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考核督导。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对各村(居)、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村(居)、镇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总结报镇安委办。(镇安委办联系人:李xx,联系电话:xx,传真:xx。)
镇人民政府2016-2017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
2018-09-08 22:24
镇人民政府2016-2017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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