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祁阳县职业中专财务管理制度 2 二、祁阳县职业中专后勤管理制度 4 三、祁阳县职业中专资产管理制度 9
四、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2 五、祁阳县职业中专校办产业管理制度 15
六、祁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20
一、祁阳县职业中专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完整,严格履行受托管理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处室的硬件建设和管理,各项安全防范设施齐备,做到: 1、会计室必须安装优质防盗门;
2、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票据的保管,必须配备质量合格的保险(箱)柜; 3、会计室、财务档案室的窗户必须安装具有一定保险密度的防盗网; 4、会计室应配备具有防火防盗功能的金属质文件柜; 5、办公桌抽屉必须安装锁具;
6、财会部门应安装监测和报警装置。
二、财务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一下规定: 1、明确划分工作职责,严格划分不相容工作事项,落实岗位责任制;
2、定期检查各项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妥善解决; 3、会计室、财务档案室内严禁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严禁在财务办公室内乱接电线,除工作所需的微机、打印机等设备外,不得使用电暖器、电炉等;
5、加强对库存现金、支票、账簿、印章的日常管理,不得摊放在桌面上,每日业务结束,必须放入保险(箱)柜;
6、严格遵守财务档案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财务档案的传递、存档、保管和查询,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7、除办理财务业务的人员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办公室;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财务室柜台内;
8、严守财务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财务事项或信息;
9、保管好各自使用的保险柜、办公桌抽屉和门的钥匙,不得将自己使用的钥匙随意交予他人,不得对任何人透露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岗位变更时,必须重新设定保险柜密码。 10、每日下班时必须清退办公室闲杂人员,锁好保险柜、抽屉,关闭微机等设备电源,关闭门窗,锁好防盗门。
11、发现被盗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迅速向领导和保卫部门报案。
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后果严重程度及其他相关管理进行严肃处理。
祁阳县中等专业学校 二、祁阳县职业中专后勤管理制度 学校物资采购制度
1、物资采购实行审批制
各处室、部门所需物品应事先编制计划,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处室主任请购,主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凡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物品,均应报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因特殊情况急需的物品,可应急购买。 2、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
除教材、教参、教辅资料等由相关处室按正规渠道进行征订外,学校所需物品均由总务处组织统一购买,未经批准其余各处室、部门及个人均不得自行采购。 3、物资采购推行价格比较制
采购人员必须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进行物资采购,大宗物品(贵重或批量物品)应事先到三个以上商家询价,然后确定到价廉物美的商家处购买。 4、物资采购实行质量责任制
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采购非大众化物品或采购员无法辩别质量及价格的物品时,需要专业人员陪同采购。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5、物资采购实行监督制
采购物品总价在100元以下,采购员可单独采购;总价在100元至600元之间,由采购员跟请购人员两人一起采购;总价在600元以上,由采购员、请购人员以及一名校级领导共同参与采购。总价在2000元以上,纪检监察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如纪检监察员因事外出或其它原因无法监督时,由学校另派专人监督。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行为,一旦查实,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6、物资采购实行验收制
采购物品必须交验收员进行验收、登记并上财产账。教材、教参等资料由图书管理员验收;实验实习仪器设备由仪器管理员验收;其它物品由财产管理员验收。严禁直接将采购物品交付有关人员使用。购物发票须经验收员、采购人员及监督人员签字方可报销。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上班制度:要求食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正常上班,不准迟到、早退、缺工、旷工。具体规定如下:
早晨:学生起床铃响后15分钟内到食堂。 上午:8:30钟前到食堂。 下午:3:00钟前到食堂。
上笼蒸饭人员要求上午、下午比上述相应时间提前40分钟到食堂,超过以上规定时间视为迟到。迟到10分钟内扣款1元/次,迟到10-30分钟扣款2元/次,迟到30分钟到一小时扣款3元/次,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旷工一天除不计发当天工资外,还加扣10元/天,早上由总务处考勤、上午、下午由组长考勤,并将考勤结果每周汇总报总务处: 2、请假制度:
因事不能正常上班,则必须请假。一天由组长批假,超过一天由总务处主任批假(凭请假条批假),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请事假除不发放当天工资外,还须另外扣款,其工资拨入组内。其中早上旷工扣2分/次,事假扣1元/次,上、下午旷工扣4元/次,事假上、下午扣1元/次。病假只扣当天工资,不另外扣款。但必须出具县级医院证明,每组每天请假人员总数不能超过2人。请假以先后而定。请事假时间连续超过四天作自动退岗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凡自动退岗人员,一年内不得再进食堂工作。每组所缺人员在一星期内必须补上,否则不拨入所缺人员工资。 3、卫生制度:
(1)食堂卫生:坚持每餐清扫,每周两大扫(星期一、星期五)每餐开餐后,必须用
水冲洗干净,做到地面无油污杂物,大扫要求人人参加,每次每人补助1元,要求室内整洁,地面桌面,台面干净,保管室、制作间物品分类、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墙面无污点,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组内奖金10元,食堂垃圾必须倒在指定地点,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2)每组的开餐间,地面、墙壁及过道开餐后必须打扫干净,如检查不合格每次扣组内奖金10元。
(3)食物卫生:凡进锅煮炒食用都必须清洗干净后才能下锅,霉烂变质食物一律不能供给教师学生食用,发放早点人员必须戴手套发放,掉在地上的菜、早点一律不能再卖给学生吃,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4)食堂一切炊具、用具每次使用或开餐后均应清洗干净,否则每人次扣款5元。 4、食物加工制度:
原则上每餐的食物当餐加工,严禁上午加工晚餐用料,否则每次扣组内奖金100元,制作要求按照班组长规定执行。特别是鸡肉、鸭肉要切成肉丁,如有加工粗糙,每人次扣款5元。
5、开餐制度:
①开餐时要求两组人员统一行动,早、中、晚按学校的作息间表正常开餐,每餐开餐时间为30分钟,学生开餐以铃响为准(特殊情况由两组长协商而定),食堂工作人员可提前20分钟到教师食堂就餐,严禁提前或推迟开餐,否则每次扣该组5元,(超过开餐时间5分钟未开餐的视为推迟开餐)。开餐时严禁叫喊学生。
②开餐时,饭菜必须同一人打出,否则每人次扣款10元。 ③早点必须按标准发放,面点6个。
④若本组饭已卖完,应由管理人员调整饭数,不能只卖菜不卖饭,各组在开餐结束前搞卫生时,应以小组为单位退出。 6、蒸饭供水制度:
(1)上笼蒸饭人员负责把米淘干净,做到无糠类杂物,否则每次扣款5元。 (2)蒸饭必须及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蒸好并出笼(开餐前20分钟),否则视为延时供饭。如延时供饭每次扣款60-100元。
(3)供开水、热水要及时,开水必须烧开,饭要蒸熟。每查实一次扣款20元。供水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具体由总务处定)。未及时供水超过5分钟,每次扣款5元。
7、食堂工作人员用餐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到教工食堂用餐,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学生食堂打饭,严禁随意吃尝食物,否则每次扣款5元。
8、食堂工具及其他物资管理规定:
食堂工具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据为已有,工作人员所用刀,期末应上交各组统一管理,严禁私自拿走,以备下期初使用。严禁私自将食堂食物或其他物资擅自拿走,否则作偷盗论处,轻者按物价5倍作经济处罚,同时取消评优资格,重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勒令停止工作。
9、文明服务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平时要注意加强自己的思想和品德修养,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禁恶语伤人、吵架斗殴。凡被学生指证且查实有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2元,如食堂内部人员之间吵架,先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10元,后恶语伤人者,每次扣款5元,全期吵架超过两次的临时工,学校予以辞退,打架斗殴的临时工则当即辞退。且2年内不得再进食堂工作。 10、会议制度:
(1)总务处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准时参加,不准迟到、早退或旷会。超过规定到
会时间5分钟为迟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元,旷会一次扣款2元(开会当天请假的除外)。 (2)要求各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小组会议总结情况,安排下段工作,少开一次扣相组内奖金50元。
11、采购制度:
食堂物品的采购应做到科学合理,公正公平,保质保量。采购人员不能假公济私,中饱私囊,收受回扣。批量物品的采购;如大米、煤、油早点物品、肉类、蛋等由总务处会同组长、班长、食堂管理员等共同议定,其他食物的采购,由各组组长及采购协同监督人员共同负责,食堂购物付款由街头出纳负责,如一旦查实采购员收受回扣,则处以回扣款的5-10倍罚款。
12、物品保管制度:
食堂食物的保管应做到严密、科学。食堂及实物保管室都要双重上锁管理物品。上、下班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共同进出,严禁个人单独进房内活动(至少要求同时有两个人以上在古厨房)否则,每人次扣款2元。食堂大门由两班长交叉双重上锁,由班长负责管理。白天如因上锁不及时或未上锁而造成食物被盗或损坏,则由相应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各种物品进入保管室后,应妥善保管,严防霉烂变质、鼠害和被盗,否则,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工作中要听从安排,服从领导,否则,每次扣款2元。 14、严禁将生冷凉拌菜销售给学生,否则每次扣10元。 食堂班长职责:
1、与组长协商,负责本组菜谱的安排工作; 2、负责本组保管室的保管工作; 3、负责本组的炒菜工作; 4、负责食堂大门的上锁; 5、负责本组人员的排工; 6、负责确定菜的制作要求;
三、祁阳县职业中专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校资产管理,确保各类资产的有效使用,使资产的购置、保管、调用、报损等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本着勤俭办学的精神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务处是本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处室,负责资产的购入控制、报帐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对资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和对下级资产管理单位责权授予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在资产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本校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条 资产的使用处室是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处室,处室主管对本处室所有资产的有效运转负责,并应保证处室全部资产的完整性。处室资产管理人员可根据学校总务处有效授权,行使资产管理职责。
第四条 本校资产分技术设备类资产和非技术性设备类资产。技术设备类资产包括电子、电器、电机设备及车辆等;非技术性设备类资产包括桌、椅、箱、柜等。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资产为本校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
第二章 购入控制、建帐上牌
第六条 资产购置按本校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有可替代闲置资产的,
原则上不得购置新的资产;申报手续不完备的资产不予登记入帐。 第七条 凡经批准购置的资产,技术性资产由各技术处室协助购置;非技术性资产一般由总务处负责购置,小件零星物品可由服务部自行购置。 第八条 资产由资产管理员负责分类编号、建帐、上牌。 第九条 资产管理员对新购资产,必须在购置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以到货日期为准。资产管理员核对发票与实物无误后,记入资产台帐(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等),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
第十条 资产管理员根据资产类别编制代码登记资产电脑帐,制作资产牌,在资产显眼处上牌。新购资产实行先上牌后使用。 第三章 调拨、交接
第十一条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资产管理员可以凭总务处统一印制的有效凭证调动辖权范围内的各类资产,使用处室不得拒绝;如缺少有效凭证的,使用处室可以拒绝调动;如资产管理员未按规定程序调动资产、使用处室也未加拒绝、造成资产管理失控的,总务处将追究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资产调拨、维修、转移需填写\资产调拨(维修)单\和一式三联的\资产交接单\,资产移、接交双方凭盖有总务处印章和该级资产管理员签名的资产调拨(维修)单交接资产。交接时,应准确填写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第一联移交人作调出资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交人作移入依据保管,第三联资产调拨入当天交总务处资产管理员作调帐依据。资产调拨、转移未办理移交手续的,追究调拨人和保管人责任。 第十三条 资产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交接时资产保管员提供该处室资产清单,移、接、监交三者逐一清点实物与清单相符后,在一式三份清单上签名,移、接、监各一份。
第十四条 因资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处室的,技术处室开具资产调拨(维修)单交调出处室,待维修完毕后,由使用处室在维修单上签字,将资产调回。未办手续追究维修人员责任。
第四章 保管、维修、盘点
第十五条 各技术职能处室按照处室职责负责保管闲置的技术性资产,同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以便于资产等到充分利用。非技术性闲置资产由总务处负责保管。 第十六条 技术性设备资产由各技术处室落实维修:非技术性资产损坏需维修的,使用处室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予以落实维修。
第十七条 资产使用处室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且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处室所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牌三者相符。对闲置、需报损、无牌资产、帐实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员。盘点、清查情况在资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
第十八条 总务处对各级资产管理处室的资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抽查;学期终了会同相关处室对全校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第十九条 宿舍资产由各宿舍住宿人员共同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拆卸、更换或搬离所在宿舍。
第二十条 总务处对每月新增的各类资产进行核对,不符及时纠正。 第五章 报损
第二十一条 由于技术革新淘汰的资产或盘点发现的短缺、损坏资产应及时做好资产裁减、报损工作。资产报损、裁减程序由资产所在处室提出,资产管理员同意,经技术维修处室鉴定,总务处资产管理员、主管签署意见,经有效审批同意后,由总务处会同处室处理该资产,凡能出售的,由服务部收回残值,不能出售的,由总务处作废弃品处理,同时从资产帐面上清除。