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开展临时救济工作,对一时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及时救助。
临时救济是指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存在诸多困难、自救能力较弱的群体实施救助的一项工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辅助措施。为确保一时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我们积极开展临时救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临时救济力度。
1、积极对民政困难对象进行节日慰问。1-6月,为4268人的城市低保对象,11814人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按每人150元和100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共支出春节慰问金182.16万元。对灾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老乡干部、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五保对象等726户困难家庭进行春节慰问,支出慰问金12.64万元。
2、努力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救济工作。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1-6月,支出资金0.2万元,帮助1户困难家庭解决子女上学困难问题;对35户因灾、因残、因病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支出临时救济金2.57万元;对106户因灾房屋倒塌户进行临时救助,支出资金12.09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
(一)建立完善灾情快报机制,努力做好查灾、计灾、报灾工作。
为及时、客观、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我们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乡镇民政助理员为报灾员,具体负责灾情的核实和统计上报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召开灾情统计、上报知识培训会,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努力做好查灾、计灾、核灾、报灾工作。
1-6月,由于前期降水特少,气温偏高,全县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初夏干旱。进入6月份以来,雨水比去年同期增多,各乡镇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洪涝灾害的侵袭。羊岔街乡、东峨镇在4月初还遭受了大风、冰雹的袭击,民房受损严重。截止六月底,全县54600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伤病1人,紧急转移安置3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407公顷,成灾面积4624公顷,绝收面积1860公顷;倒损房屋295户322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9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185万元。
(二)修改完善灾害预案体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预案演练工作。
1、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综合减灾,强化基础、应急有备,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的防灾减灾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修改完善了《**县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及时制定了汛期值班制度。细化责任,将任务都落实到人头,使发生灾害时,每人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能够及时主动的开展工作。
2、为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22块,发放宣画240张,宣传册子1000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三)农村居民房屋保险工作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胜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曾睿辉、民政局局长段玉才、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经理张家明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领导下组;
2、下发通知,出台操作方法。为使下一步开展房屋保险缴费投保工作能够有章可循,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居民房屋保险的通知》,对投保人、投保方式、保险房屋范围、保险责任、补助政策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