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重信息报送,提高宣传效果。2009年上半年,我们在高质量地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注重信息资料的采编和报送工作。截止6月底,我局法制机构撰写上报各种信息65篇,其中被国家统计局采用1篇次,省统计局采用62篇次,**省法制网采用2篇次,市政府法制办采用5篇次,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3、利用统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法制工作。为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根据《**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规程》的要求,对我市统计执法检查机构设置和统计执法检查员配备、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标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和查处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为了保证全市统计法制业务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按照基础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市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化考核评分办法》,正式将统计执法工作列入到基础建设工作当中。
4、准确、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材料。认真搜集、上报统计执法、结案情况季报,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填写统计报表处理流程卡。认真审核县(市)区的统计报表,切实做好层级监督工作。准确、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季报和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情况统计表、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情况登记表等,积极参与、认真撰写2009年各种工作汇报材料,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