐惧、焦虑、孤独、抑郁、情绪障碍(焦虑、恐惧、强迫、逃避,抑郁等)品行障碍、抽动障碍等。小余悲惨的经历会造成小余的心理危险。小余在找父母的过程中,周围人的冷漠,及对小于的虐待都会是小余产生焦虑,恐惧,抑郁,逃避等情绪障碍。由于过早的接触到社会的黑暗面,会使流浪儿童小余在品行上出现障碍,如偷窃,抢劫等。小余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自闭倾向,对周围的人采取了回避态度。
在人格与爱的形成上,环境因素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儿童的大脑尚未发育成熟,有较大的可塑性,强烈的精神刺激会给儿童个性发育带来严重影响,不合理的教养可导致人格的病态发展,缺乏家庭正确教育或父母的虐待是发生人格障碍的主要原因。另外,恶劣的社会风尚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均可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与人格障碍的发生有一定关系。流浪儿童的人格特征根据赵维太③的调查显示,流浪儿童养成玩劣的习惯,流浪思想具有独立性。
④
小余有自闭倾向,并会偷东西,小余的人格障碍及有可能是,回避型人格障碍和反社会的人格障碍。回避型人格障碍的特点是,行为退缩,心理自卑。面对多种挑战采取回避态度或无能应付。害怕社交活动,,即使有集体活动也会躲在一旁。小余有自闭倾向,明显是回避型人格。小余行为的退缩源于心理的自卑。想与人来往,又怕被拒绝、嫌弃;想得到别人的关心与体贴,又因害羞而不敢亲近。生理缺陷、性别、出身、经济条件、政治地位、工作单位等等都有可能是自卑心理产生的原因。这种自卑感得不到妥善消除,久而久之就成了人格的一部分,造成行为的退缩和遇事回避的态度,形成回避型人格障碍。
小余存在偷盗行为,及有可能是一种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根据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的成果来看,产生反社会型人格的主要原因有:早年丧父丧母或双亲离异、养子、先天体质异常、恶劣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型人格形成和发展的主要社会因素。虽然形式上学习到了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患者对坏人和对同伙的引诱缺乏抵抗力、对过错缺乏内在怨疚心等现象,都是由于他人赏罚的不一致性,本人善恶价值的判断自相矛盾所造成的;他们的冲动性和无法自制某些意愿及欲望,都是由于家庭成员对于自己的行为无原则、不道德、缺乏扼制等恶劣榜样造成的。可见,反社会型人格的情绪不稳定、不负责任、撒谎欺骗,但又泰然而无动于哀的行为,都与家庭、社会环境有重要的关系。
总之,流浪儿童小余由于特殊的生存条件,社会环境,使她在心理方面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时的小余在心里发展方面,需要一个和谐,温暖的环境。需要周围人的关怀。 (三)生理学维度(朱凯收集材料,符玉果执笔)
流浪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家庭破裂、教育不当、生活贫困等多种经济社会因素导致一些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小小年纪就离开监护人,流落街头。
目前全球的流浪儿童数量已经达到了1亿到1.5亿人,抵得上俄罗斯一个国家的人口。在我国,根据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目前全国各地流浪的未成年人大约有十五万人,所占人口的比例虽然较低,但产生的社会不良后果却不容忽视。在流浪生涯中,流浪儿童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伤和扭曲,有的甚至被社会不良势力控制、教唆、利用,从事危害社会的活动。
对于有着更为复杂的家庭社会原因而外出流浪的孩子,临时性应急救助,常常不能持续发挥作用,有的家庭已经丧失了孩子健康生活的环境,孩子无法在原来的家庭环境中正常生活;有的孩子由于特殊的生活环境和经历,身心发生严重扭曲,无法沿着普通孩子生活的轨迹成长发展。
流浪的儿童往往长期流浪在外,不仅风餐露宿而且生理受到严重伤害和扭曲,他们同主流社会存在着适应性隔阂,有的甚至被社会不良势力残害、控制、利用,成为他们从事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因此,他们中不少人会表现出不愿意接受社会对他们的保护性救助,甚至逃避和拒绝救助,流浪儿童普遍经历过非正常的社会生活,有过不
安和痛苦的生活体验,存在着接受正常教育的功能障碍,不少人伴有不良行为和恶习。
流浪儿童的身体健康和卫生状况极差。被迫乞讨的儿童有些身体被故意致残,即使没有明显的残疾,乞讨生活都给流浪儿童生理和心理上造成了疾病。他们终日卫生状况极差,满身污垢,吃剩菜剩饭,遭人漠视或白眼,在街头、宾馆饭店时常有他们瘦小、柔弱的身影。有的跪在地上,身前摆放着一张“求助信”,其内容不外就是诉说自己家里贫穷,上不起学,请大家帮助,或是诉说自己家人得了重病,无钱治疗,请大家援助等等。还附一些假学生证、假入学证明、假病历等等;他们有的是残疾儿童,坐在街头,穿着很少的衣服露出他们残疾、
扭曲的身体,肮脏的小手捧着搪瓷碗;他们有的二、三个在一起,在街头摆起场子表演各种让市民看了都心疼的杂耍。比如一个孩子裸露着上身,其他一、两个孩子则用钢丝在他脖子、身躯上紧紧地缠绕几圈,待市民们洒下一些可怜钱之后,他们才将钢丝松下来,身躯上是深紫的瘀痕;他们有的穿着破衣,在影院、商场等繁华地段,追逐着过往的市民,拉扯着过往市民的衣服,让他们给了钱后才不再纠缠;还有更小的(几个月、一、二岁)则被一些妇女抱着,牵着向过往行人乞讨,而控制这些乞讨儿童的并非他们的父母、亲人,而是被遗弃后抚养他们的人或者是拐卖他们的人。这些孩子的社会化过程被异化,对于主流社会和群体方式有着复杂而无知的情绪。他们的性格中多是独立、敏感、封闭、自我、多疑、固执、缺乏合作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烈。
在我们的案例中,小余就是一个因为乞讨被打残废的孩子,无奈乞讨还要遭受这种冷漠的待遇——乞讨的孩子被打残,这对她的生活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她的生理各方面本就存在诸如营养不良、瘦弱等问题,残废会使她的乞讨增加诸多不便,例如会因此被其他乞讨的人员抢走乞讨到的一切东西。生理上的残疾不仅仅是生理问题,更多的应该关注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也许她会因此丧失对人的信任感,进而憎恨社会的冷漠,甚至开始以各种手段报复社会等。 四、社工可能的介入途径
(一)社会学维度(鲁健全、晏永胜收集材料,符玉果执笔) 从社会学维度的成因来看,流浪儿童的需要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教育及业余生活等方面。那么我们解决问题的目的也就在于让孩子有尊严地生活,而不认为是一种施舍,培养他们的自尊与自信心,去掉自卑感。 ⑴政府支持系统
政府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最主要支持因素,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占据主体地位,起主导作用。在中国,政府对于流浪儿童的社会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从法律、政策上支持、重视保护流浪儿童的各种权益对流浪儿童的支持,法律支持是基础、是保证。所以社工可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尽力在社会上创造一种保护流浪儿童的法律氛围。
②民政部门的直接支持,民政部门是中国政府支持、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主要职能部门。社工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带着小余到有关部门进行流浪儿童救助的登记,例如救助站及一些有关的福利部门。社工也不能自己担当起照顾小余的责任,所以要把她转移到有关部门,这也是社会的责任。
③政府对流浪儿童的舆论支持。社工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与他们进行沟通,加强政府利用媒体来进行舆论的支持,在社会上引起关注与重视。 ④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 ⑵群体支持系统
①学校的支持。社工可以到小余原来就读的小学进行情况的了解,与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进行沟通,了解小余在学校的表现情况及受到来自学校老师及同学的待遇。接着与校长沟通,争取有机会可以让小余回去读书,与他详细介绍小余的情况,并鼓励做家访,深入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在以后的时间里可以对小余倾注更多一些关怀与照顾,让她感受到来自身边人的温暖,让她不再孤单。
②由群众团体提供的社会支持在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利用自己独特的组织优势,通过开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以及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在支持流浪儿童方面发挥着独具特色的巨大作用。 ③社区支持。 ⑶个体支持系统
①以血缘为基础的个体支持。这主要是指来自家庭成员和亲戚方面的社会支持。社工可以到小余姑姑家里进行了解并与之沟通,了解她的困难与想法并进行有效地调节,希望他们可以善待小余,毕竟他们是小余唯一可以依靠的亲人。
②以人生价值取向为基础的个人支持。以人生价值取向为基础支持流浪儿童主要表现在家庭寄养、助养两方面。
(二)心理学维度(陈毅辉收集材料,晏永胜执笔) 建立有针对性的流浪儿童心理救助方案
流浪儿童具有较多的不良心理特征,如何帮助这些儿童从心理创伤的阴影中走出来,使他们以积极的心态迎接今后生活的挑战,在救助工作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受助未成年人,要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流浪经历,确定救助、保护、教育工作方案。应根据其知识结构特点、年龄、身体和智力发展水平,在建立信任的基础上,运用支持性心理疗法、强化与惩罚、同伴教育、认知重建等心理学方法对这些儿童进行系统干预,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救助。 ⑴支持性心理疗法
流浪儿童多是在缺乏关爱的环境下成长的,这些孩子大多是在家庭或学校受到不公正甚至是粗暴的对待,有了困扰和压力得不到有效舒解和支持才离开家庭流落社会的,这些也导致他们对他人冷漠、敌视的心理。因此,在心理辅导中,社工应该倾听小余的心声、关注她的经历、尊重她的人格、理解她的困境以获取她的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听了她(在经过一两次)对自己以往经历的充分倾诉后,社工会对其不幸和内心的痛苦表示同情,并给予了无条件的积极关注,这样可以使她的敌意减轻,应该还时时回忆起曾经有过父母的关爱及他人的帮助。 ⑵行为疗法
行为疗法主要通过强化与惩罚来实现。首先可以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奖励机制,对孩子们的平时操行规范进行评比,每一个孩子都有闪光的地方,通过不断表扬、肯定,以此来建立他们的荣誉感。当别的孩子都能得到表扬时,得不到的孩子自然会反思自己没得到表扬的原因,这比让他们只是简单地承认错误有效得多。并且可以给连续得到表扬的孩子奖励,通过这样的精神激励法逐渐使孩子们的自信心得到增强和满足,成为他们日后成长的一个原动力。惩罚并不是直接的治疗手段,但却是最有效的阻止心理及行为问题更趋严重的手段。社工可以组织一些流浪儿童小组,在活动中针对小余的一些习惯性不良行为,例如她会偷窃,社工就可以单独不给他发冰淇淋或小礼物,使她记住偷窃的后果。另外,我们还采用不允许参加下一次体育活动或外出等方法消除她的不良行为。 ⑶认知重建法
家庭不幸和流浪经历对孩子的心理造成的最大障碍是自我认同和归属感的缺失。心理学认为,不是环境本身,而是人们对环境的解释,决定了他们会采取什么样的做法。因此,社工可以给小余讲述一些少年不幸而又成才的故事,使她逐渐明白,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经历困难或不幸,只有克服了困难,而不是在困难面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才会成为一个受别人尊敬、对社会有用的人。除此以外,让她自己从责任和使命感中得到自我认同也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因为 她自卑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认为自己是被遗弃的孩子,没有人关心,更别谈完成他人所能做成的事情,如果社工给她某项任务,赋予她一些责任和使命,让她体会到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只是之前没得到机会,在这种激励下,她会特别认真地完成交与她的事情,而且也会树立强烈的自信心。 ⑷同伴教育法
流浪儿童具有乐群性的特点,让儿童相互讨论流浪的经历,容易引起他们的相互信任和共鸣。在救助保护中心孩子们之间的相互交流非常频繁,他们也很容易相互模仿。之所以同辈群体会有这么大的影响主要是因为这些受助儿童的相互交往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孩子们之间的交往就是一个经验学习的过程。他们在相互交谈中的确学习到了一些相关的处理事
情的经验和方法,也使他们的一些能力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因此,在对小余的心理辅导过程中,可以选择一些心理素质较好、领悟力较强、不良习惯较少的流浪未成年人,让他们成为辅导老师的助手。
流浪儿童是个庞大的群体,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这个群体的人数还在不断地增长,问题也还在不断出现,如何应对这个问题,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教育心理机构、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必须面对的。完善现有救助体系、配备更加专业化的工作人员、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都是当务之急。 (三)生理学维度
流浪儿童被置于社会医疗体系之外,他们普遍都有生理上的疾病需要治疗,而且有些身体残疾甚至被故意致残。但流浪生活使他们缺乏就医的可能,而残疾甚至成为乞讨的重要条件。即使流浪儿童进入救助中心,中心卫生站只能处理常见、轻微的疾病,每个孩子每月的费用定为150元,包括衣食住行和医疗,如果出现大病,并没有资金救助。所以在解决流浪儿童的生理问题及缺陷的问题上,我们的政府及有关福利机构应该足够重视,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来加大流浪儿童的照顾及后续工作,如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执行该项目,让他们体会到来自政府的关心与帮助。有关福利机构,如儿童救助中心,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不足和配备人员的不够专业及负责,所以在机构方面应该集资,来自企业的、来自政府的和来自民间的,以此来增加机构的可用资金,使救助活动进行得顺利。
所以案例中的小余应该被收入儿童救助中心,主要改善她的生活环境,先尽可能解决她的生理问题,达到一个正常孩子的水平。也应该给她关心,不仅仅在生理上,让她的心里感觉到温暖,这样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她的心理状况。
参考文献:
广州流浪儿童最多的城市[EB/OL].http:/ / news.qq.com/ a/20071025/ 001631.htm.(背景知识部分)
严海波,隋树霞.关注中国城市流浪儿童- 徐州市流浪儿童 状况调查[J].青年研究.2005,(2).(背景知识部分) ①,关颖,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08,《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 ②,赵维太,2005,《对河南流浪儿童调查》 ③,毕伟,上海大学社会学系,2008,《国内流浪儿童研究状况综述》 ④,陈秀娣,2008,上海师范大学,《儿童青少年生命认知及生命价值观的发展特点》
学习反思
(一)14020078100370—陈毅辉
弹指一挥间已至期末,小组课题研究也圆满完成。回眸往昔,一路上可谓是“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心中感触颇多,受益匪浅。
曾经也为此而迷茫,几经徘徊,不过好事多磨,课题还是依旧如期完成。一路上总觉得在矛盾中艰难前进,矛盾在于一份心态。毕竟对于社会学专业的我,该门课只是门选修课,若花如此大的精力与时间在此课题研究上,显然存在着太大的机会成本,权衡利弊,我不得不以相对“中庸”甚至消极的态度对待这一切(在此深表歉意)。然而,现实总该要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