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抓好基础,促进管理强矿
我局以贯彻《关于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为重点,做好管理强矿工作。积极贯彻国家煤监局“三推”的要求,新开工的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的采煤工作面禁止采用木支护,并且必须在2009年底之前淘汰金属摩擦支柱支护。采煤工作面采用木支护的生产矿井,督促其要抓紧进行整改,并且必须在2008年底之前淘汰木支护。各矿井均建立完善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三条生命线”,进一步促进了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办矿标准的提高。
7、强化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我局以贯彻《安徽省煤矿瓦斯治理规定》为重点,认真做好“一通三防”工作。从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一通三防”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瓦斯治理规定》的要求,不断落实防范措施。认真开展了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做到以风定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按照全省煤矿安全会议的要求,对小煤矿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工作,我局制定了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矿建立健全并正常使用防火灌浆系统,防止煤层自燃酿成事故。
8、狠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力推进技改工作
我局按照省里要求,监督各煤矿企业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机构,实现全面达标管理,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2008年底,矿井通风单项不达标的以及没按规划要求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一律进行停产整顿。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加快整合技改工程进度,把小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纳入到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中去,确保技改工作全面完成。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对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和特殊工种,进行强制性安全技术培训。凡未经四级以上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一侓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局培训中心举办特作业人员培训班6期,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276人,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复训班7期,复训特种作业人员396人,保证特殊工种持证率达到100%。通过安全培训,把学习安全技术与学习文化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了职工队伍素质。
(二)机关建设情况
我局在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坚持两手抓,不断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1、加强政治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政治学习制度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坚持周五政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的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为做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原则、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在年初,局党组与所属各单位党总支、党支部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廉政建设的责任。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要求,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重新修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35项,实现机关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4、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局党组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局系统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精心编制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保障安全稳定”这个主题,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我局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凝心聚力,共创小煤矿安全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