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恐怖事件的处置。对银行、证券、保险、电力、铁路、民航、税务、海关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系统和政府要害部门信息系统的恐怖事件应急处置,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的力量为主,启动本部门预案处置。市相关通信运营单位组织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专家组,对市内重点、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遭攻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配合与帮助。
生化、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根据省指挥部的指示和《福建省处置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及本预案实施处置。
信息和新闻处置。根据中央确定的口径和有关授权,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外办和市公安局负责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和现场中外记者的管理工作。
(四)加强防控,维护稳定
本市二级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涵洞、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码头、机场、海关、邮局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系统;
2、关闭学校、娱乐场所等人群密集场所,疏散车站等人群密集地区群众;
3、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以及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设施、标志性建筑物、大型公共建筑的安全保护;
4、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
5、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
6、组织、协调公安、安全、军队、武警部队等力量,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
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
其周边地区社会稳定。
7、通过媒体公布报警求助电话号码,发布必要信息、稳定人
心,要求群众保持镇静,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暂时不要前往事发
地,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五)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
本市二级指挥部在实施处置的同时,要组织、协调公安、安全、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和驻闽北部队、武警部队的力量,成立反恐专案组,立即对恐怖袭击事件展开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
侦查工作由公安机关牵头,在相关部门专业力量的配合下,第一时间深入事发现场,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和措施获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证据。
情报工作由公安、安全、驻闽北部队等相关单位情报部门的专案人员负责,运用各种公开途径、秘密渠道和技侦等手段,围绕恐怖分子的身份、踪迹、背景及下一步可能的行动等,展开全方位的情报搜集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市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根据需要,特别是对需要调查的可疑人和事,利用各种媒体,适当公开案情,公布举报电话,深入、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
涉及国际恐怖组织的,报请省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争取支持。
对已确定的犯罪嫌疑人,严控口岸,全力以赴缉拿恐怖分子;通过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关和有关金融机构,查清、扣押、截断、没收恐怖组织及其成员的活动经费。
在实施侦查的同时,还应加强保密工作。对有关案情和行动方案应严格控制知晓范围,对参与行动的人员也应控制知晓的时间,以保证行动的突然性。
(六)正确引导舆论,做好宣传报道
宣传等有关部门应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形象的原则组织宣传报道。
正确引导舆论。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外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对外报道口径和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市公安局可依据统一对外报道口径和意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事件真相,包括袭击事件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等情况,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同时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国内舆论动向,并对境外媒体传播的谣言适时进行辟谣,防止炒作渲染,掌握主动权。
严格宣传报道纪律。发布新闻按照省和市统一对外口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透露任何相关信息;对境外媒体电话采访,一般予以婉拒;严禁记者实施有碍于处置行动的采访,确保危机处置得以顺利进行。
审查报道内容。禁止在电视直播画面中出现血腥恐怖的场面,阻遏恐怖效应的传播,防止新闻传媒的报道导致更多的民众陷入对恐怖主义的担忧与恐惧之中;同时防止由于媒体的报道,泄露行动机密或给警方增加压力,增加政府与警方解决危机的难度。
组织宣传教育。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表明政府的立场和决心,以稳定人心。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反恐怖袭击行动,开展自救、互救活动,群防群治,消除大规模恐怖袭击引发的心理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侦破恐怖犯罪案件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
(七)善后工作
经现场指挥部综合评估确认“恐怖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基本消除,受生物、化学、核和辐射恐怖袭击污染基本消除,在征求专家咨询组等各方面的意见后,由市指挥部向省指挥部提出终止工作的建议,当省指挥部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定后,应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评价事件后果。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参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危害程度,考评指挥效能和实际应急效能,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完善预案。
恢复秩序。各个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政府要迅速有效地开展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社会秩序等工作,尽可能减小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由民政部门牵头,对无居所的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对污染区保持监测。根据需要,环保、卫生、质监、检验检疫、公安消防部门及武警、驻地部队防化分队要对原污染区持续实施监测,直至恢复正常状态。
五、处置工作保障与相关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的原则,根据职责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专业处置力量建设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预案中的职责任务,组建相应的专业处置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培养一支熟悉生化、核和辐射、爆炸等专业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爆炸等恐怖袭击处置措施的应急队伍,保证在事件发生后能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除毒、防疫、监测、检验、鉴定、勘查等现场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