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开元天宝年间行迹(2)

2019-08-31 16:46

宝闻的行进的这次入蜀之行,并非如《分析>一文所言,乃是“一次没有公务在身的私人游历”的。这是因为,如上所言,王维当时家庭的经济状况,根本不允许他作这样长达一年之久(此承“分析”一文说)的“私人游历”活动,更何况,“分析”作者的所谓“一次没有公务在身的私人游历”说,又是建立在对《燕子龛禅师》一诗理解错误等多方面的弊端之上的。所以,“分析”一文所谓的“入蜀游”,其实乃为子虚乌有之属。。分析”一文之所以敢于如此这般地冒天下学术之大不讳韪者,关键就在于其欲证实王维的“知南选”与“入蜀游”不是一回事。然而历史的真实却并非如此。即以“分析”一文所持之“岭南”说而言,也是无以接受材料的检验的。据杜佑{:通典>、<新唐书·选举志:》、《唐会要>、《册府元龟》等材料可知,唐代“四年一往”的经常性“南选”,只在岭南与黔中二道举行。岭南道选所设在桂州(今广西桂林),黔中道选所设在黔州(今重庆彭水)。如果王维的“知南选”确如“分析”一文所说是在岭南,则王维此行赴目的地的路线,就应是从长安经洛阳、南阳、襄阳、夏口、岳州而至桂州,然而在王维现存的诗文中,既无只字言及湖湘的岳阳楼、洞庭湖,以及屈原投身湘江的遗迹等,又不曾涉笔桂林山水的娇美与当地的风土民情,这种情况的存在,显然是与王维每到一地都有诗纪事纪物的刨作实况迥然有别的。对此,我们只要从王维被贬济州的一系列诗作中,即可准确获知。如果“分析”一文的作者认为王维“知南选”之地确在桂州,首先就应以确切的材料去解决这一问题,而不能仅仅是一句“不是王辉斌所说的黔州”就可搪塞过去的。还应注意的是,据徐浩《张九龄神道碑>(<全唐文》卷四。四)可知,曾对王维有知遇拔擢之恩的张九龄。于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七日病卒曲江故里(今广东韶关),若王维的“知南选”确在岭南道之桂州,当其此行到了湖湘或者桂州(均距曲江非远)后。理应是有诗寄怀或悼念辞世仅三个月左右的张九龄的,但王维集中亦无只字及此的事实,即成为了王维此行不曾“知南选”于岭南道桂州的又一条有力佐证。

唐代“四年一往”的经常性“南选”既然只在岭南道与黔中道举行,而事实证明王维的“知南选”又与桂州毫不相干,则黔中道之黔州为其所“知”之地即可邃断。按唐时从长安到黔州的官道(指为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所载者)。即为由长安经陈仓(大散关)、黄花川、开州(达州)、万州而至黔州,【4’而<王右丞集》中的<黄花川>、<青溪>二诗,则正为王维此行所纪实的产物。如《黄花川:}一诗有云:“飒飒松上雨,潺潺石中流。静言深溪里.长啸高山头。望见南山阳,白露霭悠悠。青皋丽巳净,绿树郁如浮。”其中的“白露霭悠悠”、“青皋丽已净”等句.正是“飒飒松上雨,潺潺石中流”一联的绝好注脚,表明诗中所写时令,乃为天高气爽的金秋时节。而此,与唐代诏令规定选使须“八月三十日”离长安的规定时间,又正相符合。<唐会要)卷七十五云:“开元作八年八月敕,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选使毕。”【纠此为明证。王维此行。即正是按照这一“敕”文所规定的时间。取道“开、万、黔”官道而到达选所黔州的。翌年春,

待“铨选使毕”,王维即由黔州至万州,然后舟行出峡,并写了《晓行巴峡》一诗以纪其事。之后,王维便由夏口溯舟汉水而抵达襄阳。当王维此行来到了襄阳并获知孟浩然于去年已卒之信息后,即写了《哭孟浩然》一诗以悼之。是诗题下有“自注”云:“时为殿中侍御史,知南选,至襄阳作。”孟浩然病卒于开元二十八年,这条“自注”表明,王维“知南选”后曾至襄阳作《哭孟浩然》诗,其时间则在开元二十九年春。但“自注”云王维斯时为“殿中侍御史”者,则为错误。这是因为,据《唐六典》、《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唐会要》、《文献通考》等材料可知,唐代“知南选”者,只有正八品的监察御史能胜任,其他如殿中侍御史等,则概莫能为。【6’当王维在襄阳写了《哭孟浩然》一诗之未久,便由襄阳而至南阳,与神会相聚于临湍驿,于是也就有了二人“谈佛”于临湍驿的故实(说详后)。但“分析”一文却认为,王维集中有《送李太守赴上洛》一诗,表明王维此次“入蜀游历后返回长安”时,曾经过“武道关、商洛(上洛)”。即是说,在“分析”一文的作者看来,王维此行到了襄阳后,乃是经“商洛”而回到长安的,原因是《送李太守赴上洛》一诗中关于“上洛”之所写,可证王维写此诗前到过“商洛(上洛)”。“分析”一文的这种“分析”,与上举“分析”一文对《送杨长史赴果

州》、《送梓州李使君》二诗的“分析”,手法完全相同,即其实际上也是一种“乱 点鸳鸯谱”式的“拉郎配”产物。按,唐代由长安中经商洛南下至南阳、襄阳者, 乃始于中唐白居易时期,即在王维生活的开元天宝之际,“商洛道”并未开通。 对此,《新唐书·地理志》乃有专载:“贞元七年,刺史李西华自蓝田到内乡,开新 道七百余里,回山取途,人不病涉,谓之偏路,行旅便之。”对于这条“行旅便之” 的“偏路”,李商隐有《商于新开路》一诗以纪其事,并于题下有注云:“商州上洛 郡,贞元七年,刺史李西华开新道七百余里,行旅便之。”而在李商隐之前,自居 易曾写了《商山路有感》、《登商山最高峰》二诗,对这条“偏路”进行了描述,如 《登商山最高峰》一诗有云:“下有一条路,直达梦与秦。”凡此种种,均是王维在 开元年间不曾经商洛“返回长安”的确证。【71“分析”一文的作者由于不谙此一史 实,而信口开河竟然如家常便饭一般,这实在是令人深感遗憾的。 三、关于王维“受制出使”南阳的问题

王维与神会在南阳临湍驿聚晤之事,最早见于胡适辑《神会和尚遗集》之

《:神会语录》,其后则为各种“王维年谱”与“王维年表”所引用。对于二人会晤

临湍驿的时间,拙文考证为开元二十九年春,即王维“知南选”于黔州后的翌年 春途经南阳之时。但“分析”一文却认为,“王维出使南阳郡的时间当在天宝四 载下半年,神会人洛阳也在当年下半年”,因之,二人的相会就应在天宝四载神 会人洛阳前。对于具体的季节与月份,“分析”却没有说。其实,“分析”的“天宝 四载”说完全为错误。这是因为,“分析”一文的作者由于不谙唐代“受制出使” 的实况,而因错误地认为王维天宝四载曾“受制出使”于南阳,并在临湍驿与神 万方数据

也说王维开元天宝间的行迹

会聚晤数日。关于唐代侍御史的“受制出使”实况,杜佑《通典》于“受制出使” 的一段文字中乃有明确记载,综之为:(一)唐代只有侍御史可“掌纠察内外,受 制出使”,其他职衔的官员概莫能为;(二)唐代侍御史“受制出使”的制度,只实 施于“麟德以来”与武则天时期;(三)自“神龙”始,唐廷对侍御史的职责进行了 调整,侍御史自此以后不再负责“受制出使”之职责了。据此三点可知,王维在 天宝四载所任即使为殿中侍御史或者侍御史之类的职官,他也是不能“受制出 使”于南阳的。也就是说,即使神会于天宝四载全年的365天均在南阳度过,斯 时的王维也是不能由长安到南阳去与之相会的。所以,所谓的“受制出使”说, 实际上是一种违背历史真实的错误说法。同样的情况,“分析”一文认为王维于 天宝四载“4、5月份”曾“受制出使”榆林郡、新秦郡的说法,也是错误的。其实, 对于王维与神会相会于南阳临湍驿的时间为开元二十九年而不是天宝四载,拙 著《王维新考论》第一章第一节、“附录二”中的《关于王维生平中的几个问题》、 《也谈作家生平研究中的错误》等文,均有详细考察,读者自可参看,这里就不再 重复了。 注释:

[1]王辉斌:‘王雏开元行踪求是>,(Jr代诗人探赜>第二幸第一节。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6 —56页。

[2]杜甫:<回摔>.‘杜诗详注>卷二十三.中华书局.1979年.弟2086页。 【3]还应指出的是.。分析”一文认为王维此行在今重庆云阳生活了“夏、秋、冬”三个季节的认识.显

然与曩后两句“一向石门里。任君春革深”中的“春”不符。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于是“分析”的作者便“分

析”道:“这个‘春’当理解为对仗的要求.‘任君春草深’应按夏景看。”这不仅是又一种想当然的认识,而

且还曩露出了作者对近体诗厦其平仄声律的毫不了解,这是因为,<燕子龛禅师)并非为一首五排,而是

一首五古。而五古是不需要“对仗的要求”的。所以,“任君春草深”是不能“按夏景看”的。

【4)王挥斌:‘李白求是录>上蝙.江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8—77页。 [5】王溥:‘唐金要)豢七十五.中华书局.1955年,第1368页。

C6)关于王堆“知南选”在黔州的历史真实,以及王维“知南选”所官为正八品的监察御史等事项,拙

著<王堆新考论)第一章第一节.以及“附录二”中的<关于王维生平事迹的再讨论>等文,已考之甚详。可

参看。谊书由黄山书社2008年5月出版。

1[7]以上所吉关于“商洛道”的开番与通行.以及所引用的有关材料.均见于拙著<唐代诗人探赜)第

三幸第三节‘李白若干问题考辨).青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页。 【责任编辑: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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