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人员定期对园区内企业原料库房、污水处理系统、煤气站、锅炉房及应急物资库进行巡查,确保原料包装完整,检查应急物资库内应急物资的充足、有效;
3、园区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减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4.1.1培训
完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岗位环保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1.2建立事故预防、监测、检验、报警系统
园区建立事故预防、报警系统;采取管理综合预防措施,要求园区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避免环境危害物质意外泄漏事故发生。 4.2 预警
4.2.1预警行动
(1)一级预警:一级预警为已发生火灾爆炸和大面积泄漏事故,泄漏已流入水域或扩散到周边社区、企业;造成的泄漏园区已无能力进行控制,以及恐怖袭击已发生的事故或事件。
(2)二级预警:二级预警为已发生火灾和泄漏,在极短时间内可处置控制,未对周边企业产生影响的事故以及获悉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信息时。
(3)三级预警:设备、设施严重故障,将会导致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现场发现存在泄漏或火灾迹象的;遇雷雨、洪涝等恶劣气候;接到恐怖袭击恐吓电话或政府发布预防恐怖袭击通知时;其他异常现象。
4.2.2预警方式
预警方式依据初步判断的预警级别,采用以下报告程序: (1)一级预警
现场人员报告值班干部,值班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园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园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启动预案,依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通知相关机构协助应急救援。
(2)二级预警
现场人员或值班干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上报事故情况,园区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预案。
(3)三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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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值班干部并通知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部门负责人或当班干部视现场情况组织现场处置,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落实巡查、监控措施;如隐患未消除,应通知相关应急部门、人员作好应急准备。
以上预警信息报告通知,遇非工作日时,通知值班干部,并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和有关人员。
4.2.3预警措施
①现场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设备特性及事故发生的情况,采取现场应急措施。 ②按照园区应急办公室的指示,应急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③根据污染状况、人员伤亡情况、污染趋势等,确认判断是否需要疏散人群、是否需要向下游提出污染警告,并对预警级别确认;
④应急办公室根据反馈的事件预警级别确认信息,报园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 ⑤园区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预案;
⑥根据预警级别,园区应急指挥部调集园区应急组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4.2.4预警调整及解除
根据事态的发展,园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适时报请应急办公室调整预警级别,及时更新发布预警信息。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报请应急办公室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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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接警信息反馈报警Y事故判断NY现场指挥到位启动应急预案人员撤离应急器材调配向有关部门报告扩大应急应急处置行动现场隔离剂量监测清理回收污染物接受上级指挥N事故控制现场清理Y解除警戒事故处理善后处理结束应急预案总结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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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求援部门及联系电话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部门 联系电话 0855 52469547 0855 52431001 0855 52435759 0855 52432127 0855 52431001 0855 52431001 119 120 0855 52432165 0854-8224628 0855-52469552
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 县环境保护局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县公安分局 环境监测中心站 县环境监察大队 火警电话 县(市)急救中心 县(市)人民医院 黔东南州环境监测站 黄平县应急办公室 5.2 信息报送与处理
5.2.1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园区在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黄平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5.2.2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立即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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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5.3 指挥和协调
5.3.1 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园区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
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各应急小组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应急状态时,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故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主动向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
5.3.2 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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