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处文件
学字[2011]10号 签发人:叶玉清
关于开展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管理和资助工作,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暂行办法(修订)》(辽宁工大发[2007]69号)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我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界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高职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工作的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至9月27日。
三、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暂行办法(修订)》开展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工作。各院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界定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学生界定范围内人数的25%,艰苦专业和理学院加强班学生可适当调整比例;
2、各院系界定为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要认真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3、理学院加强班学生的申请表和调查表由理学院领取,到新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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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界定;
4、各院系要于9月12日前将本单位在校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统计表》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于9月27日前将本单位新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新生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5、《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统计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汇总表》和新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各单位要留存复印件。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 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度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汇总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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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学校: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院(系): 专业: 年级: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毕业 学校 单 亲 出生 年月 入学前 户口 民 族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码 □城镇 □农村 家庭 人口数 孤 残 个人 特长 烈士子女 □是□否 □是□否 □是□否 家详细通讯地址 庭通讯邮政编码 信息 姓名 年龄 联系电话 (区号)-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成员情况 3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学签生人 章 本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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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附件2: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号 家庭联系电话 性别 政治面貌 学院、专 业班 级 在校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家庭人均年收入 民族 元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档次 B.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 陈述理由 C.家庭经济不困难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学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生资助构认真核实,□ 同意工作组和管理机评议小组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系)认真审核后, 见。调整为: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认□不同意评议小组意 。 定院(系)见。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决意见 年 月 日 定 (加盖部门公章)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