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株潭综合Ⅱ标项目经理部文件 项目部财字[2010]44号
关于下发《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了《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现予下发,望遵照执行。
附件:《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下发 责任成本管理 实施办法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财务部、成本管理部,项目部领导、存档(24份) 中铁十四局集团长株潭综合Ⅱ标项目部办公室 2010年11月11日印发
附件:
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责任成本管理工作,争取效益最大化,根据集团公司《完全成本管理办法》、《直属项目部成本管理实施细则》及《成本管理督察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工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责任成本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孙 亮
副组长:李学谦 晏胜荣 宋 军 张公社 汤怀凯 成 员:李洪升 王志成 卜德洪 李 兵 赵宝亮 第四条 成立责任成本管理督察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邱国红
副组长:高旭超 殷 勇 刘 宇 邵宏伟 成 员:贠相民 李荣祥 张宗玉 李朝辉
第五条 责任成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负责责任成本管理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经理为责任成本管理第一责任人; 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成本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项目部成本管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与集团公司签订责任成本预算承包责任书;
负责对集团批复责任成本预算进行分劈,与各责任中心、各工区签订责任承包合同;
批复责任中心考核兑现结果。 第七条 总会计师责任成本管理职责
组织、指导各部门、工区落实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参与集团公司责任成本责任预算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指导、协调确定责任中心划分,对工区二次分解集团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协助项目经理与各工区、责任中心签订责任承包合同;
定期组织项目进行责任成本核算分析;
对各责任中心进行考核并根据结果按责任合同进行兑现。 第八条 总工程师职责 施工方案的审核和优化;
工程数量的逐级控制,对工程量节超负总责; 变更、索赔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九条 工程部职责 建立工程数量逐级控制台账;
指导工区按单位工程确定工程总体及已完工程材料理论消耗量; 每月按单位工程进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计价工程量的对比分析; 变更、索赔资料的搜集准备。 第十条 设备物资部职责 下发机械设备租赁控制单价;
每月收集工区统计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
组织材料设备的招标采购,并妥善保管招标资料;
每月按单位工程统计钢材、水泥、地材等主要材料实际材料明细消耗数量、建立材料消耗控制明细台账、对材料实际消耗和理论消耗进行对比分析;
每月建立材料购买、发放、盘点控制明细台账,对材料进行全过程监控;
每月提供物资收发料凭证、收支存月报表、物资盘点表。 第十一条 计划合同部职责 配合集团公司编制责任预算; 起草下发项目部劳务指导单价; 按工区分解责任成本预算;
起草责任承包合同,为项目经理与工区及签订责任承包合同提供条件;
严格按责任预算、劳务指导单价等对工区进行验工计价,建立验工计价台账;
参与变更索赔,搜集整理变更索赔资料。 第十二条 财务部职责 每月进行成本核算;
按时上报集团公司规定的各类成本管理资料;
按时归集工程、设备物资、计划合同部门的成本资料,形成书面成本分析报告并报领导审核,定期组织召开成本分析会议;
汇总各责任中心预算执行情况,为考核兑现提供条件。
第三章 工区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工区成立责任成本管理小组,由工区经理任组长,统一组织、协调计划、工程技术、物资设备、财务等部门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或计划部门。
第十四条 工区财务部职责
组织本工区责任成本核算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降低成本措施;
编制、分解经费开支预算,建立台账并监督落实; 按月收集、核算各责任中心成本费用;
及时收集工程、计划、设备物资等部门各项基础资料,按时上报,分类存档保存。
组织对架子队的考核兑现。 第十五条 工区计划合同部门职责
分解项目部下达的责任预算并填制相关成本管理表格; 分析工料机数量及价格;
控制架子队的材料、机械设备费和周转材料的摊销费用; 参与变更设计、索赔资料的收集准备; 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工区物资部门职责 调查料源情况并编制价格目录表;
按权限组织物资招标采购和签订供货合同; 统计和控制架子队材料的领用;
按月盘点物资材料,建立物资管理中心台帐; 按时上报相关成本管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