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封面色令数=印数/(封面纸开数*500)*印刷面数*印刷色数 3. *全书总色令数=书心色令数+封面色令数 4. 印刷费用=总色令数*单价/色令 5. 书心印刷费=书心色令数*单价/色令 6. 封面印刷费=封面色令书**单价/色令 7. 书刊印刷费=书心印刷费+封面印刷费 *图书封面只印1面、期刊印2面
*计算印刷费时纸令数不用*(1+加放率),计算用纸量时纸令数要*(1+加放率)
印张制计价法:按印刷的总印张数计算,无论书心还是封面都以元/印张为单位、适用卷筒纸印刷机
公式—计算书刊印刷费--印张制计价法 已知:单价、单册印张数、印数、印刷色数 1. 单册印张数=面数/开数
2. 书心总印张数=单册印张数*印数 3. 封面总印张数=单册印张数*印数
4. 书心印刷费=书心总印张数*印刷色数*单价元/印张 5. 封面印刷费=封面总印张数*印刷色数*单价元/印张 6. 书刊印刷费用=书心印刷费+封面印刷费
*单册印张数小于0.5印张=0.5印张、大于0.5印张=1印张 *简:印刷费=单册印张数*印数*印刷色数*单价元/印张) 书刊装订费
装订费用:订联和包封面的费用,按装订的总书帖数计算价格,以元/帖为单位。 公式—计算装订费用
1. 单册书帖数=封面帖数+书心帖数+书名页帖数+环衬帖数+衬页帖数+插页帖数+其他部件帖数
2. 总书帖数=单册书帖数*印数 3. 装订费用=总书帖数*单价
*简:装订费=(书心帖数+封面帖数+其他部件帖数)*印数*单价
*封面=2帖、书心=1印张和小于1印张都是1帖、书名页计入书心或+插页=1帖、环衬(前+后)=2帖、集合型插页比照书心部分、单页型插页=1帖 表面整饰加工费
表面整饰加工:覆膜费、热固化上光(过油)费、局部紫外线固话上光(UV)上光费、烫印费、压痕费等
第七章音像制品出版
音像制品是: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用数字或模拟信号,将图、文、声、像记录下来,经编辑加工后、复制在电、光、磁介质载体上、通过视听设备播放使用的出版物
2001年12月颁布2002年2月1日施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音像制品类别:录音制品(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录像制品(录像带、激光视盘) 录音制品:盒式录音带、CD
录像制品:盒式录像带、激光视盘(LD、VCD、DVD、EVD) 音像制品特点:
内容特点:高保真音质、高清晰度画面、视觉听觉冲击力
生产特点:销售量越大利润越高(前期制作投入高、后期复制成本低)、产品可多次利用实现
多级开发
流通特点:信息量大、载体小轻薄、流通快速方便 消费特点:重复率高、品种多、具有趋同性 三十三、 国家关于音像制品管理规定
见《出版专业基础中级》 第四章 出版行政管理 国家颁布的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新闻出版总署 地方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音像制品的出版、制作、复制、发行和进口进行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总署+ 所在地新闻出版局
*简:对音像制品监督管理:总署+地方政府负责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 关于音像制品制作的规定 音像制品制作: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制作活动
音像出版单位:制作音像制品、办理手续后合作制作音像制品(香港、澳门、台湾、外国组织、个人)
设立音像制作单位手续: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批准、发《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执照) *设立音像制作单位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发许可证
制作单位接受委托制作音像制品:与委托出版单位(订制作委托合同)—验证出版单位(《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或本版出版物证明、出版单位盖章的音像制品制作委托书) 音像制作单位不得: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出租 音像制品 关于音像制品出版的规定 音像制品出版: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版活动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审核)--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持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音像出版单位由新闻出版总署发许可证
其他出版社出版配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电子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局(申请、审核、批准)--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省级新闻出版局(配发版号、复制委托书)
*申请书:本版出版物名称、制作单位、主创人员、主要内容、出版时间、节目长度、复制数量、载体形式等
*配合出版物的音像制品:名称必须与本版出版物一致、统一配套销售、不得单独定价 *出版单位进行委托:不得委托没有许可证的单位制作音像制品、委托制作必须订制作委托合同、出示《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或本版出版物证明、盖章的音像制品制作委托书
音像制品及包装上注明:出版单位名称、地址、版号、条码、出版时间、责任编辑、相关著作权记录、进口音像制品进口批准文号 关于音像制品进口的规定
进口音像制品成品、用于出版、信息网络传播及其他用途:外国、香港、澳门、台湾
文化部和海关总署2002年4月17日发布2002年6月1日施行《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音像出版单位:批准范围内从事进口音像出版业务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报新闻出版总署(内容审查)
报文化部申报材料:进口录音录像制品报审表、著作权贸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著作
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和国家著作权认证机构登记认证文件、节目样片、所需其他材料 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著作权贸易协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著作权授权书)审查、认证—报国家版权局(审批)
进口音像制品:新闻出版总署进口音像制品审查委员会(专家审查)、批准发《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不批准发《进口音像制品审查通知单》—持批准单到海关(母带或母盘进口手续)-进口音像制品出版后30日内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简:出版进口音像制品:总署审批-海关进口-总署备案
音像制品及包装上注明:进口批准文件文号、外语节目的中外文名称 *1年内未出版发行:报总署备案说明、终止进口的总署撤销批准文号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规定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习称:版号:适用于在中国注册的音像制品出版者所录制出版的 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国际唱片业协会提出、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缩写ISRC 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结构:ISRC国家码CN-录制年码-记录码A、B-记录项码/类别代码(录音制品代码A、录像制品代码V) 三十四、 音像制品编辑工作
与图书相同之处: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组稿、审稿、加工整理、样片检查、出版物宣传等 与图书不同之处:媒体的选择、声音的配置、画面的安排、解说词的撰写、音响效果、拍摄场地、选题策划充分考虑电、光、磁介质载体的特殊之处,综合策划等
比照纸介质音像编辑工作特点:选题策划、稿件组织、节目内容审查评改、参与节目制作 音像编辑工作基本要领:声像优化、信息浓缩、全面综合 图书报刊:文字传播、单一视觉刺激
音像:声音画面传播、立体感官刺激、传播速度快、信息高度浓缩、携带方便、易于传播、汇集和承载所有艺术形式、保存寿命长 音像制品的选题策划
音像制品选题的种类:按来源划分、按内容题材划分 按来源划分:原创性选题、再次开发性选题、引进行选题
原创性选题:节目总体设计、组织创作、录制拍摄、编辑加工、素材合成、委托复制、市场发行,音像出版社独立完成
再次开发性选题:已经在社会上公开发表和传播的音像节目,如舞台演出、电视广播 引进性选题:来自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选题
引进性选题分类:制作单位制作出版单位生产总发行的成品、作者方与出版单位合作制作生产总发行
按内容题材划分:文化艺术类选题(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校教育类(教育教材类选题要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批准)、社会教育类
音像制品选题策划要点:拓宽视野力求创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抓住社会热点开发衍生产品
音像制品选题策划内容:基本思想、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节目名称、内容介绍、著作权情况、出版方式、出版类别、主创人员情况、经费预算、资金来源、预计完成时间、发行对象、预计发行量等
音像制品的稿件组织:组稿内容多样化、编辑参与创作程度高、对作者要求高 音像节目的审查评改
音像节目:必须经过三审和编辑加工才可以转化成音像制品。评改步骤、方式和图书审稿不同
审查步骤:文字稿本审查评改—母带母盘审查评改—音像节目样品测试性审查
审查评改音像节目注意事项:充分重视文字稿本(镜头剧本、曲谱、歌词)审查评改、审查评改要全面、注意语言文字的把关、做好加工整理工作 音像节目制作过程中的编辑工作
音像节目制作:导演、录音师、摄像师、监听、责任编辑(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责任编辑:与参与者签订合同、录制现场及时提出意见、监督实施方案(超出做专项报告)、素材编辑合成前提出方案、参与编辑合成工作(进行试听、试看、校对)、提出包装宣传文字材料和设计要求填写设计单、印制单并进行包装宣传校核。 编辑过程中对相关材料的整理保管—交出版单位档案部门验收归档
文字资料:节目著作权使用或转让合同、海外引进节目原始著作权证明书、国家有关部门各种批准文件(引进出版文件、重大选题备案答复文件、批准合作录制的文件、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分配单)、音像节目审稿单、《音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存根联、复制加工合同、音像制品彩封及宣传品审稿单、印刷小样、影视节目剧本或译本、录音制品的歌词、总谱、曲谱、委托发行或联合发行合同、联合录制节目的联合录制合同、与参与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其他有关业务文件
录音录像资料:原始母带母盘、送审样带样盘、成品样带样盘、音像节目编辑制作过程中有保留价值的录音、录像素材等
三十五、 音像节目的编辑制作流程
录音节目的编辑制作人员:录音师、监听、编辑 专业录音种类:现场录音、录音棚录音
专业录音过程:由传声器转换成(经过调制的音频电信号)—调音台(放大处理)—输入双声道录音机或多声道录音机(得到双声道或多声道信号)、--调音台、混响器、延时器、激励器(进行混合编辑)—输入磁带或数字录音机职称立体声信号的磁带或光盘 录音技术设备:传声器、录音机、调音台、监听设备、辅助音像处理设备 录音节目制作流程:前期准备、节目录音、后期混录合成 录像节目的编辑制作:分前后两期、母带母盘要经过三审制
录像节目制作:编剧、策划、导演、演员、摄像师、录音师、灯光、美工、场记、剧务、化妆、服装、录像剪辑、编辑等
录像过程:光学图像(转换成电信号)--磁信号、数字信号-记录录像带、数字信号上 录像技术设备:专业摄像机、录像机、现场录音设备、辅助拍摄设备(反光板、照明灯、光度计)、编辑制作系统(视音频编辑控制台、录像编辑机、视频特技机、录音机、字幕机、录像机、监视器等)
录像编辑制作:线性编辑(模拟信号和数字信号)、非线性编辑(数字视音频工作站、数字信号)
录像节目制作:前期准备(导演选景、选演员、选道具、服装、特技拍摄设备)、拍摄录像(导演指挥)、后期编辑合成(导演、编辑、录像剪辑) 改变画面节奏和视觉效果:剪接、延长、压缩镜头 音像制品的包装设计要求
音像制品包装设计(录音带、录像带、光盘):AB面盒贴、光盘表面图文、内装说明书、塑料盒的面封和底封、外套纸盒的面封底封、彩印卡纸袋 三十六、 音像制品的复制加工
录音录像带的复制加工:工作母带制作、子带复录、切割灌装、产品包装 子带复录:采用四路高速复录方式、标准化32:1、64:1和96:1
盒式录音带、录像带产品质量检验: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新闻出版署《盒式音带告诉复制系统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光盘的复制
光盘的规格:直径为80毫米和120毫米的激光唱盘、直径为80毫米和120毫米的激光视盘VCD、DVD、直径为300毫米的激光视盘LD,都属于只读光盘
光盘制作过程:检测原稿盘质量、制作玻璃原版盘、制作压模盘、复制商品盘、印刷盘面图文等
第八章 电子出版物出版 电子出版物概念类别和特点
电子出版物:将有知识性、思想性内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固定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电子、阅读、显示、播放设备读取使用的大众传播媒体 与图书的不同:信息的记录方式、存储介质、读取方法 与互联网出版物不同:复制方法、流通环节 电子出版物的类别
按载体分:软磁盘、只读光盘、集成电路卡、可刻录光盘、硬磁盘、磁介质光盘、数据磁带等
按读者操作分:单向类、交互类
按包含的信息表现形式分:文字类、图文类、图片类、声音类、图像类、动画类、图文声像并茂的多媒体类
按基本用途分:计算机软件类、信息检索类、阅读类、素材类、教育类、游戏类 按所含传播媒体特征分:电子图书类(非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电子期刊类(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电子报纸类(连续型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的主要载体:
软磁盘:磁粉电磁信号、容易损坏、容易被非法复制 只读光盘
CD-ROM:普通只读光盘、激光束非接触阅读、表面容易划伤、需要配置驱动器阅读、容易被非法复制
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数码多功能只读光盘、适合制作超大信息量多媒体电子出版物、表面容易划伤、复制工艺复杂、需要配置驱动器阅读 可刻录光盘
CD-R:单次写入式压缩光盘、存放大容量数据、复制批量较小的电子出版物
高密度可刻录光盘DVD-R:单次写入式数码多功能光盘、适合制作信息量超大且音频和视频播放质量要求高的多媒体电子出版物
集成电路卡IC卡:使用方便、不易被非法复制、容量小、只能用于小型电子出版物 其他载体:磁介质光盘MO、硬磁盘、数据磁带:大容量数据发布和备份 电子出版物特点
内在特点:存储信息量大、检索便捷、具备多媒体的表现方式、交互式结构可实现读者的参与、超链接设置拓展读者视野、可实现按需打印
外在特点:体积小、能长久保存、阅读方式与纸介质出版物不同、复制成本低廉、版本更新灵活方便快速、发行渠道有所不同
三十七、 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的管理规定 见《出版专业基础中级》第四章出版行政管理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制作电子出版物:实行备案制度
电子出版物制作业务:设立及变更30日内、报省级新闻出版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