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强化讲义(一)(3)

2019-08-20 19:38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其他组织 的,不再受保护。 【真题】

1.下列作品中,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有( )【2012年】 A.建筑作品 B.工程设计图 C.注册商标 D.外观设计专利 E.立体作品 【答案】ABE

【解析】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

2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考点18】保证 1.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 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2.保证方式 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保证人的保资格条件 证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4.保证责任 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保证期间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6.建设工程(1)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 施工常见的(2)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 保证种类 (3)工程款支付担保(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 (4)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预付款) 【考点19】抵押权 1.抵押人 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 (1)建筑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设立 2.抵押的特点 3、可以抵押的财产 建筑物 (4)在建物 船舶、航空器 (5)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合同设立 (6)交通运输工具 抵押权 (7)其他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 3.不得抵押财产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益设施; (4)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1)不动产登记生效:在建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林木; 4.抵押权的产生 (2)动产登记对抗:航空器、船舶、车辆,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抵押权的产生与抵押合同效力的区分:抵押合同自签字盖章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产生。 5.抵押的效力 (1)抵押物的转让应经抵押权人同意(教材“通知抵押权人”错误) (2)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单独转让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6.抵押权的实现 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意:折价不需要通过法院;拍卖和变卖只能通过法院。 (1)抵押权(注:不是抵押合同,教材错误)登记生效时:依登记先后;7.抵押清偿顺位 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2)抵押权登记对抗时: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都未登记时,依合同成立先后;顺序相同时,按比例清偿。

【真题】

1.下列抵押财产中,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有( )。【2011年】 A.建筑物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生产设备、材料 D.在建工程 E.在建船舶 【答案】ABD

【解析】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 品;(2)交通运输工具;(3)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考点20】质权 1.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 质权 2.质押的分类 3.可质押的权利

【考点21】留置权 留置1.法定权利 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权 2.留置财产 只能是动产。 3.合法占有才可以留置。 4.权利冲突规则 5.留置期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不能少于两个月(鲜活易腐的动产除外)。 6.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标的物。

【考点22】定金 1.定金罚则 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 3.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注意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考点23】保险法律关系 1.保险合同当事人 保险概2.保险合同关系人 述 3.保险合同的分类

【考点24】保险种类 (1)范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2)期限: 保险种1.建筑工程一切险/ 类 安装工程一切险 起点:动工日或抵运日,终点:验收合格日或实际占用日。 原则:先发生者原则。 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保险人和投保人。其他主体:被保险人、受益人。 被保险人(受保险公司委托)保险经纪人(受投保人委托)。 1)财产保险合同2)人身保险合同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3.工伤保险 自愿险 强制险 2Z30109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考点25】民事责任 民事责违约责任 任

【考点26】行政责任 行政责1.行政处罚 任

【考点27】刑事责任 刑事责1.主刑 任 犯罪名称 犯罪客体 市场交易的正常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串通投标罪 秩序和招标人、投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标人的合法权益 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生产安全 罪 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人员 后果 重大劳动安全劳动安全 事故罪 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故意 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特殊主体 过失 故意 ②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一般主体 过失 ②投标人与招标人 ①两个以上的投标人 故意 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 2.附加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等。 侵权责任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其它直接负责人员(人员) 公共安全和工程工程重大安全建设管理法律制事故罪 度

【真题】

1.民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2011年】 A.赔偿损失 B.采取补救措施 C.继续履行 D.精神损失赔偿 E.赔礼道歉 【答案】ABC

【解析】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继续履行,违约金,赔偿损失,定金,采取补救措施。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特殊主体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单位 过失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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