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标准》NFPA-59A翻译稿(8)

2019-01-07 17:39

7 仪表及电气设备

7.1 液位计 7.1.1 LNG储罐

7.1.1.1 LNG储罐应配备两套独立的液位计。仪表选型时应考虑密度的变化。设计和安装应使其更换不影响储罐操作。

7.1.1.2 储罐中应配备两个高液位警报器,可以是液位计的一部分。它们应相互独立。在设置警报时应让作业者有充分的时间来中止液流,避免液位超出最大允许充装高度,且警报器应安装在充装作业者能听见的位置。在7.1.1.3节中所要求的在高液位液流切断装置不能代替这一警报器。 7.1.1.3 LNG储罐应配备高液位液流切断装置,它们应与全部计量仪器分开设置。 7.1.2 致冷剂和易燃工艺流体储罐

7.1.2.1 各储罐应配备液位计。如果储罐有可能充装得过满,应按7.1.1.2的要求配备高液位警报器。

7.1.2.2 7.1.1.3要求的高液位液流切断装置同样适用于易燃致冷剂。 7.2 压力表。各储罐应配备一台压力表,装在储罐最高液位以上的位置。

7.3 真空表。在有真空夹套的设备上,应配备仪器或接口以便检查在环形空间中的绝对压力。 7.4 温度指示器。现场装配的储罐上应配备温度检测装置,以便在储罐投入使用时控制温度,或作为检查和标定液位计的一种辅助手段。

7.4.1 气化器。在气化器上应配备温度指示器,监测LNG、气化气及热媒流体的进、出口温度,以确保传热面的效率。

7.4.2 低温容器和设备的加热基础。低温容器和设备的基础,可能受到土地结冰或霜冻的不利影响,应配备温度监测系统。 7.5 事故切断

应设计液化、储存、和气化设备的仪表,在电力或仪表风的供应发生故障时,能让系统回到并保持在安全的状态,直到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或者重新启动此系统,或者保护系统。 7.6 电气设备

7.6.1 电气设备和配线的类别和设置应符合 NFPA 70《国家电气规范?》或CSA C22.1《加拿大电气规范》关于处于危险区域中的有关规定。

7.6.2 在表7.6.2所规定的分区内设置的固定电气设备和配线应符合表7.6.2和图7.6.2(a)~ (d)中的有关要求,并符合NFPA 70《国家电气规范?》中关于危险区域中的有关规定。

33

34

图 7.6.2 (a) 储罐四周划分区域的范围

7.6.2 (b) 堤高小于从储罐到堤的距离(H小于x) 7.6.2 (c) 堤高大于从储罐到堤的距离(H大于x)图 7.6.2 (d) 储罐中的液面低于地面或堤坝的顶部

35

表 7.6.2 电气区域的划分

部分

场所

D组,分级1

A B

LNG储罐,其内部带真空隔层 LNG储罐区 室内

室外,地上储罐(非小储罐)3

2 1 1

整个储罐的内部。

整个房间

在高堤和罐壁之间的开阔区,高堤的高度应超出从堤到罐壁之间的距离。[见图7.6.2 (c)]

2

从罐壁和罐顶向外沿各方向15ft(4.5m)以内,另加上低堤内部或拦蓄区直到堤或拦蓄墙的高度为止[见图7.6.2 (b)]

C

室外,地下储罐

无明火LNG工艺区,包括泵、压缩机、换热器、管道、容器接口,小储罐等

有适当通风的室内4

2

整个房间及未用气密墙隔开的任何相邻房间,以及墙或房顶通风排气口、天窗以外15ft(4.5m)。

在露天的室外或在坡地上

2

从此设备算起沿各方向的15ft(4.5m)以内,以及此球的水平赤道面与地面之间的圆柱体[见图7.6.2 (a)]

D E F

1区或2区内或相邻的坑、沟或洼地 安全阀的出口

运行中的排气口、排水管的出口 带有适当通风4的室内

1 1 1 2

整个坑、沟或洼地

在安全阀排放口的直接路径上

从排出点算起的5ft(1.5m)以内

从墙或顶盖的通风排气口、天窗算起沿各方向5ft(1.5m)以外15ft(4.5m)以内

G

在露天的室外或在坡地上

槽车及储罐的装卸区5 带有适当通风4的室内

1 2 1 2

从排出点算起的5ft(1.5m)以内

从排出点算起沿各方向5ft(1.5m)以外15ft(4.5m)以内

从转运点算起沿各方向的5ft(1.5m)以内

5ft(1.5m)以外和整个房间内以及墙或房顶通风排气口、天窗以外沿各方向的15ft(4.5m)以内

室外的开阔地或坡地上

1 2

从转运点算起沿各方向的5ft(1.5m)以内

从转运点算起沿各方向的5ft(1.5m)以外15ft(4.5m)以内,以及此球的水平赤道面与地面之间的圆柱体[见图7.6.2 (a)] 1 2

罐壁与四周的坡或堤之间的开阔区[见图7.6.2 (d)] 从罐顶或边缘起沿各方向15ft(4.5m)以内[见图7.6.2 (d)]

分区范围2

36

H 在7.6.3,7.6.4和7.6.5节中规定的电气密封及通风

2 从设备算起沿各方向的15ft(4.5m)以内,以及此球的水平赤道面与地面之间的圆柱体中。

1

参阅第500款——“危险的(分级)地点”见NFPA 70,《国家电气规范?》中关于级、组和分区的定义。

在本标准中所包括的设施内的绝大部分可燃蒸气或气体被归于D组。乙烯被归在C组中,大多数供危险地点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可适用于这两个组别。

2345

此分区不应延伸到未断开的墙壁、顶蓬或结实气密的分隔壁之外 小储罐是指便携式的及容量小于200 gal(760 L)的储罐。 若按照本规范的要求提供通风,这类通风就被认为是适当的。

在为危险区域的范围分类时,应考虑到在被槽车在卸载点污染的区域内通风情况变化的可能,而这种变

化又可能对连接点有影响。

例外:电气设备设计,满足下列条件时, LNG储罐内部可不必按分类要求执行: (a) 如果储罐内尚未清除空气,此电器设备就不能启动或被锁止;

(b) 当允许空气进入此储罐之前,此电器设备处于不能启动或被锁止状态;

(c) 当储罐内的压力被减低到大气压力时,在电气系统的设计和操作上使此设备自动地不能启动。

7.6.3 在易燃液体系统和电气配线系统之间,包括工艺仪表的接口,整个阀执行机构、基础的加热线圈,罐装泵及吹风机,应加以密封或隔离以防止易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

7.6.3.1 按照7.6.3所设计的各种密封、隔离或其它方式应能防止易燃液体沿着配管、串接管和电缆流动。

7.6.3.2 在易燃液体系统和电气配管配线之间,应设置主密封。主密封失灵会使易燃液体通向另一部分配管或配线,为防止主密封失灵允许采取辅助密封、隔离或其它手段。

7.6.3.3 主密封部位应能承受工作环境的操作条件。辅助密封或隔离及连接应能承受主密封失效时的温度和压力,另有可靠手段能做到这一点者除外。

7.6.3.4 装置有辅助密封时,在主密封与辅助密封之间应与大气保持良好地通风。在潜液泵所用的双联一体的主密封体系里,也要做到类似的要求。

7.6.3.5 在7.6.3、7.6.4和7.6.5内所规定的密封不能被用来满足NFPA 70《国家电气规范?》或CSA C22.1《加拿大电器规范》对密封的要求。

7.6.4 在设置了主密封之后,仍然要设置排液、通风或其它装置,以便检测可燃流体是否存在及是否有泄漏。

7.6.5 考虑到这些液体或气体的性质及有着火的可能性,电气配管的通风必须要尽可能地减少危害到人员及设备的可能性。 7.7 接地和屏蔽

7.7.1 *总则。应提供接地和屏蔽措施。

7.7.2 屏蔽。当槽车、槽车或船舶装卸时,由于金属软管搭扣是成对扣牢的,就无需再提供保护。 7.7.3 *杂散或外加电流。如果在加载和卸载的系统中可能有杂散电流存在或常见外加电流(例

37


《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储存和装运标准》NFPA-59A翻译稿(8).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数据库原理练习题集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