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上道时设专人指挥,并对事故源段实行区间封闭。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统一协调指挥,整个上道过程中,钢丝绳始终处于张紧状态,司机严禁离开岗位,严禁摘钩上道,并将下方挡车栏及时关闭或将双轨卡轨器打设可靠。
14、用导链上道时,应先检查导链完好情况,检查周围支护、顶板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或者将车辆材料、设备卸车后,再进行空车上道。?
15、上道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员站在设备易倾斜一侧或者设备车的下方,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16、必须设专人负责运输工作,必须设专门班次运输;安装、回撤或更换设备运输时,必须停止其它工作,由跟班队长全面负责运输工作。?
17、轨道运输重型设备每钩一车,并且载重不得超过5吨,0.75吨矿车所装材料每钩两车,严禁超负荷运输,并挂好保险绳,严禁断电放飞车。?
二、防跑车
1、严格执行《规程》规定的“一坡三挡”的阻车设施及车辆固定方式、进出车数量的要求。
2、对运输区段所有设置的防跑车装置,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并对管理人员做到会操作、会维修。
3、挡车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准确;操作灵活、有效;挡车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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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业前,管理人员要检查沿途支护情况和运输线上有无障碍物,检查道轨是否变形,构件是否齐全,阻车器、挡车栏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运输畅通。
5、作业前,检查所用运料车辆的完好状况,销孔磨损是否超限,车辆转动是否灵活,车轴固定平销是否齐全可靠。发现不合格车辆及时更换。
6、作业前,检查绞车是否完好,信号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或折损,绳头、绳卡是否齐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人工抬运设备、材料
1、装载物料时,不得超重、超高、超宽。并且不准盲目乱放以防物料弹落伤人或砸坏设备。
2、用车辆装较长物料,应二人操作分站两头,面向长料,同时弯腰抓紧,随口号两人同时用力抬起,朝材料车走,稳步一致,互相照应,到合适位置后,随口号两人同时将长料稳放在材料车上,或用撺的方法装车。车上材料要排放整齐,注意重心,保持车体平衡。
3、用车辆装短料时或块料时,运料工双手抓牢材料,稳步前行,走到材料车旁,把材料放在车上,并摆放好。
4、原则上同种材料同车。材料混装时,应下部装“大、长、重、结实”的,上部装“小、短、轻、易碎”的。放平整,装料高度不得超过车帮规定范围,并保持车体平衡。用花车、平板车装料需捆绑时,用铅丝捆紧拧牢。
5、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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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车到达卸料地点信号联系,确认停后,把重车支好摘钩。卸料前先清理环境,防止卸料砸坏电器设备及管、线、以及砸飞他物伤人。
6、卸较长物件和需两人配合卸车时,两人分别站在车前后,分抓材料两端,专人指挥,统一行动,越过车帮,然后抬至堆放地点,码放整齐。
7、卸短块物件时,卸料人员站在车上,运料人员站在车旁,二人配合上肩,然后稳步走到卸料处轻搬轻放(或二人配合下肩)码放整齐。料堆应下宽上窄,并要保证行人行车宽度和通风断面。
第五节 瓦斯防治
1、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工作面每班必须有一名专职瓦斯员,跟班检查瓦斯,不得兼面。
2、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 3、瓦斯检查每班不少于3次,二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必须做到“三对口”即:瓦斯检查班报、瓦斯检查日报和瓦斯检查牌板、内容一致,缺一不可。
4、瓦斯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5、扩刷工作面应设的主要检查点为:工作面前20米内,工作面回风流、工作面等。
6、除上述检查点外,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区域设施的完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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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断电装置读数都进行检查对照。
7、所有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8、包括开拓工作面、所有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9、每班由瓦斯检查员要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进行对照。并将结果汇报通风科或瓦斯巡回员,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0—1%、±0.1%;1%—2%,±0.2%;2%—4%,±0.3%)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设备调校完毕。
10、因停电等原因造成全矿井停风,在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通风科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并派负责人现场监督指挥,必须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必须先进风后回风,由外向里逐段排放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严禁一风吹。
11、扩刷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扩刷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5%时,严禁爆破。
13、扩刷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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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5%以下时,方可通电。
15、扩刷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6、通风科要制定防止瓦斯积聚和因停电、检修主要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17、恢复正常通风后,所有受到停风影响的地点,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所有安装电动机及其开关的地点附近20m的巷道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本《规程》规定时,方可开启。
18、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第六节 综合防尘
一、防灭尘措施 1、装炮使用水炮泥。
2、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灭尘,冲刷巷帮,并填写洒水记录;爆破前必须打开水幕。每天巷道洒尘一次,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以上的粉尘堆积点。
3、隔爆水棚距迎头60~200米,水棚水量应满足200L/m2。水棚排间距应为1.2~3米,棚区长度20~40米。水棚距顶板、两帮间隙不小于100mm,高度要保持一致。
4、个人配带防尘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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