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斤茶,统名砖茶,每斤价值二钱一二分不等,兵民买食最为便利,虽非兰商引运,但久经北商运卖,应准嗣后专卖。”[33]
德英阿与左宗棠的说法,表面上看虽然有所不同,但实际上并没有很大差别,其差别完全是由于两人着眼点不同造成的。因为前者是从官茶与晋茶关系说的,后者则是从茶叶原料及加工工序上看问题。这就是说,左氏所说之“晋茶”,实际上也包括粗、细两种茶在内。 何谓“细茶”?所谓“细茶”,其实包含着两重含义:一是叶料细嫩,二是加工精细。宗景藩《种茶说十条》云:“凡细茶,当茶芽初出极嫩时采摘。清明前采者曰明前,谷雨前采者曰雨前,即《茶谱》所谓旗枪、雀舌等类。此茶之最细最嫩者,采成后用手揉软,以铁锅微火轻轻搅炒,待半干时取出,用炭火焙干,拣去粗梗,用纸包固,以石炭贮缸内”,“可以久藏”。“三月为头茶,可做青茶。四月底五月初为二茶。六月初为荷花,七月初为秋露,均做红茶。”[34]从以上记载中不难看出,凡是炒青茶及红茶类茶,大体上都属于细茶之列。粗茶则相反,一般是指叶料老、加工粗糙之茶。凡属黑茶类茶,大都是粗茶。粗茶多数都是砖茶。说起砖茶,学术界大都断言始于同光年间。在笔者看来,其说颇值得商榷。
众所周知,当道光初年陕甘总督那彦成奏定新疆行茶章程时,乌里雅苏台将军果勒丰阿便在其给清廷的奏折中说:“请准商民,仍循旧规,驮载砖茶,前赴古城兑换米面。”清廷敕令户部议覆。户部在覆文中称:“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砖茶,不准侵越新疆各城。”果勒丰阿接到咨文后立刻又奏:“此项砖茶,系由归化城、张家口请领部票,
交纳关税,贩运来营贸易,迄今六十余年,均系以货兑货,向不使用银两,今一旦全行禁止,该处数万蒙古民人,糊口无资,必致失所,均系实在情形。”清廷接奏后,考虑到“若照旧规,尽数运往,究恐充斥官引”。但若不令行销,又恐于蒙古、民人生计有碍,于是饬令“著照所请,准其商民等每年驮运砖茶七千余箱,前赴古城兑换米面”,“以资接济”。[35]据果勒丰阿所奏内容,我国砖茶至少在乾隆朝前期就已经存在了。黄鉴晖《明清山西商人研究》一书指出,嘉道时期,在湖北蒲圻县羊楼洞地方已发现有山西商人在当地自制砖茶记载:茶“压作方砖,白纸封,别有红笺,书小字,?西商监制,自芙蓉?”。[36]历史事实充分表明,推定砖茶始于同光年间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史料记载,白毫是我国的重要特产,在茶叶分类学上隶属白茶类,是一种轻微发酵茶。其茶分芽茶与叶茶两种。典型的芽茶外形色白如银,挺直如针,十分名贵。叶茶是以一芽二三叶或单叶制成,外表白色茸毛密布,极为素雅,向以福建所产最为著名,颇受中亚各族及俄罗斯人所喜爱。[37]
武彝,又作武夷,以产于福建崇安县武夷山一带著名。其茶萌芽于宋,著于清,是一种半发酵茶,俗称“乌龙茶”。以外形色泽乌褐,世又称为“青茶”。因制作工艺独特而驰名海内外。其清香颇似绿茶,而浓醇则又很像红茶。
珠兰,清代主要花茶类之一。以其入花之茶称“珠兰”,故名。珠兰属金粟兰科,常绿小乔木,叶对生,初夏开花,极芳香。用以入茶,茶味芬芳旭郁,隽永持久,很受人们的青睐。主要产于安徽歙县、福
建漳州等地。
香片,与德英阿所说之“六片”,似属同一类。亦为花茶类之一。入茶之花除珠兰外,还有茉莉、米兰、桂花和玫瑰等多种,向“以福州附近出产为最多”。[38]此前所说之“红梅”,当亦为其中之一。 大叶,又称叶茶,以摘二三叶而加工较粗之茶,大都为炒青绿茶。 普洱,因产于云南西双版纳普洱县得名。以制茶工艺独特,味道浓郁,向为清朝统治阶级所珍爱。茶农每年都要将春天最好的茶芽、蕊茶加工后入贡,然后再将其余之茶叶经杀青后制成毛茶,加工成型。 以上所述各茶,就是左宗棠称为“杂茶”而德英阿则称为“细茶”之茶。
米心,又称米砖,是以红茶末加工制成,主要产于湖北蒲圻一带。旧分“72米砖”和“48米砖”。砖模棱角分明,纹面图案清晰秀丽,色泽乌亮,汤色红浓,味道醇厚,[39]深受哈萨克族人的垂青。米心虽是砖茶,但因其原料为红茶末,是以《新疆图志》将其列为细茶。 “千两”“百两”,又称“花卷”。之所以称其为“千两”“百两”,是因其一卷茶合老秤六十二斤半,恰为1000两或100两。该茶原是以优质黑毛茶为原料,用棍锤筑制在长筒形的篦篓中,以外形酷似木墩,故又有“木墩茶”之称呼。[40]后因将卷型改为砖型,四面又有显形花纹,因而又称为“花砖”茶。主要产于湖南及安徽等地。晋商所贩运之千两、百两,大都来自安徽建德一带。《筹办夷务始末》云:“此项千两朱兰茶,专有茶商贩至河南十家店,由十家店发至山西祁县、忻州,由忻州而至归化,转贩与走西疆之商人,运至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等处
售卖。”[41]
帽盒茶,是指外形酷似圆柱状之茶。据说该茶产生于明代中叶,是湖北青砖茶的前身。[42]乾隆年间湖北蒲圻县羊楼洞一带,每年已可生产10万盒。
桶子茶,又作“筒子茶”或“洞砖茶”,是指其造型酷似桶子状之茶,大都为湖北蒲圻县羊楼洞等地所产。因砖茶外面常印有“川”字商标,故又有“川”字茶之称,向有“二七”“三九”(每片2公斤)、“二四”“三六”(每片1.5公斤)四种规格。光绪五年,左宗棠在其《覆陈边务折》中说:“惟南疆吐鲁番八城缠回,见砖茶则喜,谓承平时湖茶非私贩筒子茶可比,惟地方新复,销数尚未能畅。”[43]
大小块砖茶,又称大茶、斤茶。而蓝分、红分,目前尚不知其所自出。
以上所列,即是前述所说之粗茶。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晋商所贩运之茶叶,不但种类繁多,而且质量大都比较精细。这就不难看出,晋茶的销路之所以一直比官茶好,除笔者以前所述诸因素外,与其茶叶种类繁多显然也有着重要关系。因为人们居地不同,族别各异,其嗜好往往亦会有所不同。种类多,则意味着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余地也多,这是不言而喻的。 四、 伊犁产茶说揭秘
新疆地处西北边陲,雨水稀少,气候干燥,高山终年积雪,从不产茶。其所需茶叶,向皆取之于内地各省。然而在咸丰朝时期,却在不少史籍中出现了伊犁产茶记载,一时闹得沸沸扬扬,甚至连清朝政
府亦信以为真,一再下令要求新疆地方官府将产茶情况上报,令其每年交纳茶税,从而成为新疆茶务发展史上的一大要闻。其实,这纯粹是一场闹剧。
伊犁产茶之说最早见于咸丰六年(1856)。倡其说者为当时伊犁将军札拉芬泰。《清文宗实录》咸丰六年条载:谕军机大臣等,“札拉芬泰奏,伊犁地方出产茶斤,商民人等采取售卖,拟酌征商税一折,自系为裨补经费起见,向来何以并未议收税。其每年计产茶若干,约收税课若干,该将军尚未能知其数,现拟试行收税,务须详加体察。如果舆情称便,并无窒碍,再行妥议章程具奏。伊犁地处边陲,民间贸易,与外夷交涉,倘行之或有流弊,不可规目前之小利而贻患于后日也。将此谕令知之”。[44]
从以上谕示看,清廷最初并不完全相信所奏是实情,故特令其慎重从事,不可贸然采取行动。但札拉芬泰并不以为意,当接到谕示后又上书称:“伊犁地方辽阔,此种茶斤产自山沟,商民采取,实自近年始行查出”。“伊犁商民于附近采造,尚不甚费工本,虽制造成色不等,均堪饮用。兹据按成征收茶斤,一经报税,即系官茶,商人既乐于费少,小民亦乐于费廉,察之舆情,无不同声称便。”又云:此项茶斤,“今拟因地制宜,仅按成抽征茶斤,即在奴才衙署之旁,设立税局,遴委妥员常经理,令商民随时赴局报明茶斤数目,其成色约分上、中、下三等。请自咸丰七年为始,每茶十分,抽茶一分半,以期立法简便,不至扰累商民”。[45]
据记载,税局为了征收税课,还制木戳一颗,上刻“官茶图记”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