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人资部[2011]10号
各位职员:
最近一段时间,有些职员有迟到现象,此现象既违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响了工作纪律,现将《员工手册》有关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职员严格遵守,凡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作息时间
上午: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2:30 下午:上班时间13:30,下班时间:17:30
职员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职员上下班应当打卡。
职员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记打卡或因客观情况未能打卡等),应当在前台说明未打卡情况,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经常迟到者每月按迟到时间累加按旷工处理。
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请假,事后补请假条。
职工每月累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的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职员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时到达工作现场的,按迟到处理。 四、职员每早退一分钟罚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职员擅自提前离开工作现场,却于下班时间后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处理。 五、职员在一个自然月内迟到的次数和早退的次数累计达到十次的,等于记书面警告一次。
六、职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的,应当事先申请获得主管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白板上写明外出时间和地点;私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审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作时间
1. 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晚班 18:10—21:10 2.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 员工按作息时间段(如:上午、下午等)分别考勤打卡按时上下班(指纹考勤)。
第二条:考勤制度
1. 公司设全勤奖每人每月50元(只限工厂)。指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记录。
2. 迟到: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视为迟到,每迟到一分钟罚款1元, 并取消当月全勤奖。﹝每月给予2
次最高迟到记录不超过30分钟/单次的迟到机会,不累计﹞
3.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每早退一分钟罚款1元,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主管及以上级别双倍罚款﹞ 4. 旷工: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1)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迟到、早退累积达10次计旷工半天;
2) 员工旷工期间,无工资;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标准(日工资=全部工资/22天)的两倍处罚。 3)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一年累计旷工十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按自动离职处理,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予以处罚其尚未结算的全部工资。 4) 员工旷工,扣发当月全勤奖。
5. 迟到、早退故意不打卡者,一律按旷工半天论处。 6. 打卡后不准时到岗上班者,按时间计迟到。
7. 忘记打卡每月给予3次补签机会,应当于事发次日前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并
交到人力资源部,无证明者按旷工处理。忘记打卡超过3次每次罚款50元。
8. 签卡:因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未打上卡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部门主管核实审批后,
交由人力资源部签卡。
9. 特殊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不用打卡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每天具体的出勤时间及缺勤情况,形成月考勤表
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驻外业务人员考勤由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管理。
10. 当月有任何假类的请假记录者则无全勤奖。春节放假天数超过法定假期亦不计发全勤奖。
第三条、外出、加班、请假、休假、调休规定
员工因公外出或出差的,应事先填写《外出/出差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复审后,交到前台存档,方可外出。也可由部门助理代办书面手续。
凡加班、请假、休假、调休应根据时间长短,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请假、休假、调休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复审后,交到前台存档。
此制度从2012年4月1日执行。
审核: 制定:唐海英 日期:2012年3月30日
管理人员考勤规定
此管理制度仅适用于营销总监、工程部总工程师、财务部经理及出纳 第一条:作息时间
工作时间:上午9:30-12:30 下午13:30-17:30 每天按工作时间考勤打卡按时上下班。
第二条:考勤制度
1) 迟到: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视为迟到。单次迟到时间在30分钟以内(即10点前)每
次扣取15元,超过30分钟扣取30元。
2)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单次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内每次
扣取15元,超过30分钟扣取30元。
3) 旷工:当月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累计达5次计旷工半天。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标准(日工资=全部工资/22天)的两倍处罚。情况严重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4) 如忘记打卡,则以人资源部记录的上下班时间为准进行考勤。
5) 签卡:特殊原因造成未打上班卡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由人力资源部签卡。 6) 每月考勤报表结果交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公布。
第三条、外出、加班、请假、休假、调休规定
1) 因公外出或出差的,应事先填写《外出/出差申请单》;或每月填写《外出记录》记载当
月的外出情况并签名,每月底由人资源部收取并存档。
2) 凡加班、请假、休假、调休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请假、休假、调休申请单》经
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注:以上单据也可由部门助理或前台代办书面手续,事后由相应人员补写签名及说明事由。
此制度从2012年4月23日执行。
确认签名: 制定:唐海英 日期: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