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执业律师除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力和正义感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理性思维能力。尤其是同行之间的交流沟通非常重要,必将促进律师执业的辉煌业绩,高西宁律师的文章交流方式值得称道。
第 23 帖
发布者: 王杰律师,吉林敦诚律师事务所
高西宁律师发布的文章值得称道。同业之间的正常交流沟通非常重要,既体现了律师的创意与风格,也必将促进律师创造辉煌业绩,更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 24 帖
发布者: 张展宏律师,湖北江弘律师事务所
律师不应当是当事人的传声筒。律师之间应当相互尊重。
第 25 帖
发布者: 单景元律师,河南洛神律师事务所
这篇文章很好,建议楼主多发表或推荐一些相关文章。
第 26 帖
发布者: 单利民律师,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
刚看到,赞同中。
第 27 帖
发布者: 邱文锋律师,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
同意。
律师是高修养的人群,应该有礼仪
第 28 帖
发布者: 石绍磊律师,陕西惠智律师事务所
尊敬别人,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我认为律师间的相互尊重更能体现其职业的素养。
第 29 帖
发布者: 刘传国律师,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
支持!很好的文章 !!!
第 30 帖
发布者: 高西宁律师,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
尊重别人,是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但愿我的同行都自尊自强,共同为我们自己争口气。
第 31 帖
发布者: 王勇律师,陕西恒济律师事务所
好文章!高律师经常帖出好文章,让我们共赏,确实很好,律师一定要给自己有一个修养和品质的定位,我们不是你死我活的竞争着,我们是崇尚法律,追寻正义和推动司法进程的战友,有了好的理念和境界才能有更多的收获,相互之间的尊重会给人莫大的支持与鼓励,让人欢心,何乐而不为呢?有机会和高律师出庭了学习致敬。
第 32 帖
发布者: 高西宁律师,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
谢谢王勇律师,但愿我们陕西律师能首先达到你所描述的境界,并加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