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强化讲义(一)
2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考点1: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此,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题】
1.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 )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A.法治国家 B.法治政府 C.法治机关 D.法治精神 E.法治社会 【答案】ABE
【解析】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此,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考点2】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 宪法 法律体系行政法 的基本框架 经济法 社会法 刑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考点3】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法的形地方性法规 式 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国际条约 【考点4:立法法】
《立法法》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有: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国务院;(“条例”)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法等 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 刑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 民法商法 包括的主要法律 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面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齐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新题】
1.根据2015年《立法法》的最新修改,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的有( )。 A.国家主权的事项 B.犯罪和刑罚 C.税收基本制度 D.行政基本制度
E.限制财产的强制性措施和处罚 【答案】ABC
【解析】《立法法》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有: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面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齐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考点5】法的效力等级划分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法的效力等级 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5.特殊情况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真题】
1.下列法律中,属于行政法的是( )。【2013年】 A.《公司法》 B.《物权法》 C.《合同法》 D.《治安管理处罚法》 【答案】D 【解析】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
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考点6】法人的条件及分类 条件 三独:名义独、财产独、责任独。 企业法人 法人 分类 非企业法人 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 机关(行政)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考点7】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 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2.项目经理 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
【真题】
1.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质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参考答案】B 【解析】
项目经理部系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是法人。
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清华紫光集团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 清华大学 (注:教材称为“社团法人”不对)(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