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预防
一、防治瓦斯的措施
1、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两次到迎头检查瓦斯,并及时了解工作面有害气体状况,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检\并记录好,班组长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2小时检查一次沼气浓度,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迎头外5m处的地点。
2、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使用电器设备;爆破地点附 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爆破。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或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 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 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炮眼布置,装药量、炮眼装填的规定。
4、对发生高冒地点,要及时采取充填或导风措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并将 处理结果记入专用记录本中备查。
5、掘进头供电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二、防止自燃发火的措施
1、掘进巷道积尘要及时清除。
2、凡发生冒高超过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的情况要及时填实或设导风板,防止积聚热量发火,并将处理结果记录查。
3、健全完善防火管路系统(与防尘共用),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火管路,装备及设施。
4、完善检测措施,做到一氧化碳超限不作业。 三、掘进降尘措施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人工降尘方法采用湿式打眼、水炮泥定炮、装砟前洒水、爆破后冲刷岩帮。
第二节 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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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发生水、火、瓦斯、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按避灾路线示意图所示撤出井筒。
附图: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施工队长负责组织,由技术人员(编写人员)负责传达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干部工人学习、考试成绩分别登记在学习考试记录表上。
2、施工前,测量人员必须标定好中、腰线点,施工队严格按线施工。
3、浇筑砼时,脚手架必须搭设牢固,脚手架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且用扒顶互相连接。
4、脚手架高度大于2m时,脚手架上面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保险带且生根牢靠。
5、支、拆模时,工作人员必须听从班、队长的统一指挥,严禁生拉硬拽或随意乱扔材料。
6、回风立井马头门施工过程中,严禁放大炮,加强顶板管理,不锚网索好迎头严禁下道工序施工。
7、放炮前,挖掘机必须提升到马头门以上20m高度以上,方可放炮。
第二节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风管理
1、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兼职人员留名挂牌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风筒口距工作面不大于10m,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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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局部通风机要长时运转,无论工作、不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得停止运转,局部通风机不开时,要把人员撤至地面,自动停电时,要撤出人员,待查明原因,确认安全后再启动。
4、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人员下井前必须检查井口风流中瓦斯,只有在井口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人员方可下井施工。
5、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 二、防尘管理
1、湿式打眼,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定炮。 3、装砟前必须对岩堆洒水。
4、巷道要经常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积聚现象。 三、防火管理
回风立井马头门掘进采用风钻打眼,锚网索与钢筋砼联合支护,
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1、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 2、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3、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第三节 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
2、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放炮、安注锚杆锚索过程中应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敲帮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找顶工具采用φ20mm空心钢管顶端焊接一个扁铲状矛头,长度2.5m重量不大于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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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敲帮工具采用φ20mm空心钢管顶端焊接一个尖锥型锤头,长度2m,重量不大于5kg。
③找顶敲帮工具焊接要牢固、可靠,尾端要焊接一环状手把。 ④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⑤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⑥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矸岩顺杆而下伤人。
⑦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矸或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每次爆破后,施工人员要等井筒内的炮烟被吹散完后,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下井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安全后方可其他施工人员下井进行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正式支护。
5、严禁空顶作业,爆破后及时锚网索施工,在支护好的锚网索下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6、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缩小锚杆排间距为0.6m。
7、在锚网索支护中,当围岩稳定性较好,采用锚网索的方式支护;当围岩不稳定,顶板破碎、易风化、易冒落时,可增加喷射50mm厚的混凝土封闭围岩,紧接着再进行锚网索支护。
8、浇筑砼后,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次, 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9、并坚持执行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
10、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11、凡是锚固力达不到50KN/根的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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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30~50mm。
13、安装锚杆只能使用锚杆搅拌机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4、锚固剂固化前,不要使杆体移位或晃动,尤其是在安装顶眼时更应该注意,锚杆安注后12min前不得给锚杆预紧力,更不能拧紧。
第四节 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线、设置警标、吹哨)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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