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增收节支,林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认真开展增收节支活动,强化企业经营、服务管理,广开木材销售渠道,截止12月15日,全县共办理木材放行46471立方米,其中2004年结存指标14789立方米;商品竹14.445万根,其中2004结存3.885万根。同时,努力向上级争项争资,增加林业发展原动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全面完成了年度上缴财政利税任务;偿还世行贷款130万元;争取上级无偿资金780.03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310.03万元,退耕还林补助402万元,其它项目资金68万元。
一年来,在全县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林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确权进展较慢,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快;二是源头管理没有真正管住、管死,特别是基层林业工作站还没有真正发挥源头管理的职能作用;林政管理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大,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毛竹低产林改造特别是高效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比较慢;四是第一产业比重较大,二、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业精、深加工、森林旅游、绿色食品等方面开发还处于较低层次,龙头企业少而小,带动作用不强,林业品牌效应没有充分发挥;五是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科技支撑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亟待今后工作中积极加以改正提高。
七、二00六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建设生态强县,构建生态安全,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努力开创我县林业建设新局面,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培育10万株专供新农村建设的绿化苗木。
2、完成1万亩珠防林工程建设任务。
3、完成1万亩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
4、完成2万亩毛竹低产林改造任务。
5、完成66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任务。
6、完成3.5万立方米木材外销任务。
7、确保全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6‰ 以下(不含0.6‰)。
8、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林改的确权发证工作。
9、培育发展3家年生产1万立方米杉木加工企业。
10、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力争达到5个林场不欠职工旧债。
(三)工作思路
围绕一个中心,强化三个重点,健全四大体系,抓好九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这个中心,管好现有林,加快新造林,努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山上创办“绿色银行”,实现“生态立县”的战略目标。
2、强化三个重点
一是抓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的流转,为最终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顺畅,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奠定基础。
二是抓好木材加工产业建设。在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重点发展一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合理的加工利用,实现森林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提高林业产业的投入产出水平,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和“谁有能力谁牵头,谁是龙头扶持谁”的原则,根据安远的优势和特色,着力扶优扶强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的板材加工企业。
三是抓好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林业产权交易中心,搞好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的受理、评估、拍卖、交易等服务工作,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实行资本化运作,变林业的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3、健全四大体系
一是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行政领导任期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案件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采伐限额管理,杜绝超限额采伐,深化木材采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伐区管理办法,认真实施木材采伐公示制度,增加透明度,强化检查监督,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保证审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合理利用林地,严格保护林地,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