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2019-09-02 18:38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点引进重点建设学科、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学科和学校优势学科急需的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建设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四)任务明确、责任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校院(部、中心)两级管理、以院(部、中心)为主体的方式。学校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各教育教学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体,实行院长(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党政共管负责制。

二、引进对象的层次和条件

根据实际条件,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优秀学术骨干等层次。

(一)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能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带领梯队成员进行科学前沿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为教授职务,曾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达到了以下条件中的3项(海外归国人才须达到2项以上):

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②获得过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

③经同行专家确认,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

④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学校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特别突出的学术成就。

(二)第二层次:学术拔尖人才 1.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具有较强的学科梯队建设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博士学位的必须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45周岁以下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指导博士生或数届硕士研究生经历的优先考虑。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中的3条(海外归国人才须达到2项以上):

①主持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②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

③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理工类5篇以上,文史类8篇以上,其中被SCI、EI、CSSCI等刊物收录3篇以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过专著;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3项以上;

④经学校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学术成就,或具有突出的工程技术能力与专长。

2.从海外知名大学或国内著名高校(“985工程”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善于合作;具有较强的从事教学、科研能力或工程技术创新能力。第一学历原则上为国内知名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毕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排名前三)2项以上;

②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理工科类5篇以上、文史类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以上;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以上;

③学校发展急需,经组织专家评定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或工程技术能力与专长。

(三)第三层次:优秀学术骨干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学术组织能力,研究方向为学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传统优势学科专业

和新兴学科专业建设急需。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二);

②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理工科类5篇以上、文史类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SCI或EI收录;或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

③学校发展急需,具有丰富工程实践背景,经考核确认具有某一方面专长的工程技术人员。

2.国内知名大学、研究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学术科研成果,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原则上需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作为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外,由学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外,同时享受下列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待遇:

1.第一层次

①生活和购房补贴。重点建设的学科专业紧缺急需人才:70-100万元,其他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人才:50-60万元;

②科研启动费:工科60-100万元,其他科类3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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