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政救济法律制度也要符合效益精神。 2.行政立法要重视成本效益 首先,要合理划分行政立法权 其次,明确行政立法的程序和行政立法的技术要求 再次,行政立法要考虑时效性 审视薛刚凌的观点以及这一阶段内的大部分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已经有了更深入的发展。这主要体现:一、行政法所关注的重点逐渐向自由裁量权转移;二、行政法所追求的目标逐渐从形式正义转向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并行;三、行政法基本原则得到了更多的理论支撑,如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国外的知识经验等。
第四阶段:2005-至今
这一阶段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主要是在上一阶段研究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综合化,这里阶段的最主要的成就就是武汉大学周佑勇教授出版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有学者将其称之为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深入研究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学术专著。
《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一书共分五章:第一章着力于阐释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于行政法学的特殊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对西方两大法系各国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科学的定位,并归纳总结出了它们所存在的普遍性规律和共性特征;第三章在对国内现有理论研究状况进行全面把握及评述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立标准,并首次提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和行政正当三大行政法基本原则;第四章对这三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的分层研究;第五章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效力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哲理思考与实证分析。①
周佑勇老师在结合国外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将行政法基本原则界定为“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对行政法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或本源性的法律准则,它体现了行政法的根本价值和行政法的主要矛盾,是现代民主宪政精神的具体表现。可以说,周佑勇老师的总结恰当地回应了薛刚凌老师的四项标准。同时,周老师将中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概括为:
表三、周佑勇老师的观点② 基本原则 行政法定原则 具体内容 职权法定原则 法律优先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均衡原则 平等对待原则 禁止过度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行政正当原则 避免偏私原则 行政参与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这三大基本原则既涵盖了行政法治的最基本的原则,即合法性与合理性,而且将合理性的内涵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吸收了前期学者的主要学术成就,不仅如此,该原则还突出了行政法的宪政价值。这种概括显然具有很想的包容性与指导意义。 ①
方源,《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一部力作——《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述评》[J],武汉大学学报第58卷 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23页、第158-262页
第六期
②
同时,姜明安教授在《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二期中发表了一篇论文《行政法基本原则新探》,文中指出,行政法基本原则不同于行政法的具体规则、原则,行政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则通常首先以一种观念,一种法理思想,形成和存在于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然后通过学者、法官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或法律文书中予以表述和阐释。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而且作者认为,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仍应是新世纪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过于原则,过于概括,,应予以适当具体化,并赋予以时代的新的内涵。为此,姜明安教授将行政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分类与概括:
表四、姜明安教授的观点
行政法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越权无效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比例原则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平原则 姜教授的总结突破了原有的分析视角,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为实体性与程序性两大类,并分别予以阐述。周佑勇老师的观点是从宏观的角度进行把握,而姜教授的观点则是从更微观的角度进行探讨。前者对行政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进行了重新整合,而后者则在传统的合法、合理“两分法”的基础上加入了“程序正义”的内容。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分类方式不同,但是所反映出来的价值追求却是一致的。
自从2004年人权入宪以来,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呈现出了蓬勃生机,其最主要的表现就在于:第一,行政法的目标从重视控权逐渐转向重视相对人权益;第二、越来越重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细化分析、具体化分析;第三、更加关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总体性、系统性概括。
小结
通过对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各个阶段的论文、文献的梳理和归类,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认识: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行政立法、执法、司法各个环节、各类活动的原则概括,具有贯穿性、特殊性、概括性;第二、学者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探讨与我国整体的法制环境发展的大背景紧密联系,法治兴则学术兴;第三、行政法基本原则从侧重“管理”转变为侧重“控权”在转变为“维权”;第四、行政法基本原则逐渐从重视形式正义转向重视实质正义、规范重点逐渐从实体正义转向程序正义。
可以说,正是中国行政法学者在基本原则问题上的努力探讨,才赋予了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强大动力与方向指导。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珉灿,《行政法概要》[M],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2、应松年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周佑勇,《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版 5、杨海坤、章志远著,《中国行政法基本理论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6、梁书文、蔡晓雪,《行政法学知织讲座 第三讲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法律适用》,1988年第八期
7、胡建淼、肖凤城,《略论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法学评论》,1987年第六期 8、姜明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中外法学》,1989年第一期 9、杨海坤,《论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上海社会科学学术季刊》,1990年第三期 10、张时贵,《行政法基本原则初探》[J],《法治论丛》,1993年第四期 11、黄洁、王福友,《论行政权力的有限性──由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引起》[J],《中国行政管理》,1996年第十期 12、周佑勇,《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J],《环球法律评论》,2002年第四期 13、周佑勇,《论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法学评论》,2003年第六期 14、周佑勇,《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法国研究》,2004年第一期 15、周佑勇,《论德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行政法学研究》,2004年第二期 16、李燕,《论比例原则》[J],《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二期 17、刘飞,《论行政法上比例原则的引进》[J],《行政与法,》2004年第六期 18、李春燕,《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三期 19、姜明安,《WTO基本法律原则与中国行政法》[J],《政法论坛》,2002年第一期 20、薛刚凌,《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1999年第一期 21、方源,《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一部力作——《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述评》[J],武汉大学学报第58卷第六期 22、姜明安,《行政法基本原则新探》[J],《湖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二期 23、王安,《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J],《理论探索》,1992年第四期 24、于安,《德国和欧洲行政法的一般原则》[J],《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 25、王桂源,《论法国行政法中的均衡原则》[J],《法学研究》,199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