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招投标项目效果评价例会制。在完成每个项目招投标后,中心都及时召开效果评价会,对项目在招投标中的技术、技巧、得失、效益等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三)创新手段,防范公共资源交易违规。
1、抓住重点环节,规范市场环境。为切实杜绝各类交易项目中容易出现的围标串标行为,中心抓住中介代理机构这一关键环节,重点加强中介机构的职业道德要求,加强中介业务场内监督管理,建立中介代理机构市场准入机制,组织以“比价格、比服务”为重点的中介比选活动,从源头上改革以往的招标运行模式,规范了招投标各方行为,提高了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在节约项目资金的同时有效的防止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
2、加强项目标前、标后管理。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验收结算资料的监管力度,和各行业监管部门、会计核算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对设置不合理投标人资质条件、人为提高准入门槛、违规追加工程量等不合理、不正常现象及时向县招标投标工作小组汇报,确保招投标各方合法权益。
3、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中心不仅加强内部人员保密工作制度建设,而且对场内项目运行各环节创新工作方法,科学制订保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效果显著。如为防范围标、串标、卖标和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发生,在项目报名阶段采取中介机构与中心分时段分别独立组织报名,报名情况互相保密;在开标前,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集中管理,项目标底由专业人员提前半小时集中制定、专人保管、密封传送等,有效的保证了各项目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有序进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与上级的要求和兄弟县市中心建设情况相比较,还存在着不少问题。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反映在:少数窗口单位领导对窗口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导致窗口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不完全导致窗口服务功能不强;窗口授权不充分、业务办理流程设置不科学导致业务办理需“两头跑”、办事效率低;窗口的极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作风纪律不严导致窗口服务质量不高等。招投标中心集中反映在: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完善;具体运作办法还需逐步规范健全;硬件场所设施配置还有缺乏;对中标的后续管理有待加强等。下一步我们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继续抓好四个到位,确保工作落实。即审批项目到位:归并后的行政许可项目除场地限制原因外,做到能进则进,集中进驻到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权限到位:各部门对行政许可科和科长(或窗口负责人)要充分授权;审批职责到位:根据“一审一核制”要求,明确审查员和核准员的职责;审批人员到位:各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安排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出台对县行政服务工作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将各部门的行政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二)全面推进“三个集中”。一是先“集中”,各部门调整内设科室职能,设立行政服务股,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纳入行政服务股,行政服务股整建制地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在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二是再“授权”,要求各进驻单位派一名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服务大局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行政服务股的负责人,同时兼任中心窗口负责人,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与窗口负责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依法授权的依据、授权事项、授权责任,充分授予其审批决定权、审批上报权、组织协调和印章使用权,使行政审批的重心和实质性职权向窗口转移,增强窗口办事能力。确保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中心窗口后,机关内不得再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