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3)适时调整酬资水平 2、酬资方式——大多数国家采取现收现付制
3、筹资渠道(资金来源)——政府专门税收、雇主与雇员缴费、公共财政补贴。 三、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方式
1、投保人费用支付方式(即费用分担方式)
1)起付线:被保险人只有在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后,医疗保险机构才支付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
2)共付:投保人与机构共同支付 固定比例 动态比例
2、医疗服务机构费用支付方式 (1)后付制
在医疗服务发生后,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向医疗服务机构或患者支付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2)预付制
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根据一定标准,在医疗服务发生前为投保人支付费用的支付方式。 A、按人头付费 B、总额预算制 C、按病种付费 D、工资制
四、医疗保险的支付项目
1、提供各种治疗性服务;辅助性服务;基本药物 2、给付项目的发展趋势
1)由单纯的治疗性服务向包括预防、康复在内的综合性医疗服务发展。 2)发展中国家将“一揽子基本医疗服务”作为核心项目。 3)对药物的范围加强限制。
第三节 中国医疗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007年开始试点。
1、对象: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特点:以大病统筹为主。 3、筹资水平
4、缴费: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5、费用支付
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1、概念: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2、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衰落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3年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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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病统筹为主,目的是为了预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评估
第八章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因遭受意外伤害和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 以工伤责任的认定为依据
1、劳动者个人负责阶段—— “危险自负说”
2、雇主过失责任阶段——劳动者举证,证据充足则雇主赔偿,反之则否。
3、雇主无过失责任阶段——工伤保险为雇主经营的“日常开支”之一,雇主无过失赔偿。
三、工伤保险的特征与原则 1、无过失补偿 2、个人不缴费
3、风险分担,互助共济 4、补偿和预防、康复相结合 5、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
四、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 缴费费率确定方式
1)差别费率——对某一行业或单个企业单独确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2)浮动费率 :——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行业或企业的安全卫生状况和工伤保险支出状况进行检查,由工伤保险管理机构根据评价结果决定费率的上浮或下浮。浮动幅度为原费率的5%-40%。 3)统一费率 4、筹集方式
(四)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待遇
2、伤残待遇 3、工资待遇 4死亡待遇
(五)工伤预防措施 (六)工伤康复
五、工伤保险的主要模式
1、雇主责任制2、工伤社会保险模式3、混合保险模式 六、非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规定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第十章 社会救助制度
第一节 社会救助概述
一、 社会救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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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二、 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发展 三、 社会救助的特征 1、权利和义务的单向性 2、救助水平的低层次性 3、救助对象的选择性 4、救助方式的多样性
社会救助的功能
四、 社会救助建立的基本原则 1、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的原则 3、全体公民普遍适用的原则
4、积极救助、协助自立,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原则 5、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原则
6、坚持政府为主、社会为辅的原则 7、依法救助,保障权利的原则
第二节 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救助的方式
二、社会救助对象
自我保障有困难而且确实需要国家和社会给予救助才能摆脱生存危机或困境的社会成员。
三、社会救助标准及其确定方法
救助标准的确定以社会成员的收入状况与生活状况即贫困状态为主要依据。 1、贫困的概念
一般是指物质生活困难,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达不到一种社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他们缺乏某些必要的生活资料和服务,生活处于困难境地。
2、贫困的分类
绝对贫困:指维持生存的最低生存品缺乏,赤贫状态。(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农业社会的贫困多属此类。)
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将贫穷者的生活水平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对比的基础上,是指比社会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的生活状态。 3、贫困线/最低生活标准的测定
1)市场菜篮法(生活需求法) 2)恩格尔系数法 3)国际贫困标准法 4)生活形态法
4、社会救助管理
第三节 中国社会救助体系
传统城市贫困救助——“三无”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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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贫困救助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一、贫困救助
农村贫困户救助——五保制度 农村贫困救助 扶贫开发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三无”救助 “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概念: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社会成员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就是运用国家财力帮助那些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人口摆脱生活困境,使其达到基本的生活水平。
2)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立的原则 A、生存保障原则 B、普遍性原则
C、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原则 D、维护受助者尊严原则
3)最低生活标准
概念:是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 4)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及其原则
A、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B、与物价挂钩原则
5)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与制度运行 2.1 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背景——城市“新贫困”现象
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可行性: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历程
1999年10月1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全国实行。
3)保障对象、救助标准及实施方式
A、保障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市居民。 B、救助标准:
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2.2 中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 3、五保制度 1)概念:
是针对农村中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孤、寡、残疾人员,由乡村两级组织负责向其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保教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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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援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2)发展历程
3)农村五保制度的性质、标准和来源
A、性质:集体福利事业
B、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定。
C、经费与实物来源:从村里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不得重复列支;在有集体经营项目的地方,可以从集体经营的收入、集体企业上交的利润中列支。 4、农村扶贫开发 1)概念
广义:指一切以使农村中的贫困户摆脱贫困为目的的社会救助项目,基本上包括救济式扶贫和开发式扶贫。
狭义:仅指开发式扶贫,即对农村中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从政策、思想、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通过生产经营劳动而摆脱贫困的社会救助项目。
2)对象:处于贫困标准以下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3)致贫因素分析
A、环境因素B、人的因素C、政策因素) 4)农村扶贫战略选择
A、体制改革推动缓贫战略 B、经济增长带动扶贫战略 C、项目开发扶贫战略 D、区域扶贫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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