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务求实效
面对文物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务求取得文物安全实效。
(一)建立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工作实践,2009年首先在局属各单位全面构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以“三种级别防控方案”为框架,“八种保障机制”即领导决策机制、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保障机制、预警监控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督查督导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为支撑的“文物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明确了文博系统从局长到每个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各级、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和责任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划分“点位图”,在时间、空间上实现“零死角”,用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保障文物安全。
(二)创新文物安全督查方法
在坚持落实文物安全巡视检查报告制度的同时,我们努力探索、实践保障文物安全的有效措施,创新文物督查方法。
一是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如化装成游客购票进入开放单位投掷模拟危险品,检查文保单位门卫门禁系统和重点文物部位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夜间投掷“闪光球”、“模拟炸药包”,检查夜间巡逻警卫制度的落实情况;投掷“烟饼”,检查应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等,这些措施有效地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是提高文物安全巡视检查工作的科技含量。2009年,我局投入几十万元资金,建立了一套卫星检测系统,帮助我们准确地掌握辖区内文保单位的信息,及时发现文物违法违章问题,实现发现及时、执法及时、减少损失的目的。
各区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文物安全、执法工作新格局。为加大巡视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完善了各项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如:建立区、乡镇、村三级网状监管机制;联合检查机制(与城管部门联合建立网格化管理系统,巡管员可以通过手中的终端,及时将违法行为的图片等信息资料反馈到监控中心,执法部门及时查处);多元化的宣传机制;重点单位重点时段保护机制;抢险修缮保护机制等,为及时掌握文物安全隐患和文物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区县文物安全工作督促、指导。近年来,我们充分调动区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强调属地监管责任,通过一系列督促、指导、考评办法和措施,积极督促、指导区县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两级之间的工作默契程度。
2007、2008年,我们将18个区县文委和2个特区办事处分4个检查小组,按照《北京市区县文化委员会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方案》和《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于年中和年底,由四个检查小组采取相互交叉检查、交流的方式,分别对各区县(包括两个特区办事处)文物安全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考评,重点检查各区县的文物安全巡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文物违章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情况、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文物安全基本情况掌握和档案完善情况、执法队伍建设、履职情况,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尤其对各区县在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区县政府和文委主要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视程度进行加分考评的办法,收到明显的效果。通过相互检查、交流学习,有效地促进了各区县(特区办事处)的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工作。
四是开展文物安全专项行动。每当国家或北京市举办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要采取专项行动进行地毯式检查,如“平安奥运行动”、“平安文物行动”、“雷霆行动”、“合围攻坚行动”、“安全教育月活动”等,在专项行动中,严格落实“五个必查”、严格执行“五个一律”要求;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结合文博单位实际,重点方面重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