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说明 - 图文(4)

2020-04-17 03:19

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2年修订)说明

2、一般耕地布局调整

本次调整涉及耕地的建设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新增重点建设项目占用;2、农业结构调整,转换为园地、林地等经济效益较高的用地类型;3、抛荒和灾毁等原因减少部分耕地。

耕地补充主要考虑一下几种方式:1、土地整治增加耕地;2、基期变化,原来未调查为耕地的,在“二调”中转为耕地;3、农业结构调整由于橡胶等经济作物缺乏规划化种植,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部分农民将部分原地改为甘蔗等农作物种植,增加部分耕地面积。

规划调整前后一般耕地布局变化较大。其中,那大镇、和庆镇、白马井镇、大成镇、光村镇、王五镇、中和镇一般耕地面积减少较多;补充的耕地一部分来源于“二调”中的水田和旱地,另一部分来源于农业结构调整。雅星镇、峨蔓镇、排浦镇、东成镇一般耕地在此次调整中有所增加。

(二)园、林地布局调整

由于规划调整采取了不同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与原规划相比,本次调整的规划基数农用地内部结构产生较大,主要原因是耕地、园地、林地三类土地面积的此消彼长;通过分析可知,这种地类前后的不一致一方面是调查工作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确实反映了近年来儋州市农业结构调整的趋势。为了消除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的误区,将园地、林地指标与规划基数放在一起对比分析调整前、后布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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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园、林地布局调整情况

单位:公顷 调整前 名称 那大镇 和庆镇 南丰镇 大成镇 雅星镇 兰洋镇 光村镇 木棠镇 海头镇 峨蔓镇 三都镇 王五镇 白马井镇 中和镇 排浦镇 东成镇 新州镇 合计 2005年 园地 6354.93 6943.1 4359.74 16593.95 16444.67 7428.67 1952.94 14.66 133.82 2.18 21.01 105.93 51.28 2.35 33.75 7688.48 14.68 68146.14 2005年 林地 845.38 3236.72 9401.6 5510.95 8350.41 16280.07 4842.56 2639.88 5225.1 1402.3 1577.96 3415.28 1812.19 1111.99 3382.31 8823.85 1586.48 79445.03 2020年 园地 6256.09 6985.91 4530.22 16617.27 16596.79 7680.7 2190.52 355.63 242.95 349.51 225.74 227.51 20.49 34.88 30.55 7730.34 37.9 70113 2020年 林地 1682.99 3534.2 10830.94 6917.82 9737 17291.59 5585.74 3310.15 5638.31 2455.27 1371.63 3537.54 1668.27 1366.45 3463.08 9162.84 1665.18 89219 2011年 园地 10235.90 10713.26 8220.54 24819.29 19152.18 3544.96 23.40 393.13 0.00 46.72 297.85 239.16 5.23 1033.87 11240.83 186.47 103934.23 调整后 2011年 林地 666.22 737.36 9298.94 3542.39 3981.15 3800.50 4819.29 4436.85 2364.09 1713.20 3011.54 2083.62 1801.48 4235.13 7084.87 1407.97 67369.25 2020年 园地 9232.7 143.85 221.41 24.71 787.69 7769.64 23676.52 18118 10357.73 13063.96 3531.5 395.85 0.03 252.46 0 182.44 10696.42 98454.91 2020年 林地 434.08 1362.47 2910.71 1394.41 3744.2 9291.96 3407.47 3965.61 722.23 12329 3560.51 4419.75 939.53 4623.32 2282.94 1360.52 6778.44 63527.15 基数 园地 3880.97 3770.16 3860.80 8225.34 2707.51 6352.78 1592.02 8.74 259.31 -2.18 25.71 191.92 187.88 2.88 1000.12 3552.35 171.79 增减情况 基数 林地 -179.16 -2499.36 -102.66 -4369.26 -3895.41 -1042.06 2179.41 -788.25 961.79 135.24 -403.74 271.43 689.49 852.82 -1738.98 -178.51 2020年 园地 2976.61 -6842.06 -4308.81 -15809.1 88.94 21486 17762.37 10114.78 12714.45 3305.76 168.34 -20.46 217.58 -30.55 -7547.9 10658.52 2020年 林地 -1248.91 -2171.73 -7920.23 -5523.41 -5992.8 -7999.63 -2178.27 655.46 -4916.08 9873.73 2188.88 882.21 -728.74 3256.87 -1180.14 -7802.32 5113.26 -25691.85 -1968.56 -16592.56 13781.45 12384.66 35788.09 -12075.78 283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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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4-2,2005年-2011年儋州市园地增加36597.66公顷,林地减少11751.41公顷,一方面是由于采用“二调”变更作为基期,园地、林地面积与原变更数据有很大偏差;另一方面本次规划调整涉及建设用地布局变化,也涉及占用部分林地、园地;同时近年来橡胶园种植范围扩大造成的农业结构调整。

但各乡镇园、林地的布局变化不尽相同:本次规划调整后那大镇、木棠镇、海头镇、峨蔓镇、三都镇、新州镇园地增加较多,和庆镇、南丰镇、大成镇、雅星镇、东成镇园地减少较多;峨蔓镇、三都镇、中和镇、新州镇林地增加较多,那大镇、和庆镇、南丰镇、大成镇、雅星镇、兰洋镇、光村镇、海头镇、东成镇林地减少较多;这种变化主要是规划建设占用和土地开发整理在各乡镇规模不同所致。

(三)建设用地布局调整

1、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方式

(1)保障重点,节约集约。①对有建设用地需求的项目进行筛选,重点保障《儋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省市级重点园区、重大旅游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及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②对具体的建设项目,根据行业供地标准及实际需求,严格控制用地规模,确保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有保有压,合理布局。①原来分配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但短期内暂时不用的,在本次调整中核减。②对废弃、难以利用的现状建设用地,对不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布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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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数转换,拓展空间。根据《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1?138号)支持海南探索水面用地管理新模式的精神,将部分应属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坑塘养殖水面、但“二调”调为水库水面的地类,不作为水库建设用地统计,从而降低建设用地总规模。

2、本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重点

本次规划调整重点保障“双城三区四镇和五大项目”用地需求,“双城”即那大城区和滨海城区,那大城区主要考虑儋州科教文片区用地需要,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160公顷,其中不涉及基本农田调整;滨海城区重点考虑滨海二道两侧和南连接线两侧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550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200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0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占用约100公顷)。

“三区”即洋浦经济开发区、木棠工业园区和王五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园区。洋浦经济开发区重点考虑扩区,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约200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调整;木棠工业园区目前基本能够满足用地需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王五农副产品加工物流园区重点考虑一期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200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120公顷。

“四镇”即中和镇、光村镇、兰洋镇和王五镇。中和镇重点考虑东坡文化旅游区建设的用地需求,根据实地调查和研究,本次调整拟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00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78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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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村镇主要考虑雪茄风情镇的建设,本次调整拟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70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14公顷;兰洋镇重点考虑兰洋温泉风情镇建设需要,通过实地调查,原规划预留基本能够满足近期用地需要,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王五镇主要保障热带苗木花卉基地的建设需求,通过实地调研和了解,本次调整拟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4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22公顷。

“五大项目”主要是指其他独立的工业项目、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旅游项目和其他项目。工业项目主要是水泥厂、石场等省市级重点项目;民生项目重点是公墓、西部殡仪中心、中和中心小学、各农场保障性住房、自来水厂、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西部机场、西环高铁、滨海二道、观海大道、松涛水库西干渠等省市级重点交通、水利设施项目;旅游项目主要考虑峨蔓湾国际艺术试验区等市级重点旅游项目;其他项目主要指高速公路交通储备用地、省市联合储备用地等。拟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约800公顷,其中涉及调整基本农田约120公顷。

同时,本次调整还考虑乡镇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用地需要,涉及布局变化在乡镇内部平衡。

3、城镇工矿用地布局调整

分乡镇来看(表4-3),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与基本农田调出表现出一定的正相关性,那大镇、和庆镇、光村镇、峨蔓镇、王五镇、峨蔓镇、白马井镇、中和镇、新州镇、三都镇的城镇工矿用地增加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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