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②加强对施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③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④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6.2.3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①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②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③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制度,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④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十七、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17.1边坡坍塌预防措施
边坡从稳定状态到坍塌将存在一个演变过程,即:从无形到有形,从量变到质变,从渐变到突变。也就是说,当边坡存在隐患情况严重,稳定力超过安全临界力时,现场将会出现一些异常现象,需要加强监控量测,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事故措施。为防止高边坡开挖出现坍塌和滑坡事故,特制定防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 ②高边坡监测:加强监控量测,及时掌握边坡的位移、下沉状态。汛期指定专人对边坡进行监护,加强安全巡查力度。
③充分考虑季节性气候对洞脸高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天施工;并按照雨期施工措施方案的要求,备齐备足所需物资和机械设备。
④所有高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地表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
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地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⑤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
⑥边坡顶部不得堆放重物,空压机、搅拌机和砂石料堆放位置离开边坡坡顶水平距离大于边坡高度。基坑挖出的土方用自卸车弃至指定料场。
⑦如有地下水露出,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
⑧在施工作业中,经常对边坡土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土壁裂缝、剥落、位移、渗漏、土壁支护有失稳等险情,及时撤出危险地带的作业人员,并采取妥善排除措施,及时进行补强加固处理,当险情排除后才准继续作业。
⑨严格实行奖罚措施制度,对违反高边坡施工安全的各种行为必须严加惩罚。
17.2基坑管涌或底部涌水预防措施
管涌或底部涌水发生时,边坡或基坑内的土壤颗粒被渗流带走,随着上游地下水位升高,持续时间延长,管涌或底部涌水水流不断加大,大量涌水翻沙,使边坡土壤骨架破坏,孔道扩大,基土被淘空,导致边坡垮塌。
在管涌或底部涌水面上分层铺填粗沙、石屑、碎石,下细上粗,每层厚20cm左右,最后压块石或土袋。也可用秸柳作成柴排(厚15~30cm),再压块石或土袋,袋上也可再压沙料。最后在管涌或底部涌水处填筑粘土料,以彻底闭气。
现场不中断监测,为进一步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17.3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①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机械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进行维修后重新验收。
②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操作规程操作。
③使用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④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
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⑤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7.4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本措施。
①有关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器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②施工现场供电线路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
③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和做保护接地,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④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测试。经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⑤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周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⑥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m。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⑦配电箱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将开关箱断电上锁。照明专用回路设专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低于2.5m。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线路过道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埋地,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⑧使用移动电气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⑨凡是从事与使用电气设备、工具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17.5基坑土方开挖及支护的交通安全和围护措施
①汽车运输车辆司机、挖掘机司机、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②运土必须按以上设计行车路线行走。车辆指挥人员还必须穿反光衣,带对讲机,夜间必须带手电筒。
③加强技术交底工作,参加土方开挖及运输的所有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车辆指挥人员都要明确开挖先后顺序及汇车避让的方法。主要是土石运输车辆和挖掘机的配合施工,要使相关人员明确交叉作业程序,做到装料、运输出土施工井然有序。
④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围堰堰顶两侧每20米设置一盏照明灯,要求照明亮度≥50LX。雨天、照明不良不得填筑围堰制度。
⑤基坑边搭设高1.5m临边防护栏杆,基坑内搭设安全通行楼梯,楼梯应牢固稳定,宽度满足应急疏散需求。
⑥在进场的路口、施工场地内设置安全提示、安全警告标牌,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⑦所有机械保持状态良好,特别是刹车装置、倒车灯状态要好。机械管理人员对在用机械要定期保养维修。
⑧加强工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十八、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18.1安全目标
①消灭重伤以上的责任伤亡事故,年工伤事故频率低于3‰; ②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18.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及全体职工组成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如图11.2-1所示。 18.3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工程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规定,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体现,它能使劳动保护工作
纳入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可以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8.3.1项目经理
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局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坚持执行“五同时”、“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图18.3-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安全工程师 工区安全员 .班组安全员 安全监督岗 ?批准执行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做到均衡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奖罚制度。
?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坚持长抓不懈的原则。
?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调查和处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