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的行动方案(2)

2019-01-03 15:43

立起比较完善的民营企业投诉工作协调机制。

(九)对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民营经济情况评价和考核:从2009年起每年考核一次,每年6月底前公布考核结果。

六、责任分工

(一)开展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免费培训:由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二)修订完善发展民营经济政策:由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三)加强对市场准入、资源分配、项目审批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由省监察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四)进一步降低行业准入门槛: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五)加强对落实发展民营经济政策的专项督查:由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六)构建发展民营经济政策信息发布专业平台:由省经贸委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七)培育行政审批事项代办中介服务机构:由省经贸委、工商局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八)完善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救助机制:由省工商联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九)开展对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民营经济情况的评价和考核:由省经贸委、人事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负责。

- 6 -

行动方案之二:

关于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

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政策引导、中介服务、企业主体”为原则,以建设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培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为支撑,以鼓励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为重点,着力推进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技术改造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产业经营与超前研究相结合、开拓市场与打造品牌相结合,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技术创新。

二、基本目标 到2012年:

(一)在全省50个重点行业中建立100个开放式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其中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3家,每个行业不少于1家。

(二)在全省50个重点行业中培育100家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其中每个地级以上市不少于3家,每个行业不少于1家。

(三)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立2个市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县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

(四)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中的中小企业(以下称中小型科技企业)分别占全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比重逐年有明显提高。

(五)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和技

- 7 -

术创新项目每年不少于150个,原则上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技术改造项目中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项目占技术改造项目总数的比例不少于40%。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中小型科技企业认定。在继续做好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认定的基础上,适当加快中小型科技企业认定,组织中小企业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并大力宣传推广其技术创新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加快开放式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技术需求量较大、中小企业数较多、产业集群特征明显的重点行业中,认定并扶持一批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共性技术研发、共性实验设备共享、产品检测、质量认证、技术信息咨询等技术服务。

(三)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介组织。认定并扶持一批以技术、标准化信息咨询以及交流、对接、推广应用为主业的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广大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帮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完善广东中小企业信息网,构建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发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信息。

(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的认定工作,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技术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测试基地以及大学科技园申请认定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支持技术开发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申请认定为中小企业创新基地。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的财政投入力

- 8 -

度,提高其技术创新服务能力。

(五)继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继续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行业贡献大的中小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免检产品称号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立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中小企业,其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纳入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并鼓励其所在市、县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予以配套扶持。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六)鼓励政府采购更多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机构应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供指导和服务,按规定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提供的高新技术产品。

(七)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和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原材料、零部件供应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协作关系,形成较强的生产配套能力,提升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水平。

(八)建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交流与合作机制。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资源,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技术诊断和技术指导,建立与中小企业定期交流机制,推动产学研对接,加快产学研成果转化步伐。

四、重要措施和重点项目

(一)构建广东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发布平台。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

(二)每年举办一次中小企业创新技术交流会。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定期面对面交流机制。

(三)对优秀中小型技术创新企业予以通报表彰。每年

- 9 -

公布一次新认定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名单和新获得优秀技术创新成果的中小企业名单。

(四)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基地建设、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技术创新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举办创新技术交流会、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培育等项目。

五、工作进度

(一)开展中小型科技企业认定、组织中小企业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2008年开始调研并制订评价标准和管理办法,2009年起每年认定和评选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中小企业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二)建设开放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2008年开始调研并制订建设方案,2009年建设50家,2010年建设50家。

(三)培育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服务中介组织:2008年开始调研并制订培育发展方案,2009年培育50家,2010年培育50家。

(四)建设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2008年开始调研并制订建设方案,到2010年60%的地级以上市建有基地,2011年争取全省60%的市、县建有基地,2012年每个地级以上市至少2个市级基地、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县级基地。

(五)继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根据每年的工作部署和扶持重点,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一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

(六)鼓励政府采购更多面向中小企业:常年工作。 (七)推动中小工业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常年工作

(八)建立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技术交流合作机制:从

- 10 -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的行动方案(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风景名胜区规划原则》试题库1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