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程序
第一部分 城市道路五项行政许可
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三、新、扩、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挖掘许可;
四、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
五、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许可。
一、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 1、围挡、钢板桥占道工程
(1)申请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算低于30万元,提供《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临时占道许可; (6)《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施工地域图(地图局部复印,标明具体占道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8)施工平面图(标注工期及围挡尺寸)(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9)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交通导行方案(含交通导行图)、占用盲道措施、围挡方案、应急预案等)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2、永久性开道口工程
(1)申请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算低于30万元,提供《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辟道口申请表;
(6)路口设计图(整本设计蓝图包括设计说明、平面、结构、无障碍设计); (7)《北京市掘路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9)施工地域图(地图局部复印,标明具体开口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0)施工平面图(标出开口尺寸,与道路位置关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1)开口施工方案(包括占用盲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车流、行人影响的交通分流、疏导方案(导行图);围挡方案;具有必要的应急准备)(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2)咨询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设施科(83521910)办理监管协议(道路接顺提交)。
二、 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一)一般掘路工程
1、申请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加
盖建设单位公章);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算低于30万元,提供《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施工地域图(地图局部复印,标明具体掘路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6、施工平面图(分段施工注明各段挖掘尺寸、工期及围挡尺寸)(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7、施工平面图说明表(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8、掘路回填剖面图(沥青路面留69cm,方砖路面留37cm道路结构修复并注明道路结构修复单位和挖掘回填单位)(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9、掘路回填剖面图说明表(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0、《北京市掘路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2、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交通导行方案(含交通导行图)、夜间施工方案、挖掘回填专项方案(编制依据《北京市城市道路挖掘回填技术规程》)、既有设施保护方案、应急预案等)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3、掘路修复设计方案(注明有几个井位)及图纸、井位修复图(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14、承诺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5、附件一:防汛职责(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16、附件二:冬季施工质量保障职责(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二)架空线入地工程
1、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市架空线入地办公室文件(京财经一[2011]1078号) 2、架空线入地工程任务书
3、架空线入地工程联合审批协办单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重点整治区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三)老旧管线消隐工程
1、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消隐项目汇编明细; 2、原管线、原位置的消隐项目,应征求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意见;
3、老旧管线废除,新建管线项目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 1、市政府相关文件;
2、市环保局牵头对“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协调函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4、建设单位书面承诺施工安全责任。 (五)临时开道口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辟道口申请表;
3、路口设计图(整本设计蓝图包括设计说明、平面、结构、无障碍设计);
(六)临时管线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附图(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管线产权单位同意临时管线批复手续; (3)临时管线设计图纸;
(4)施工区域内地下物的勘探检测报告; (5)临时管线施工组织设计。 (七)、小型维修类掘路工程 1、实施范围
“小型掘路”是指工程造价低于30万、挖掘道路长度小于100米、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且工期少于5天,对既有管线进行维修的掘路工程。
上述道路不含新改扩建5年内、大修3年内的城市道路。 2、受理要件
(1)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为自然人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和户主身份证明; (2)管线单位的同意文件; (3)工程设计图纸(蓝图); (4)施工企业资质证明;
(5)施工区域内地下物的勘探检测报告; (八)地铁建设工程 1、岩土勘察工程: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地铁建设批复的意见; (2)勘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临时开道口工程:
(1)绿通文件及市政府免占道费文件; (2)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辟道口申请表;
(4)路口设计图(整本设计蓝图包括设计说明、平面、结构、无障碍设计);
(5)路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临时管线工程
(1)绿通文件及市政府免占道费文件; (2)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管线产权单位同意临时管线批复手续; (4)临时管线设计图纸;
(5)施工区域内地下物的勘探检测报告; (6)临时管线施工组织设计。 4、管线改移工程
(1)绿通文件及市政府免占道费文件; (2)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规划部门关于市政管线设计综合会签的意见(纪要、管线设计综合图、产权单位会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