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复习提纲(3)

2020-04-16 11:49

重要问题:

1、论述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2、论述不完全契约产生的原因。

第一,人的有限理性是导致契约不完全的重要原因。 第二,交易成本的存在是导致契约不完全的重要原因。 第三,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契约不完全的重要原因。 第四,语言使用的模糊性。

第五,最新理论声称,只要至少市场一方是异质的,且存在足够数量的偏好垄断经营的当事人时,则契约就是不完全的。 3、敲竹杠问题的解决。

产权理论(GHM模型)的基本思路:当事人的有限理性,以及预见、缔约和执行契约的交易费用,导致当事人只能缔结一个无法包括所有可能情况的不完全契约。如果当事人在签约后进行了人力资本或者物质资本的专用性投资,那么他将面临被对方敲竹杠的风险,这会扭曲投资激励和降低总产出。在不完全契约中,专用性投资激励由事后谈判力(外部选择权)决定,而谈判力又取决于对物质资产的剩余控制权,这种权利由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敲竹杠的风险,应该将物质资产的所有权配置给对投资重要的一方。换言之,GHM模型认为关键是通过产权的配置来激励当事人的事前专用性投资,因此称为“新产权学派”。

第七章

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具有产权概念的全部内涵,它集中体现为对财产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剩余索取权:剩余索取权是指对企业进行团队生产产生的合作剩余的要求权,或者是对企业总收入中扣除固定契约性报酬(固定工资、固定利息等)后剩余收入的要求权。

剩余控制权:剩余控制权的概念则是由格罗斯曼和哈特(1986)提出的,如前所述,他们将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没有在契约中明确规定的权利,并认为拥有剩余控制权的一方,有权决定资产除最终契约限定的特殊用途以外的所有用途。

这三种权力都内在地具有普遍性、排他性、可交易性、可分割性、行为性等产权的基本属性。这三者的相互关系存在不同的认识:

--传统产权经济学将所有权定义为剩余索取权,认为企业的所有者就是企业的剩余索取者。 --新产权学派则将所有权定义为剩余控制权,拥有剩余控制权的目的在于获得企业剩余收入。

--罗伯茨则主张用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统一来定义企业所有权。 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是具有高度互补性的权利,因此应该配置给同一缔约方,否则就会产生激励扭曲,出现敲竹杠问题。有控制权而无收益权,经济人就会缺乏实现最优产出的激励;相反,有收益权而无控制权,经济人就会只顾实现私利最大化而不关心资源的损耗。 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代理成本

重要问题:

1、科斯、威廉姆森、GHM模型(产权经济学)、团队生产理论对企业的本质与边界的观点。 2、国有企业产权特征。

1、国有企业“国家利益至上论” 2、国有企业产权“虚置”

11

3、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错配 3、国有企业改革措施有哪些? 1、放权让利阶段(1978-1982)

问题:缺乏自主经营权,负盈不负亏,不受产权约束、市场竞争约束,不处在价格信息的引导下。

2、利改税阶段(1983-1986)

用依法纳税的办法来代替过去实行的利润留成。 3、承包制阶段(1987-1992)

“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确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企业承包制的推行并没有带来国有企业效率的提高和国民经济情况的改善。在短时期的增产增收以后,承包制企业出现了行为短期化、财务管理松弛混乱等乱象。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1992-1997)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

5、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与规范公司制改造并举阶段(1997-现在)

十五大以后,明确提出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认为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不再盲目追求公有制经济占国有经济的比重,开始了“国退民进”、“抓大放小”为特征的国有经济结构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把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推向了更深层次。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 1、对国有小型企业逐步改为非国有企业。 2、国有股减持。

3、落实排他性的国有产权责任。通过国资委的建立和运作,初步构建了一套较为有效的监督运营体系,使国有经济健康有序地参与企业购并,包括国际并购的基本条件趋于成熟。 4、推动异地产权交易。

5、进一步寻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 6、探索股权多元化形式: (1)债转股

(2)管理层收购。2000年4月,粤美股份通过受让等形式,使公司管理层持有了美托78%的股份,间接拥有上市公司18%的股份,初步实现了管理层对公司的间接控股。 (3)跨国重组并购

第八章

搭便车:拉坦指出,当制度在团体层次上予以供给时,会遇到严重的“搭便车”问题。即每个人都只想其他成员去做出组织的努力或承担维持组织的成本,而自己却坐享其成。 解决方式(拉坦):一是强迫成员参与;二是提供超常规的经济利益激励。

利益集团:杰弗利.贝利(Jeffrey Berry,1989)将其定义为“一个由拥有某些共同目标并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个体构成的组织实体。” 分利联盟、选择性激励、

寻租:就是在非市场领域,通过政治行动获得比通过市场活动所获更多的报酬。

12

政治学:寻找是公务人员为私利而违反法律和制度的一种权利滥用行为;

传统经济学:寻租是指经济人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谋取经济租金的政治经济活动。 公共选择学:寻租是指有关利益集团通过游说、行贿等行为追求一种高额垄断利润(即租金)的行为

寻租行为的非生产性:寻租行为所得到的利润并非生产的结果。寻求租金如果离开了政府的干预,没有政府干预所提供的特殊垄断地位,租金便无从寻求。 寻租行为的结果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首先,为了获得政府的特殊保护,需要花费时间与精力去进行游说,或用礼品或金钱去疏通层层关系。

其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也需要付出时间与精力。

再次,由于寻租行为,相关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将由于政府的干预而付出代价,导致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寻租的不良后果:

一、既浪费资源又降低经营效率,损害整个社会的福利 二、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三、改变了财富分配格局,危害社会稳定 制度决定中的“数量悖论”:奥尔森认为在社会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决定中,往往是人数少的利益集团容易形成一致行动,容易克服搭便车现象,从而能影响社会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决定,而人数多的利益集团存在集体行动的困境,在社会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决定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

制度的非中性:

中性制度,即对社会的每一个人而言有益、或至少不受损的制度;

非中性制度,即给社会的部分成员带来好处并以另一部分人受损失为代价的制度。 第一,制度可能只为部门利益服务,而且还可能损害其他群体或社会整体。 第二,制度非中性表现为产权变化的再分配效应。

第三,公共选择理论学者也论证说,许多制度都是由独裁者、强势利益集团和政治上的多数派创立的,他们建立这些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牺牲他人利益从而使自己获利。

重要问题:

1、影响集体行为的因素。 (一)集团的规模

集体公共物品的供给和集团规模有关:集团规模越大,个体越多,个体的份额就越小,集团的公共物品的供给量就越远离最优水平。 (二)个人获益度 如果集团规模相同,集体公共物品能否产生就取决于集团中每个成员从一定水平的集体物品供给中的获益程度。 (三)集团的组织成本

组织成本是集团中个人数量的一个单调递增函数。所以,大集团或潜在集团不会受到激励为获取集体物品而采取行动,在小集团,集体物品就有可能被提供——甚至不需要任何集团协议或组织。 (四)“选择性”激励

选择性”激励既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既可以通过惩罚那些没有承担集团行动成本的人来进行强制,也可以通过奖励那些为集体利益而出力的人来进行诱导。 2、利益集团对制度变迁的影响。

13

利益集团既可能有益于制度调整,也可能不利于制度调整,这要取决于有影响力的寻租集团如何影响他们;而这种集团中会盛行部落保护心态。 那么既得利益集团如何阻止有效的制度变迁呢?

一是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往往从舆论上打着国家利益的招牌,进行院外活动,影响政府制定对自己有利的产业政策或保护政策;

二是对新的进入者设置障碍,即斯蒂格勒所说的一种管制需求,强调管制,以行政的手段分配资源等;

三是在这种有利益集团影响的行业或部门往往形成以行政垄断为支撑的产权结构,其他经济主体很难进入这些行业,产业缺乏竞争,从而导致低效。

第九章

国家:国家是一个具有合法使用暴力和强制提供法律、秩序的组织,以及拥有垄断权,最终要对造成经济的增长、衰退或停滞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的制度安排。 无为之手、扶持之手、 掠夺之手:

首先,从理解不同国家现存的制度差异、解释这些制度构建的原因,以及研究它们对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利弊这些问题上,从“掠夺之手”的视角出发都是很有益的。 其次,掠夺之手模型的一个中心内容是如何构建支持改革的政治联盟。掠夺之手的分析会寻找限制政府的方法,反对扩大政府的范围。

再其次,从的角度来研究问题有利于制度改革。 诺思悖论:指由国家来界定保护产权可以产生规模效益,而国家在界定和保护产权时又不是中立的,在竞争约束和交易费用约束的双重约束下,往往会导致非效益的产权结构。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强化市场型政府: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个人的财产权利并且能够强制执行各种契约,与此同时,它还受到约束而无法剥夺或侵犯私人权利,那么这个政府便是一个“强化市场型政府”。 民主、法治

重要问题:

1、国家的职能。

(一)作为最大制度供给者的国家 (二)作为产权界定和保护者的国家 (三)作为第三方实施者的国家

(四)作为不同利益集团利益关系协调者的国家 2、诺思的国家理论、奥尔森的国家理论。 (一)诺斯国家理论的特征 把国家视为一种组织

揭示了国家与产权的内在联系

国家理论关键的问题是解释由国家界定和行使的产权类型以及行使的有效性(诺思) 揭示了国家的内在矛盾

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又是认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诺斯悖论) 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的工具(物权法),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最大和最危险

14

的侵害者(强制性国有化、征税等)。

没有国家办不成事,但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二)奥尔森的国家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缺乏对集体行为与制度关系的分析

奥尔森理论亮点在于:解释了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如何体现在政策和制度中的问题。 奥尔森否定了国家的契约起源论而将最初创建国家的功劳归于匪帮。

匪徒如果能够长期控制某个地方,将以各种税收的形式垄断偷盗物品并使之合理化。 人类社会的许多制度是不同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 3、建设强化市场型政府的条件是什么?

强化市场型政府的产生条件,也就等价于如何使政府或执政者具有共容利益的条件。 民主制度与法治化社会是建立强大市场型政府的基本前提条件。 为什么国家在大多数情况下提供的是低效率的产权?

第一,政治制度有一种形成低效率产权制度 的天生倾向。 第二,统治者偏好的多元性与有限理性。 第三,不同集团利益的冲突。

第十章

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

制度变迁也就是制度变革、制度变化、制度更新。

制度变迁是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结构变迁的参数包括技术、人口、产权和政府对资源的控制等,正是制度变迁构成了一种经济长期增长的源泉(诺思) 有效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无效的制度变迁则是一种本来有效的制度被无效的制度代替了。 路径依赖: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一旦在外边性偶然事件的影响下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取代。在经济学中,路径依赖是指“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

为什么历史会选择那些经济绩效较差的经济制度并使其长期存在? 诺思把路径依赖引入制度变迁分析,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路径依赖。

重要问题:

1、强制性制度变迁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比较。

(1)诱致性制度变迁是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往往是在制度主体的一致同意的、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有时是政府或国家力量默许、默认的情况下进行的,或在政府的精心安排但不是直接发动下,用获利的机会去诱导人们去自发地变革旧的制度,创设新的制度。 特点:1、具有盈利性。2、具有自发性。3、具有渐进性。

(2)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政府凭借国家的力量,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管其社会成员是否愿意,所进行的制度创新都带有强制性,所以,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行的制度创新也称为行政性制度创新或强制性制度创新。强制性制度变迁却常常是在制度主体非一致性同意,即存在异议或反对者、非全部自愿的基础上,由某种行政权力作为强制力进行的。

15


《新制度经济学》复习提纲(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以微博为例浅谈新媒体环境于网络公民新闻的利与弊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