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管理与监督
(一)工作制度建设 1、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县相关工作组,应负责承担区县级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管理、协调、监督本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要按照任务要求,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
2、资源配置与整合
各区县要加强资源配置的研究,采取多种配置方式,努力实现本区县的资源整合与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新增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资源浪费。
3、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各区县要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探索制订项目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应用、远程医疗、数字签名、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项目实施督导与管理 1、建设方案报备
要求要严格按市卫生局下发的管理方案、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实施,各区县要按规定制订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书,并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待批准后再进行实施。
2、项目责任书
各区县卫生局将与重庆市卫生局签订相应的项目实施责任书,以确保项目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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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监理要求
针对建设项目,市和各区县建设必须有第三方的建设(技术)监理。
4、项目进度直报要求
各区县严格按照“项目进度直报系统”填报项目进度情况。项目进度直报系统网址另行通知。
5、建设方案审核制度
以下内容均需审核。
(1)各区县的建设工作方案;
(2)各区县平台的建设预算、招标文件; (3)各区县平台的运维方案。
6、项目建设阶段考核与验收制度
市卫生局将根据项目执行的阶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区县,将责令其整改、暂停实施。市卫生局将按计划对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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