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方面要科学核定入户价格,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单位(村)支助、商家让利促销等办法,真正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理,统一进行城内主街道主管网及各支管网的规划配套工程,对工程用材、施工等要严格进行审核、监管;要积极协调快速推进,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以保证政府承诺今年县城大部分居民实现供气的目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方面,要抢抓时间,加快工程进度,力争赶上冬季居民尤其是拆迁居民的越冬取暖;要提前考虑价格问题,科学制定群众可以接受的取暖价格。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要加强源头监管,综合考虑和强制县城周边行政村的污水进入管网,避免遗漏“污染源”;要综合进行利用,依法加强污水治理的监管和综合利用,以节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为前提,推进节能降耗和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发展。三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重点审议。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情况的汇报》。
要求县政府在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方面,要稳定队伍,健全进人机制,解决队伍老化问题;要加强培训,提高医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大乡村两级医疗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要保护专家人才,解决好医疗队伍待遇不高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健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要学习外地经验,科学拟定方案,加大财力投入,确保应保尽保,争取早日开展这项工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尽早制定城乡居民收入核定办法,完善低保申报、审查、确定程序,加强低保服务队伍建设。11月2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今冬县城居民供暖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题情况汇报。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提高供暖价格问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要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同时要在供暖结束后,合理给予供暖企业适当补助,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四是围绕会议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每次常委会后,县人大常委会都将大会审议发言进行梳理,形成《审议意见转达书》,交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并健全和完善了审议意见“再审制度”,对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常委会议上专门听取办理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有效提高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分别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第11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达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共涉及10多个方面40余条审议意见。
2、推进法律监督。重点围绕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并把此举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重要举措。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司4个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要求四部门密切配合,多沟通、多协调,既要严格和公开透明执法,又要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既要加大执法力度,又要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自觉正视和纠正工作不足,为xx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强化培训学习班、开设安全法制课堂等方式,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开展公民安全知识教育;要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人流集中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和车辆疏导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合理搞好交通规划,科学设置停车区位。并要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会议审议情况科学制定出县城交通安全整顿方案,11月26日上午向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法院科学组织立案便民程序,加大案件庭审调解力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在11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检察院在加大法律监督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的监督,切实体现“立检为民,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